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理解、重视、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有利条件,搭建广阔舞台,发现、培育一批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学联决定,共同举办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大赛目的
搭建青年创新创业日常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等平台,整合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园区、创投基金、创业导师等资源,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年增强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成功率。树立重点领域指导方向,鼓励引导青年开展创新性强、前瞻性好的创业项目,扶持培育科技含量高、商业模式新的创业团队。
二、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改变生活·奋斗成就梦想
三、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学联、天津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共青团天津市委、共青团江苏省委、共青团浙江省委、共青团江西省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
3、冠名赞助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代农业组)、上海盐商集团有限公司(商工组)
4、支持单位
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关村管委会、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广东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会、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江西共青城市人民政府、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微梦创科(新浪微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创业邦》杂志社、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清华大学启迪之星创业孵化器、北京协力筑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36氪)、北京法海赋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海网)、猎上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有序科技有限公司(有序管+)、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UCloud)、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优家开天客(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You+青年创业社区)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的领导同志组成。
大赛成立全国组织委员会,领导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团中央,由城市青年工作部牵头,与农村青年工作部、学校部有关负责人共同组成。
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创投行业著名人士、青年创业导师和有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州举办地区赛时,应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五、参赛条件
1、参赛者
1)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以2015年6月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企业创办年限以2015年6月30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1)创意组申报规则。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是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初创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3)成长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六、赛程安排
1、报名及审核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5年7月7日至8月31日
参赛项目须登录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http://cxcyds.zgqncyxd.cn/)注册报名。了解详细信息请关注官方微博(名称: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微信订阅号(名称: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微信服务号(名称: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名称:青创宝)。省级组委会根据属地原则,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核和资格确认。先期启动赛事的地区应将参赛项目录入官网,未录入系统的不得参加全国赛。
2、地区赛
时间:2015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省级团委应会同同级主办单位,根据大赛组委会发布的评审规则和竞赛流程,组织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省级赛事。如果某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项目不足100个,项目原则上合并到临近省级赛区参赛,赛区合并事宜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具体协调。全国赛之前,秘书处将根据各地赛事规模及组织情况,向各地分配晋级名额。
3、全国赛
时间:2015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
全国赛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对在各省级赛事中胜出的项目进行评审,对商工组、现代农业组、互联网组中的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其中,金奖、银奖、铜奖获奖总数分别不超过全国赛入围项目总数的5%、10%、20%。
综合考察各地赛事组织情况及推报项目获奖情况,对赛事组织工作优秀的省份给予资金等鼓励。
因互联网组赛事与世界互联网大会衔接,有关赛程安排单独设置,详情请见附件3。
七、赛制规则
1、规范赛事名称。各级组委会在赛事宣传推广中,规范使用名称: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2、全国赛采用“综合赛+分组赛+专项赛”的赛制。根据参赛项目所属行业,本届大赛举办商工组、现代农业组、互联网组等三类综合赛,并举办APP专项赛。
1)商工组重点关注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及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及医疗、文化创意及现代服务业等4大类产业(组合),由城市青年工作部具体负责。
2)现代农业组重点关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相关产业,由农村青年工作部具体负责。
3)互联网组重点关注互联网基础服务、应用服务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产业,由农村青年工作部牵头,城市青年工作部、学校部共同负责。
4)APP专项赛按2015年1月22日下发的《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中国青年APP大赛的通知》(中青办发〔2015〕3号)执行,由城市青年工作部具体负责。
3、地区赛采用整体赛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与全国大赛相衔接的省级赛事,原则上各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举办市级赛事,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市、州)及县(区)举办相应级别比赛。地区赛事采用整体赛制,可将商工组、现代农业组、互联网组及APP专项赛整合举办。
八、奖励及激励
1、奖金及物质奖励。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及物质奖励
2、融资支持。为入围全国赛的参赛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并由大赛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授信标准的参赛项目提供包括创业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小企业法人贷款等融资支持
3、创业服务。入围全国赛决赛的项目可申请入驻大赛合作园区,享受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可优先享受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专业服务;对于符合工信部、人社部、农业部相关要求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4、社会荣誉。入围全国赛决赛的参赛者可申报中国青年创业奖、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九、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主办单位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好地区赛事。根据《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竞赛规则》设立地区赛事组织机构,细化地区赛事流程和竞赛规则,出台优惠政策,做好创业扶持工作。采取组织化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各级主办单位要积极推荐、遴选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符合创业青年实际的优质项目参赛。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在地市层面举办赛事
2、加强宣传,突出主题。各地要切实把宣传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活动影响;要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形成对大赛的整体宣传。同时将大赛与“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弘扬“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改变生活·奋斗成就梦想”的理念,引导青年创新创业、成就梦想。
3、汇总情况,报送信息。各地应及时报送本地区赛事筹备和开展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于8月15日前,将地区赛事组织方案、赛事细则和宣传方案报至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十、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http://cxcyds.zgqncyxd.cn/
1、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商工组、APP专项赛)、城市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员:洪亮颜滨吴越
电话号码:010-85212087/85212452(传真)
电子信箱:jycygzc@163.com
2、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现代农业组)、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员:田小飞张耿董文斌
电话号码:010-85212188/85212812(传真)
电子信箱:ncfzc@126.com
3、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互联网组)、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员:郭启华冉勇
电话号码:010-85212806/85212810(传真)
电子信箱:qnzx20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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