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要去创业”广东省大学生创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广播电视台定于2015年5月~2015年12月联合举办“我要去创业”广东省大学生创业技能大赛。请各高校根据大赛方案做好参赛工作。
附件:“我要去创业”广东省大学生创业技能大赛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广播电视台
2015年5月18日
附件
“我要去创业”广东省大学生
创业技能大赛方案
一、总则
第1条 大赛概述
“我要去创业”广东省大学生创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广东省教育厅、广东广播电视台主办,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会展频道、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承办,面向全省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大型营销实践与创新能力竞赛活动。大赛旨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搭建实践平台,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
第2条 大赛特点
◆双赢性:学生通过所学专业知识,以方案策划、执行等环环相扣的比赛,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同时为企业创造价值。
◆专业性:大赛综合考核参赛者营销、策划、创新、团队合作等多方面专业技能知识,以及在实战中的综合运用。
◆实践性:参赛者根据企业各自特点与营销问题,针对性提案,并在老师和业界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完成方案执行,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
◆竞争性:大赛设置多轮比赛环节,并由企业与高校老师共同制定评分标准和进行评审。比赛设置多个奖项,最终优胜者将获得梦想投资基金支持启动自己的创业之梦。
◆权威性:大赛特邀业界精英与高校名师担任评委老师,从组织结构、专业意见等方面彰显权威性。
◆可持续性:大赛结束后将组织校企对接会、企业校园宣讲会等后续活动,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促进校企合作与发展。
二、组织结构
第3条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会展频道、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全省各普通高校
第4条 组织方式
由大赛组委会统筹安排,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院校和企业等相关人员组成。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广东广播电视台会展频道。
秘书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18楼。
联系人:任亚茜,联系电话:020-61166313;麦惠南,联系电话:020-37628805。
第5条 评审说明
大赛评审工作由大赛组委会聘任相关专家完成,奖项评选与颁发均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
三、大赛安排
第6条 启动仪式
邀请大会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相关领导、组委会成员与各合作媒体参加仪式,预计参与观众300-500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7条 时间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专场赛等几个环节。大赛时间为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
第8条 比赛内容
(一)市场营销类:以快速推动顾客购买进程为目的的活动和过程,检验团队的策划案价值,社会实践力及执行力。
(二)品牌创意类:要求团队凭借创意及经验赋予品牌深刻而丰富的文化内涵,建立鲜明的品牌定位,并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内外部传播途径形成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
(三)渠道推广类:渠道推广检验团队的市场分析能力及结合实际情况的应对对策,运作好坏直接影响到产品在市场的流通是否顺畅,以及在整体策略上是否能策应对消费者的拉动。
(四)网络营销类:网络营销是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检验团队对于互联网等新型媒介的运用及创意。
第9条 参赛方式
(一)参赛资格:参赛团队成员为各普通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专业不限。名单以报名情况为准,不得变更,不得增加人员。
(二)组队方式:4至6人。每个校区限定10支团队参赛名额,由院校自拟方式进行选拔。
(三)在线报名:赛前30-60天由学校组织校内报名,通过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www.gradjob.com.cn/,大赛官网http://www.auto-tv.cn,官方微信公众号:“我要去创业广东高等学校创业技能大赛”(chuangye-autotv),官方微博:@新浪“我要去创业大赛”,校园BBS里按照规定格式报名。
(四)资料提交:包括参赛团队队名及参赛选手个人资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专业、特长、社会实践经验或校园实践经验。
(五)参赛指导:每个团队由指导老师提供监督和指导完成比赛的方案制作与实践。
第10条 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参赛作品及实践活动执行内容须根据大赛各阶段比赛命题要求完成。
第11条 赛制规则
(一)初赛:包括校内赛及区域综合赛两种。
第一轮比赛进行方案设计。抽签分配命题,各参赛团队有5天时间针对命题提案。方案上交后由院校的评审老师进行评审及筛选,选出4-6个团队参与第二轮比赛。
第二轮比赛为实操执行。进入第二轮的每支团队将获得1000元启动资金,进行为期14天的方案实操执行。全程在校方老师指导下进行,电视台按节目制作需要进行跟踪拍摄。14天后集合进行流程回顾、总结演讲、现场问答,由评审团进行评分考核选出优胜团队。优胜团队获得对应的奖励及代表校区参加复赛。成功晋级的团队,分数可以按30%比例累计到下一轮。
(二)复赛:各校区的优胜团队进入复赛角逐,复赛的对应品牌将进行更换,参赛学生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和进行实操。成功晋级的团队,分数可以按30%比例累计到下一轮。
(三)决赛:复赛中的优胜团队晋级决赛,决赛要求团队成员上升到高层管理者的层面,全盘考虑企业的运营管理、品牌文化传播、产品经营等。
第12条 版权说明
参赛作品版权由大赛组委所拥有。
四、奖项评选
第13条 奖项设立
大赛组委会及评审团将根据统一评分标准从参赛团队中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设最佳团队合作奖、最具创意团队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若干分项奖。大赛获奖者将获得由广东省教育厅、广东广播电视台联合颁发的证书。大赛设立一等奖2个,奖励50,000元创业基金;二等奖团队5个,奖励20,000元创业基金;三等奖团队10个,奖励8,000元创业基金。创业基金将以风投形式支持获奖团队创业。同时,组委会将根据大赛进程增设奖项与奖金。
第14条 违规处理
大赛全程严格按照赛程进行,违反赛程的团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同步活动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大赛进程安排多种活动以满足校企双方需求,主题活动包括创业技能知识讲座、企业校内宣讲会、名师进名企、企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
六、媒体支持
本届大赛播出及宣传平台包括:广东卫视、广东广播电视台会展频道、荔枝台、广东广播电视台手机台、腾讯视频、搜狐视频、爱奇艺、PPTV、CRI(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台手机台)、《广东电视周报》、《娱乐品味周刊》、《广州日报》、《南方周刊》、PPS、中国手机电视(多普)、广东IPTV、播视网、酷六网、优酷土豆网、央财云城、乐视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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