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部署,决定举办宁夏高校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北方民族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担任主任,其他高校的校(院)长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指导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北方民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高校、大学科技园、创业企业家及行业知名学者组成,负责参赛团队的评审工作。
二、 报名条件及时间
大赛分为创意组与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研究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参赛团队登录(http://cy.ncss.org.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15年7月20日。
三、赛程安排
1.初赛(2015年9月1日—9月8日)
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负责组织评审。赛后将参加全区复、决赛项目及相关材料上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cytdlmjs@126.com,过期认为放弃。
2.复赛(2015年9月12日)
参赛团队采取现场PPT讲解、提问答辩形式评审,最终评选出参加决赛的项目组。全国大学生“三创”大赛宁夏赛区选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创意和实践团队可直接参加复赛。
3.全区总决赛(2015年9月14日)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区决赛项目采取现场PPT讲解、提问答辩形式进行现场评审,决出创意组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实践组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优秀指导教师5名,优秀组织奖4个。最终奖项视参赛项目数量和质量做适当调整。一等奖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加强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创业团队参赛,并积极配合大赛宣传和推介活动。
2.请各高校于7月3日前将大赛联系回执表发送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xcytdlmjs@126.com。
3. 有关大赛组织工作及评审规则等具体事项,请从北方民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网站下载栏目中下载大赛参赛手册(http://202.201.112.155:82/)。
五、联系方式
1. 大赛QQ群:431246989,请各高校指定负责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申报账号的发放和工作的沟通与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宁夏教育厅高教处 盖文燕
联系电话:0951-5559089,电子邮箱:nxjytgjc@163.com
3.大赛秘书处联系人:
北方民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梅 花
联系电话:0951-2066565,电子邮箱:xcytdlmjs@126.com
北方民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杨建新
联系电话:0951-2066565,13895119967
电子邮箱:xcytdlmjs@126.com
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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