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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暨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辽宁赛区选拔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是一项综合性工程能力竞赛,是基于各高校综合性工程训练教学平台,为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工程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创新人才培养而开展的一项公益性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竞赛综合体现了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能力、制造工艺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工程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竞赛的目的在于激发大学生进行科学研究与探索的兴趣,加强对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的培养。
(三)竞赛对象与要求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参赛对象是辽宁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无专业限制。要求以组队的形式通过所在学校报名参赛;每队由1-2名指导教师及3名参赛学生组成。
各参赛学校由一名领队负责做好学校的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表的填写和纸质报名表的填写与提交;及时浏览竞赛网站的最新通知与消息,保持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畅通;参赛选手需填写报名表并盖所在学校的公章;参赛者的资格确认由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内容在传统的“无碳小车越障方式竞赛”的基础上,根据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命题要求,增加了“重力势能驱动的自控行走小车越障竞赛”,使其实现自主寻迹避障控制功能。比赛共设有传统的常规赛项目1(S型)、项目2(8型)和新增的项目3(自主寻迹避障),每个项目报名不超过2个队。(新增项目要求详见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网站www. http://gcxl.edu.cn/)
依据省赛结果,将向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秘书处报名推荐参赛队参加第五届(2016年)的全国比赛。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2016年10月15—16日,报到时间为10月14日。
2.竞赛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3.报名时间: 9月12日—9月20日
4.报名方式:请各高校将本校参赛队报名表及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shhsjjxk@163.com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1.竞赛场地:
主场地一: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馆
主场地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2.竞赛设施:
主场地一为车赛场地,2000平米,地面为室内球类竞赛用标准运动木地板:主场地二为加工制作装调竞赛场地,配有普车、普铣、数车、数铣和快速成型等比赛用机床、钳工工作台和钻床等设施、电工电子实训室等场地,可进行小车拆装、电路板焊装(部分工作量)和机电联调等现场制作。加工竞赛需要的通用工卡量具由参赛队自带。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二)组织形式
1.由竞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与实施。
2.竞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及仲裁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3.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比赛的协调和落实工作。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竞赛以公平公正和公开为原则。在统一命题的基础上做到:(1)赛前公布各项竞赛过程的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2)赛前所有参赛队统一参与参赛顺序及赛道的公开抽签;(3)赛场之上实时公布各队在竞赛各项中的得分数据;(4)设立竞赛仲裁组,负责及时处理参赛各方提出的诉求;(5)竞赛结束后,向全体参赛人员,公布各队的每项得分及成绩计算的最终结果;(6)对各队提交的方案报告进行统一的密封装订,实行盲测盲评;(7)评审裁判人员的人选实行回避制度。
所有参赛队的参赛顺序及赛道等都由公开抽签产生。
(二)评审方式及评分标准
1.本竞赛设立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由评委会成员和经评委会选聘的裁判员组成。评审工作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若干名。
2.评审工作组在竞赛和评审规则范围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原则独立进行评审工作。
3.评审工作组对参赛作品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设计能力、工艺综合设计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和工程管理综合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评审工作组依据比赛成绩评定标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每个作品的得分由各评审组给出的分数综合得出。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作品的获奖等级。
6.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参赛队的指导教师一律不得参加全省竞赛的评审工作。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7.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竞赛舞弊行为。对违反竞赛规则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赛成绩,并对所在院校予以警告、通报,直至取消该校下一届参赛资格。
8.竞赛成绩由报告、拆装、软件设计、现场制作、运行等部分组成。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等奖项。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由竞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等确定。
(四)申诉与仲裁
竞赛设仲裁组。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对竞赛的评判有异议,可向竞赛仲裁组提出申诉,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审结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获奖名单将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网站(http://gcxl.sau.edu.cn) 及辽宁本科教学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专题栏目(http://dasai.upln.cn)进行公示。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将取消其参展与获奖资格。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杨 静 024-8723691 18040036300
李怀勇 024-8724694 18040039680
曹国强 024-8723698 18040039688
传 真:024-8723700
电子邮箱:shhsjjxk@163.com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参加竞赛的参赛队如实填写《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报名表》,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文件提交到大赛承办单位指定邮箱:shhsjjxk@163.com,各参赛单位在报到当天提交打印的纸质报名表;
2.参赛队须于10月14日13:00-17:00点报到,进行比赛抽签,同时上交各参赛相关材料;
3.报到当天,承办单位安排熟悉比赛场地、进行设备调试;
4.选手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及1寸近照一张,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每个参赛学校提交校旗一面(不需旗杆, 3号校旗,竞赛结束后返还)。
5. 每个参赛队需自带电脑,三维设计部分限时半小时,快速成型制作限时半小时。
6.自带参赛装配过程中使用的相关工具。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2.竞赛安全
竞赛期间各参赛队需按承办单位要求统一安排食宿,指导教师及队员外出须征得本校领队同意,并按时返回。
参赛队员比赛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其他
未尽事宜请关注大赛网站(http://gcxl.sau.edu.cn)及辽宁本科教学网竞赛专题栏目(http://dasai.upln.cn),相关信息将在此发布。
省内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通知》(辽教办发[…
2016.07.1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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