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高校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创新大赛

一、大纲

       全国高校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创新大赛,旨在提升高校学生积极参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研究兴趣,激发学生团队创新热情,提高技术应用与程序开发能力,推动高校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领域的开发和应用创新,促进成果转化。为提升北斗卫星系统在国家战略层面的意义,本次大赛特设北斗导航系统竞赛专区,鼓励应用我国自主建立的北斗导航系统,设计和开发移动互联网和导航定位等领域的相关应用。

二、组织与管理

       本赛项成立执行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负责本赛项的组织实施。赛项执行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秘书处,负责赛项的运行和管理。专家委员会根据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各项评审工作;仲裁委员会对本赛项组织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进行仲裁;秘书处负责本赛项的各项组织工作。

1. 执行委员会

     (1)审定赛项方案和相关规程;

     (2)审定赛项相关的技术文件;

     (3)审定赛项设备及相关器材、工具。

2. 专家委员会

     (1)制定赛项方案、相关规程和技术文件,并组织实施;

     (2)独立开展初赛和决赛的评审工作。

3. 仲裁委员会

     (1)监督竞赛活动的开展;

     (2)对竞赛过程中的争议提出处理意见,做出仲裁。

4. 秘书处

     (1)负责赛项组织工作中的具体联络、协调;

     (2)负责赛项相关文件的制定和发布;

     (3)负责解释赛项的具体规则;

     (4)负责参赛项目的宣传工作;

     (5)负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赛项要求

1.报名方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若干参赛队,每队不超过4名参赛队员及1名指导教师,通过本赛项网站: http://miac.cug. edu.cn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10月1日。

     (2)各参赛队队员必须是在校学生,每人限参加一个团队,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参赛要求

     (1)参赛队应该自觉维护学术风气,保证提交的参赛作品的文档内容、图表数据、程序代码不存在任何版权问题。

     (2)参加现场答辩的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各参赛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四、竞赛方式

1.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分赛区评审,参赛作品经专家初评通过后将参加决赛环节,决赛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

2.各赛区构成

赛区         包含省份

东北赛区         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北赛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赛区         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安徽

华中赛区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华南赛区         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赛区         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

西南赛区         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

北斗专区         全国

五、竞赛内容规则

1. 竞赛内容

      参赛者根据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规范,确定创意设计的主题,针对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的技术特点,围绕移动应用的开发,在移动开放平台上展开研究和设计,编制创意设计方案,完成设计与开发。并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提交作品,参赛作品的内容包含作品简介、软件创意设计文档、软件安装包、视频短片等。

     (1)作品简介:包含1幅作品的标识图(软件欢迎界面或LOGO、像素512*512,jpg格式)、2幅展示软件核心功能的截图(像素512*512,jpg格式或png格式)、不超过800字的作品文字简介(doc格式或docx格式)。

     (2)软件创意设计文档:参赛团队必须按照大赛官方网站上提供的模板规范编写设计文档,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 

     (3)软件安装包(含源码):软件安装包是指可以在移动终端上运行的可安装文件包,如果参赛作者希望提交的作品在大赛结束后非免费使用,则提交可免费试用的参赛作品软件安装包。

     (4)视频短片:对参赛作品创意设计与程序演示,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采用H.264/MPEG4视频编码。

2.竞赛规则

      本次大赛要求作品的运行平台为指定移动终端操作系统平台。竞赛的详细信息及注意事项,请登录本赛项官方网站查询:http://miac.cug.edu.cn 。

     (1)参赛作品的选题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满足社会对软件作品的需求。对参赛作品的评审着重考核参赛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创意设计、软件产品设计、实践创新和团队合作的基本能力。

     (2)如果参赛作品涉及联网功能,应具备公网内的联通性且能流畅运行,对于仅限在某个专网或校园网上访问而无法通过公网访问的作品,由于无法评审,将被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3)参赛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权利。

     (4)参赛作品若使用了第三方资源(比如游戏引擎、开源项目等),请如实给出说明并保证不会带来知识产权纠纷。若未给出如实说明,在评审时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权利。

     (5)对于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作品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六、评分规则

1.评审标准

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考察参赛团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1)创新性

     (2)功能性

     (3)用户体验

     (4)市场价值

     (5)团队协作能力

2.评分方法

     (1)参赛队成绩由专家评审组统一评定;赛区作品采取跨区域评审;

     (2)大赛分初赛评审、决赛答辩两个环节。所有参赛作品经专家初评通过后将参加决赛环节。决赛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

     (3)在决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比赛规则、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竞赛成绩记0分;

3.评分细则

      基于竞赛公平、公正和保密性的考虑,竞赛评分细则由赛项执委会和赛项专家委员会共同制定。

七、赛项日程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10月1日。

      2.提交作品时间:2015年10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3.初赛评审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0日。

      4.决赛时间:2016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申诉与仲裁

1. 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本赛项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 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签名。

     (3)参赛队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攻击工作人员,否则不予受理申诉;在约定时间内,如约定的联系人未到场或中途离开,视为放弃申诉。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协商仲裁,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2) 申诉方如认为仲裁不合理,可向赛项执行委员会提出复诉。

     (3)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本赛项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九、其它

      本赛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赛项执行委员会所有。未尽事项请查询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联盟网站http://www.iiu. edu.cn/及2015年全国高校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创新大赛网站http://miac.cug.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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