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活动地点:江西南昌市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0:00 ~ 2016年06月17日 23:59
校园楼宇、景观的命名,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文化建设,使学院文化建设与校园总体规划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增加认同感和凝聚力,共同挖掘我院精神品质与人文内涵,构建师生共有的精神家园,我院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我院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共青新校区楼宇、景观名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楼宇:共青新校区共规划设计教学、办公、服务类楼宇(不含学生宿舍)12个,具体如下:
楼宇序号 |
规划功能定位 |
1号楼宇 |
音乐系教学办公大楼 |
2号楼宇 |
剧场 |
3号楼宇 |
艺术设计系教学办公大楼 |
4号楼宇 |
实训教学楼,理工类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大楼 |
5号楼宇 |
学术交流中心、校内宾馆 |
6号楼宇 |
教学楼,文法经管类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大楼 |
7号楼宇 |
图文信息中心 |
8号楼宇 |
行政办公楼(与图文信息中心连体) |
9号楼宇 |
教学楼,教师教育等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大楼 |
10号楼宇 |
室内体育馆,体育系教学办公大楼 |
11号楼宇 |
服务综合体(食堂、校内便民服务、商业服务) |
12号楼宇 |
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 |
2.景观:共青新校区依照原址原貌规划设计3处大型景观,1处大型广场,具体如下:
景观序号 |
所处区域 |
1号景观 |
校园东北角湖面 |
2号景观 |
7号楼宇东侧湖面 |
3号景观 |
3号路中段以北山体 |
4号景观 |
图文信息中心南门前大型广场 |
二、命名的基本原则
1.要紧密结合我院“十三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详见附件1),结合我院历史文化、办学思想等文化元素进行命名,体现学院人文精神、办学理念和核心价值,体现命名的教育意义,彰显环境育人功能。
2.要有区位感,对所在方位有标示作用,具有一定文化内涵,且风格与周边的建筑物、景色、校园整体协调一致。
3.要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每个命名由3至5个汉字组成,如 “艺术大楼”、“文化广场”等,避免出现生僻字;应征者应对每个命名作简要说明。
4.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符合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三、时间安排
1.命名征集阶段(5月27日—6月6日)
(1)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可登陆江西师大科技学院网站(www.gpu2001.com)、微信公众号(jxsdky)查看“江西师大科技学院共青新校区楼宇、景观征名启事”,了解相关信息。
(2)征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提交时,须注明应征者姓名、所在单位(本校师生请具体到所在部门或院系、班级,校友标注现工作单位同时请标注在校时院系、班级)、联系方式、类别等信息。提交者请将填写好的《江西师大科技学院共青新校区楼宇、景观名称征集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专用邮箱:sdkyxwzx@163.com(师大科院新闻中心拼音首字母小写),文件名称统一以“应征者姓名”进行标注,如:名称征集表——张三。
2.汇总、评议阶段(6月7日—6月14日)
(1)新闻中心将征集上来的全部方案汇总整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和初选,按照1:3的比例确定候选名称。
(2)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集意见对初选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
3.研究确定阶段(6月15日—6月17日)
学院对修改和完善后的作品进行审议,最终确定校园楼宇、景观的名称。名称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所有。
四、奖励和有关说明
学院对所采用的命名作品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原则上根据采用数量进行排序,综合评价后对前三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200元,第三名奖励800元。
本启事解释权归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所有。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新闻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91-88507901(余老师)。
附件:
暂时没有相关通知公告~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16年06月07日 00:00 - 开始
2016年06月17日 23:59 -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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