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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以“民族风·新国风”为宗旨,继续关注民族元素为基础、结合新理念、新技术所呈现的动漫作品,同时整合资金、市场资源,建立产业发展平台,促进大赛评选出的优质项目产业化、市场化。并以此为平台促进行业国际交流,开展招商和服务外包推展工作。
每年大赛都会有一个特色选题,本届大赛将特别关注融合丝路文化元素的动漫作品。
- 2016年6月17日公布征集作品范围,大赛章程细则;
- 2016年6月20日— 8月10日接受参赛作品报名;
- 2016年8月10日— 8月22日参赛作品初审和复审;
- 2016年8月25日 公布入围作品名单;
- 2016年9月15颁奖典礼上公布获奖作品。
“新光奖”2016中国西安第五届国际原创动漫大赛共设置十二个奖项,奖金总额35万元人民币,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奖项 |
作品要求 |
获奖名额 |
奖金(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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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动画影院片奖 |
艺术性、故事性、技术水准高,征集内容为在院线播出且时长不低于60分钟,上映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底之间。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4名 |
境内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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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
20000+全程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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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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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动画系列片奖 |
艺术性强、情节完整,角色突出的系列动画片,包括电视动画及网络平台播出的长篇动画。需提交头中尾各1集,共3集,播出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底之间。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4名 |
境内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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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
10000+全程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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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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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动画短片奖 |
情节完整,角色突出,构思巧妙,故事性强,征集内容为60秒以上,60分钟以下的动画片,制作形式不限。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4名 |
境内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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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
10000+全程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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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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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公益动画奖 |
作品具有明显的公益特点,主题不限,内容健康,形象生动,创意新颖,具有启迪性和可推广性。时长为30秒至30分钟不限。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4名 |
境内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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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
5000+全程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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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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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漫画奖 |
1.作品原创性、故事性突出,结构合理,至少是完整情节中的一个独立篇章。 2.形式包括单幅漫画、四格、连环画等。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4名 |
境内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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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
5000+全程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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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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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形象表情奖 |
1.计创新、主题突出,形象鲜明,生动有趣、辨识度高的卡通形象表情,至少一套不少于12个完整的表情包。 2.形象设计适用于版权授权及交易的作品。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4名 |
境内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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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
5000+全程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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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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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VR产品应用奖 |
依托AR/VR技术实现的产品研发生产,具有较好的技术前瞻性及产品应用推广前景和独立知识产权。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4名 |
境内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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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
5000+全程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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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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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奖 |
学生动画作品奖:征集内容为学生在校期间创作的,由学校(不含社会培训机构)集体选送的动画作品。作品形式、种类不限。片长为1分钟到30分钟。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4名 |
境内 |
10000 |
||
提名 |
2000 |
|||||
学生漫画作品奖:主要征集内容为由学校(不含社会培训机构)集体选送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在校创作作品,类型为漫画,长片、单幅或四格、十六格等。结构合理,至少是完整情节中的一个独立篇章。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4名 |
境内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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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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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丝路”创业奖 |
