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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和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省赛由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主办,由杭州师范大学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共同承办。 “互联网+”大赛成立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领导任主任,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本科高校及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分管教学校长、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具体负责制定竞赛章程、方案、指导专家委员会设计评审标准和组织评审、认定评审结果;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大赛成立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高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学工、团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校赛组委会,负责校赛的宣传、组织、动员和省赛参赛项目的选拔工作。 大赛成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对有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大赛秘书处设在杭州师范大学,由该校教务处、学生处和团委等部门具体承担竞赛的组织工作、日常事务和专家组会议等。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推荐项目数 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各校名额,最终名额由大赛秘书处于报名截止日期后公布。 七、奖项设置 根据推荐项目数量,按照8%、15%和25%的比例设置金奖、银奖和铜奖若干项,并评出集体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2016年3月—5月)。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共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2.校赛阶段(2016年5月—6月)。由高校组织,校赛阶段的参赛材料、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高校自行决定。请各高校于2016年6月16日前完成本校项目的评审遴选和推荐工作,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参加省赛的项目。 3.省赛阶段(2016年6月16日—7月3日)。省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6月16日—6月30日,初赛,网络评审形式,遴选前25%的团队参加省级决赛。 7月2日—7月3日,决赛,现场答辩形式,决出金、银、铜奖。 九、评审规则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结合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章程,制订评审方案。 十、项目展示 进入决赛项目将在决赛期间进行项目展示,请各参赛高校按照组委会要求以展板形式进行展示。每块展板展示1个项目,展板包含信息将在竞赛第二轮通知中公布。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后续文件将以组委会秘书处的名义发布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http://www.zjcontest.net/zjcontest/index.do)上。大赛设立QQ工作群,用于大赛文件共享、日常工作的信息交流互动等,群号:“浙江互联网+赛工作群 457702784”,请每所高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并将工作人员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等信息报送至秘书处。 大赛秘书处联系人,顾海春,电话:0571–28865800,邮箱:71225499@qq.com;曹丹丹,电话:0571–28865055,邮箱:5706325@qq.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孟斐宇,电话:0571–88008979。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组织机构建设,赛事宣传动员和组织、项目培育和推荐工作。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各高等院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二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
2016.07.12 12:59
各参赛高校: 因网上报名系统问题,造成部分高校项目无法登录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等情况,经大赛组委会协商决定,现将报名截止时间延后至2016年6月2日24:00,请…
2016.05.31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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