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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天津农学院
协办单位:天津启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竞赛在市教委领导下设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竞赛 办公室和竞赛评委会。组委会负责本次竞赛的报名、评审等 各项工作。(竞赛组委会名单参见附件 1)。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各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参赛学校应成立天津市大学生物联网创新与工程应用 设计大赛工作组,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组织校内 竞赛、筛选推荐参加决赛团队、赛前准备、赛期管理和赛后 总结等。
三、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天津市大学生物联网创新与工程应用设计大赛分为初 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时间:
按学校划分赛区,各校按竞赛统一规 定和要求组织初赛,时间范围为 5 月 1 日-6 月 20 日(包括 赛前作品设计与制作),现场竞赛具体时间由各校自行安排。
初赛报名情况于 6 月 20 日前上报组委会(初赛报名表见附 件 2)。
(二)决赛时间:
决赛自 9 月 1 日-11 月 20 日,分两个环节进行:
专家网评在 9 月下旬进行,按不超过 50%的比例遴选参加现场展示的作品;
作品现场展示在 11 月中旬举办, 赛期一天(具体日期届时另行通知)。
(三)决赛报名
1、决赛参赛队须由初赛赛区根据初赛结果以校为单位统一推荐报名,竞赛组委会不接待校内多个学院(系)单独 推荐报名。
2、学生以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不超过 3 人,每队可设指导教师 1-2 名。
3、2016 年 6 月 30 日下班前,各校须将本赛区推荐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提交至指定邮箱,并完成网上报名(竞赛网 站网址:http://tjwlwjs.tjau.edu.cn)。作品可在假期进一步完善,要求的资料在 9 月 20 日前报送竞赛指定邮箱, 并登录提交至竞赛网站。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为以物联网创新与工程应用为主题的作品设计与实现,要求每个参赛团队完成一个完整的应用系统 (涵盖感知层、通信层、应用层三层结构)设计、制作及现场使用操作展示。具体可分为两大类:
1、物联网应用创新类:
由参赛团队自主选题,重点体现物联网应用创新。每个作品至少要有一个新的 Idea,可以是应用目标,也可以是实现技术或方法,重点是如何将新的 Idea 融入一个完整的应用系统。
2、物联网工程应用类:
由协办企业发布选题目录,参赛团队从中选择一个题目完成。这些题目来自企业工程研发实际需要,突出强调工程实用性。重点考察参赛者的动手能力以及面向实际问题的工程应用能力。
(二)竞赛方式
竞赛以团体方式,按自由选题组和企业命题组分别进行, 具体方式为“非现场(赛前)设计、制作+现场展示答辩”。 每支参赛队由 3 名选手组成,专业、性别和年级不限,各参赛队员的分工由参赛队自行安排,要求各参赛队队员之间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完成参赛作品选题、设计与制作,以及 竞赛现场的作品演示与答辩。
五、奖项设置
1、分别按照参加决赛作品的 10%、15%、25%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
2、设置企业采用奖 6 项,予以现金奖励,企业采用奖可与竞赛一、二、三等奖同时兼得;
3、对积极组织学生参赛、致力于扩大竞赛受益面、竞赛组织工作严谨、竞赛成绩良好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4、对赞助企业颁发企业杰出贡献奖;
5、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竞赛其它具体事项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申诉
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1、对设备、工具、软件等问题,评委以及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对评判结果的申述应在获奖名单公示期结束之前,超过时效期将不予受理。
2、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竞赛评委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评委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 书面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
七、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获奖名单将在承办学校竞赛网站公示 7 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可递交书面申请,所在学校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裁决,同时将结果报送市教委备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同海:13920136245
赵新海:13821519578
宋志恒:18622992433
九、其他
(一)竞赛网站、邮箱、QQ 群
1、竞赛网站,网址:http://tjwlwjs.tjau.edu.cn, 用于竞赛文件资料下载,活动通知、决赛报名和作品提交。
2、竞赛用邮箱:tjwlwjs@163.com;
3、竞赛 QQ 群:211245116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领队须知
(1)各参赛单位领队按照比赛文件要求准时参加领队会议。
(2)各参赛单位领队在比赛期间禁止以各种方式与评委接触。如对比赛过程有异议,可在赛后30分钟内填写申诉意见单,交竞赛评委会商议裁定。
(3)各参赛单位领队抽签后,组织好本单位选手按时参加比赛。
2、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按时参加竞赛开幕式;
(2)参赛选手须按规定时间准时进入比赛现场;
(3)参赛选手赛前须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人证不符或证件不全者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不能大声喧哗,影响其它选手比赛和评委评判工作;
(5)现场所有参赛队完成比赛前,任何参赛选手不准离开比赛现场。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1)参赛作品如有引用已有成果内容须注明出处。所有参赛者和指导教师都承认,并通过签署报名表向组委会申明并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和法律纠纷。
(2)参赛作品的所有权归参赛者和指导教师。对于获得企业采用奖的作品,企业有权用于商业目的。
2、保密约定
组委会和参赛者之间,没有建立保密关系。组委会没有义务对参赛者提交信息作为商业秘密或秘密信息予以保护。
3、竞赛安全
(1)决赛期间,竞赛承办单位应做好校园内安全保卫与交通疏导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校园内车辆停车的引导和参赛选手的引导;
(2)竞赛承办方负责竞赛场地、电路等基本设施的安全,避免人身危害等安全事故发生;
(3)企业命题设备提供单位应保证环境搭建设备的安全,避免人身危害等安全事故发生;
(4)参赛院校领队负责本校团队特定竞赛装备、器件安全使用和参赛人员管理,避免人身危害等安全事故发生。
(5)参赛选手不准穿宽松肥大服装,不准穿拖鞋、大开口鞋和凉鞋;长发(过衣领)必须扎短或藏于帽内;不准湿手操作;避免演示操作中发生安全事故。
(6)所有选手在参赛前都必须熟悉并遵守电气操作安全规程,了解消防栓、灭火器,以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及正确使用方法。
4、条例解释
组委会对竞赛条例拥有最终解释权。
5、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及时发布,如有问题请随时与竞赛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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