1.设计概念新颖,内容具有原创性,整体设计出众,制作优良,风格突出。首选2014年以后项目。 2.符合产业发展、有市场发展趋势、有市场开发潜力和产业价值。易于开发生产。 3.形式包括新媒体和传统形式上的动画、漫画、游戏、绘本、插画、APP等产品和项目。 4.面向社会,优先学生和年轻创业者(35岁以下),需提供创业计划和商业计划书。 5.入围的10个项目将受邀面向评审团推介路演,由评审团提名3个项目,最终推选1个项目获得组委会提供的10万创投种子基金及产业资源支撑,进行后续产业开发,组委会享有一定比例项目版权(最终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 2名 入围:10名 |
最佳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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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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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 |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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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国际艺术“民族动漫”特别奖 |
以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开发和推广各民族文化资源和产品,汇聚融合民族文化精粹,创新发展民族动漫。 |
最佳奖:1名 提名奖:4名 |
境内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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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
10000+全程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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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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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奖 |
特别奖 |
若干 |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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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奖 |
组织奖 |
若干 |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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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奖 |
若干 |
证书 |
说明:
1.“最佳动画影院片奖”、“最佳动画系列片奖”、“最佳动画短片奖”、“最佳公益动画奖”、“最佳漫画奖”、“最佳形象表情奖” “AR/VR产品应用奖”等奖项仅限于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室参赛。
2.获奖者将获得“新光奖”证书及奖金。
3.与奖金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中国西安第五届国际原创动漫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代扣代缴。
4.若某个奖项的参赛作品少于15部(影视动画长片参赛作品少于10部),该奖项空缺。
5.各奖项入围作品,组委会将优先推荐给海内外动漫节、播出媒体、发行、制片、创投等合作伙伴接洽。
1.任何用于电影、电视或网络播放的DVD均可报名。参赛作品需是2014年1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的作品。参加“最佳动画影院片奖”和“最佳动画系列片奖”的作品应为在2016年7月之前完整播出过的作品。
2.参赛者须将参赛作品上传至新光奖官网(www.xinguang.org);院校组织的作品可以邮寄至北京组委会。
3.参赛作品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通过“新光奖”在线报名系统(地址:www.xinguang.org)填写参赛资料,在线提交后,下载打印生成的参赛报名表并盖章或签字。
(2)参赛作品格式要求:所有动画作品请转换成AVI,MPEG,WMV,AFS,MOV之中的一种格式,刻录成DVD光盘(一张光盘上只能录制一个作品),并在光盘上标明在线报名系统生成的“参赛编号”。
(3)动画系列片,需提交头中尾各1集,共3集及宣传片,播出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底期间内。
(4)漫画、插画(最少5-10张)作品:JPG格式,800*480PX(300PPI)。压缩文件包并以“参赛编号+参赛项目+作品名+姓名”,并附个人情况说明以及版权承诺。
(5)VR/AR产品应用奖,需提交完整的产品/项目展示资料和demo,如需项目展示设备的,可以通过视频资料进行说明。 (包括VR/AR动漫作品、游戏、动漫衍生品,旅游类、教育类并提交相应的商业策划书等)
(6)新丝路创业奖,需提交项目商业计划书,样片。(种类包括新媒体和传统形式上的动画、漫画、游戏、绘本、插画、APP等产品和项目)
4.参赛作品片花(除短片外):每部作品需提供片花。片花仅供大赛官方网站的作品展示用,时长不超过1分钟,按照“参赛编号+参赛项目+作品名+姓名+赛氪网”提交,并附个人情况说明以及版权承诺。
5.语言要求:中文或英文。否则请附中、英文译本。
6.只有完整填写和签名(或盖章)的报名表才视为有效。截止收件时间2016年8月10日23:59分。
7.寄往大赛组委会的所有作品的运输费用请预先付清。所有寄往组委会的光盘都需声明:无商业价值,属文化用途,仅作参赛选用!所寄送预选录像带及光盘将不予寄回,除非特别要求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邮寄方式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邮费及丢失责任。
1.成立评审委员会,职责是通过对参赛作品的评审,选出合格的参赛作品进入复赛、决赛,并对外保密。
2.评审委员会将根据作品的质量进行评选,特别重视作品的创新意识。
1.成立评审团,并在第一次会议上选出一位主席。评审团不少于7人组成,其中境外评委不少于2名。
2.任何评委不得参加关联作品的评选。
3.评审团将评选出获奖作品并确定获奖名单,在未公布之前必须保密。
获得提名的参赛者将受邀参加大赛颁奖晚会以及论坛,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1.每位参赛者对其参赛作品保证具有合法的拥有权并作版权承诺。
2.凡报名参赛者都将被视授权于新光奖中国西安第五届国际原创动漫大赛组委会,在各种媒体或公众场合以非商业目的展示其作品(全部或片断)和进行宣传。
1.组委会可将入选作品作数字化保存。
2.所有入选的参赛作品可在动漫大赛期间对公众放映,参赛者对此无异议并予以许可。
3.组委会将决定参赛作品放映的排列顺序、分类和时间表。
4.组委会有权非商业性展映获奖作品和进行特别放映,参赛者对此无异议并予以许可。
1.颁奖及新闻发布会由新光奖组委会统一举办。
2.颁奖礼时间初定为2016年9月。
3.因故无法前来领奖的境内、外获奖者,可授权他人代为领奖。授权他人的,需向组委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应的身份证明。
4.获奖参赛者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奖金和证书。
5.在获奖参赛者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组委会将安排媒体专访。
1.所有参赛者需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被他人主张权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给组委会或本次比赛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所有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大赛期间,组委会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参赛作品。组委会有权将其中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3.如果参赛者不在报名表上作任何说明,组委会将有权将其作品或部分作品作为本次大赛宣传出版的内容。
4.参赛者在本次比赛过程时间段外,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与其它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的规定造成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凡是提交报名表的参赛者将被视为无条件接受组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发生任何争议,即交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本章程唯有中文版具有法律效力。
1.本参赛细则及所涉及的其他规定由组委会通过中国西安第五届国际原创动漫大赛官方门户网站发布,网址是www.xinguang.org。
2.本参赛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参赛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西安第五届国际原创动漫大赛组委会所有。
1.组委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7号东新世纪广场5楼中国西安第五届国际原创动漫大赛组委会
邮编:710043
电话:+86-(0)29-82682537
传真:+86-(0)29-82682538
2.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卡通艺委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冠城北园3号楼3单元1A
邮编: 100088
电话: 010-66503588 6235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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