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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赛程安排
各校学生报名:截止到4月22日(各校自行组织)。
初赛试题及答案下发:5月6日。
初赛:5月15日上午9:00---12:00(各校自行组织)。
各校上报参赛人数及拟获奖名额(各级奖励总和):5月15日。
确定各校获奖名额及参加决赛学生人数:5月16日。
决赛设计:5月21日9:00---17:30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清源校区)。
决赛答辩:5月22日9:00---15:00(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清源校区),各校派一名老师参加。计划分A、B、C三组,学生答辩分组和答辩顺序号均由学生抽签确定,采用回避答辩制。
匿名评审:5月22日9:00---12:00(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清源校区),各校派一名老师参加,分两组,每组评审报告数量约总量的1/2。
成绩汇总,确定决赛结果:5月22日15:00---17:00,每组答辩成绩采用平均加权方式圆整每队的答辩成绩及报告成绩(具体评分细则在决赛设计完成后发布)。
颁奖:5月28日上午9:00(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清源校区)。
二、竞赛试题形式及决赛成绩评定
初赛:
试题题型:简答题,计算题。
初赛考试形式:笔试,开卷(独立完成,允许携带参考书籍、笔记等纸质资料,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笔记本、Ipad等电子存储及上网设备)。
决赛:
题型:创新设计
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并提交完整的设计报告和PPT(具体相关要求见下页附件)。
决赛成绩评定:
竞赛最终成绩将由决赛的答辩成绩(40%)和报告成绩(60%)两部分构成。
三、各校参加决赛人数确定办法
1.根据各校参加初赛人数确定各校参加决赛人数,比例设定为参加初赛人数的10%。
2.各校参加决赛人数不超过5队(2人/队,下同)。
3.各参赛学校至少2队进入决赛。
四、各级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体奖
个人奖
特等奖:进入决赛队数的10%,不超过4队;
一等奖:进入决赛队数的30%,不超过14队;
二等奖:进入决赛队数的60%;
三等奖:没有参加创新设计和答辩环节的各校笔试优秀者,各校自行确定(一般不超过各校参赛人数的15%)。
注: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各级获奖证书均盖有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专业委员会公章和承办单位公章。
学校团体奖
按各校参加创新实验设计和答辩环节的各队平均成绩决定团体名次,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一等奖 4 学校
二等奖 5 学校
2016年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化工原理》竞赛组委会
2016.03.25
附件:
关于设计部分的相关要求:
(1) “创新设计”比赛期间,各队可上网查阅、下载资料,但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与外界人员联系。有类似行为的参赛队将被视为作弊,当场取消其比赛资格。
(2)设计报告必须包括相关计算过程的说明。
(3)各队提交的报告都要经过学术论文查重系统的检测,存在问题的报告交组委会讨论。被认定抄袭他人已发表论文的参赛队,将取消其评比资格。
参赛学生需做的准备:
(1)参赛学生需携带《化工原理》等相关教材,以备查阅相关物性数据;教材附录中没有的纯物质数据,将由竞赛命题组提供,无需携带《化工手册》等大型工具书。(竞赛命题组将提供混合物物性参数的相关计算公式)
(2)决赛的设计环节在我校计算机房进行,并由我校提供上网条件。参赛学生不能自带笔记本电脑。
(3)请指导老师提示参赛学生熟练使用相关通用软件,如office软件中的Word、Excel、Powerpoint等:会使用Word中的图形工具或Powerpoint等进行相关流程图的绘制;会使用公式编辑器进行公式的编辑;会使用Excel进行相关计算及做数据图表,如混合物物性参数的计算等;会使用PPT制作完整的汇报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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