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大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大庆炼化公司工会
(二)承办单位:
大庆百湖艺术群落
(三)学术支持:
青少年书法报社
(四)媒体支持:
大庆日报社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工作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评审工作委员会:由举办单位邀请全国书法名家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展览的初评、复评、终评等工作。评审工作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等组成,负责评审、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及数量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华侨等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作品件数不限,须一次性寄出(请在邮件背面注明“大庆炼化杯”投稿及书体),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讴歌党的辉煌历程,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主题的名诗、名句、名文,以及古今健康向上的诗、词、曲、赋、联、文等,提倡自作励志诗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在规范汉字应用及保持艺术性的情况下,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相对完整及可识读性。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作品规格:
(1)书法作品:投稿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8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高不超过40cm,长不超过240cm。册页作品每页长宽不超过45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篆刻作品:印蜕6-12方,边款不少于两枚,统一贴在4尺对开(高138cm,宽35cm)的竖式印屏上。另附印蜕及边款1份用于入展后宣传、出版。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通知获奖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主办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三)限于人力,来稿不退。
(四)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是否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务必在作品内、外包装明显位置注明投稿书体,以便组委会录入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所有投稿作者均须认真填写《“大庆炼化杯”全国书法大展投稿登记表》,登记表与投稿作品、释文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信息提供不完整者视为放弃。
(六)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
四、评审
(一)由主办方组织评审。
(二)本次展览将从来稿中评选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其中获奖作品30件。评审结果将在大庆市文联微信公众号、《青少年书法报》《大庆日报》等公布。
(三)投稿作品不得代笔、模仿、抄袭和一稿多投。如有违反,取消入展资格。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览拟定于2023年8月在大庆市规划展示馆举行,并出版《“大庆炼化杯”全国书法大展作品集》。
六、入展作者待遇
(一)本次大展设:一等奖5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1000元(以上均为税前);向所有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获奖、入展证书。
(二)所有作品均由承办方收藏。
(三)向每位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大展作品集1册。
(四)本次展览奖金、奖杯、证书、作品集均在展览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5月10日截止,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高新区外包园C6座百湖艺术群落。
联系人:高立志
联系电话:0459-6655777,13904597071
电子邮箱:443457777@qq.com
注:请使用特快专递邮件,拒收到付。
暂时没有相关通知公告~
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大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大庆炼化公司工会
2023年03月08日 09:44 - 开始
2023年05月10日 23:59 - 结束
(线上)投稿邮箱:443457777@qq.com
免费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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