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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候选人推荐阶段:(2016年3月10日至6月10日)
候选人必须由企业推荐,经过组委会专家评议后,最终产生50名“服务之星”候选人。
企业应如实填写活动候选人推荐表(附后)。
二、候选人展示阶段:(2016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主办方将在中国消费网、37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网站上用专题的形式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展示宣传。
三、公开投票阶段:(2016年6月21日至9月15日)
消费者在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xbccn)通过公开投票的形式,评选出全国电商、汽车、保险、手机行业“消费者心目中的服务之星”(得票前10名者)。
四、投票结果公示阶段:(2016年9月16日至9月26日)
主办方将在中国消费网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官方微信和微博上,对得票前10名的候选人进行公示。
五、宣传表彰阶段:(2016年10月至12月)
主办方将在《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37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网站上对“消费者心目中的服务之星”进行宣传推广,并为“服务之星”颁发获奖证书。
注:此次活动完全属于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欲了解此次活动详情,请致电“消费者心目中的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咨询,组委会联系人:裴莹 电话:(010)88315491 手机:15910961392。
如参加此次活动,请下载“消费者心目中的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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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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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免冠二寸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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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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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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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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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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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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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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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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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
一、表格内容需如实填写,如发现做假行为,将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二、“工作事迹”项填写要求:
1、事迹以近2年时间为限,内容包括:本人工作情况;本人服务客户(消费者)的优秀事迹及取得的成绩;本人对工作的感悟、总结的经验。
2、正文不少于1500字,表格可延伸2至3页。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请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候选人推荐表(扫描版)以及所有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个人照片、获奖证书影印件等)一并打包发送至候选人推荐邮箱:fwzx@ccn.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XX行业“消费者心目中的服务之星”候选人。
2、请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候选人推荐表(原件)邮寄至活动组委会,组委会通讯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中国消费者报社9005室 裴莹收 邮编:100048 电话:15910961392 。
四、组委会联系方式
填表过程中如有不明白之处,请联系“消费者心目中的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联系人:裴莹 电话:(010)8831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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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格内容需如实填写,如发现做假行为,将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二、“工作事迹”项填写要求: 1、事迹以近2年时间为限,内容包…
2016.07.13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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