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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1、活动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7月31日
2、投稿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7月31日
二、奖项设置
【古建•传承奖】
古建传承奖旨在将现存的宫殿、陵墓、坛庙、宗教、园林、乡土等类型建筑用影像的方式更好的保存记录下来。题材不拘泥于建筑本身,更强调建筑与环境、建筑与人文之间的关系
【匠心营造•户牖奖】
户为门,牖为窗。门窗是建筑中最接近人的视线的部分,古代匠人们对门窗的各部位,都进行了巧夺天工的装饰,以突出其的重要性。门窗因装饰形式、内容而形成不同的门窗文化,等级之分以及地域特性,透过户牖体味匠心营造。
三、分赛区奖项:
奖等 | 古建传承奖 | 匠心营造 户牖奖 | 奖金 |
一等奖 | 1名 | 1名 | 现金2000元 |
二等奖 | 2名 | 2名 | 现金1000元 |
三等奖 | 5名 | 5名 | 现金500元 |
优秀奖 | 10名 | 10名 | 现金200元 |
备注:武汉赛区奖项设置为双份。
湖北赛区决赛奖项:
奖等 | 古建传承奖 | 匠心营造 户牖奖 | 奖金 |
一等奖 | 1名 | 1名 | 现金10000元 |
二等奖 | 2名 | 2名 | 现金5000元 |
三等奖 | 5名 | 5名 | 现金2000元 |
优秀奖 | 10名 | 10名 | 现金500元 |
四、奖金领取申明: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20%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从奖金中扣除代为缴纳,完税证明通过快递形式邮寄给获奖者。
2、获奖作者应得奖金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发放。
3、获奖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完整填写《获奖信息确认函》,否则将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五、投稿说明
1、投稿类型:湖北赛区采取电子文件形式投稿。
2、投稿原则:面向全体消费者征稿。
第一阶段:分赛区评选。全省设立武汉、宜昌、襄阳、荆州和高校5大赛区。其中,武汉、宜昌、襄阳、荆州四个赛区投稿实行开放式投稿,一位作者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分赛区投稿,但只可投稿一个赛区,既选择一个赛区投稿后,不能再投稿其他赛区,作品数量不限。如武汉参赛作者投稿前要先选择好投稿的赛区,再将作品投稿到自己选择的武汉、襄阳、宜昌、荆州赛区其中一个赛区,不能一稿多投。高校赛区仅限高校学生投稿。
第二阶段:继续面向消费者征稿,但如果已经参与第一阶段的选手,继续投稿的作品不能与初赛分赛区相同。
3、报名通道:
第一步:
请登录www.whsyj.org 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注册ID(已注册用户可使用原有ID);
第二步:
请选择赛区(武汉、襄阳、宜昌、荆州),高校赛区仅限大学生投稿,参与高校赛区的大学生需填写学校信息;第三步请上传参赛作品,组照可以在一起连发,单幅必须一层楼一图,任何投稿作品都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联系电话,并请加入QQ群236307374,便于随时掌握比赛信息。
4、投稿要素:
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组图作品中,每组作品应包含4到8张照片(偶数);
上传官网投稿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上传格式为jpg,最长边不可超过700像素,鼓励使用RAW格式(300dpi)拍摄;
5、投稿时间:
第一阶段截稿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第二阶段截稿时间为7月31日。
6、投稿评审:
第一阶段作品评审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7月10日公布第一阶段入围作品;
第二阶段作品评审时间为8月上旬,8月中旬公布湖北赛区决赛获奖作品,湖北赛区决赛获奖作品将是从第一阶段参赛作品和第二阶段参赛作品中共同产生。
7、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不退稿。
六、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且须未在其他比赛中有获奖项或者许可他人在先使用。同时,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的参赛作品不符合比赛规则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2、参赛者不得为作品进行人为后期处理画框,不得在作品上出现与任何本次大赛无关的商业信息(如促销信息、其他品牌logo、个人网页链接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所有参赛的作品仅限于裁剪、亮度和色彩调整,不允许凭空PS臆想内容以及任何改变原画面内容的更改,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5、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6、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照片者(即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7、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与本赛事的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使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广告片、摄影作品展、作品集、网络宣传、促销礼品等各种商业性利用。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在使用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标注作者姓名、对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8、大赛征集作品如不能达到某类奖项评审标准,大赛组委会有权保持此项奖项空缺。
9、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有权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10、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获奖作品使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
11、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则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则之约束。
七 、大赛主办方
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
八 、湖北赛区大赛合作机构
武汉电视台、武汉摄影家协会、中国文化摄影家网、宜昌摄影家协会、襄阳摄影家协会、荆州摄影家协会
九、本赛制未尽事宜将由主办方依照诚信原则进行补充并在中国文化摄影家网站www.whsyj.org公布。
十、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所有。
1、投稿类型:湖北赛区采取电子文件形式投稿。 2、投稿原则:面向全体消费者征稿。 第一阶段:分…
2016.07.13 15:00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20%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从奖金中扣除代为缴纳,完税证明通过快递形式邮寄给获奖者。 …
2016.07.1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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