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赛区合作邀请函

各有关院校:

    “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是由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电子学会主办,中国电子学会嵌入式系统与机器人分会承办的年度嵌入式技术领域权威赛事。大赛组委会现向全国征集第十二届“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简称第十二届“博创杯”大赛)(含本科、高职高专)分赛区长期合作院校。

 (一)院校承办条件

1、承办单位需以院级为单位申请,由主管校长审批支持。

2、组织一定数量的参赛队参赛,公平公正评比赛事。

A、承办单位积极宣传大赛,召集尽可能多的参赛队伍参赛。须保证本赛区内的实际现场参赛队伍在20支(含)以上。

 B、承办单位需按大赛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宣传及组织方案,并能按大赛组委会统一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的组织赛事。

3、能利用相关资源和当地媒体开展有效的赛前宣传和赛后报道。

A、尽可能与当地政府、科技厅、教育部、高职委等部门联合举办,邀请计算机、单片机、微机学会组织作为协办单位,结合自身优势配合大赛宣传,确保大赛影响力和规模。

B、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邮件、信件、会议、电话、拜访等方式进行前期宣传(组委会提供相关宣传资料);

C、邀请当地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赛前宣传和赛后报道;

D、收集大赛宣传信息、比赛照片,形成赛后总结提供给全国大赛组委会;

4、提供满足比赛需求的场地

  A、作品演示厅:用于摆放所有参赛作品并演示的场所(需可引电源和网线);

  B、答辩室:用于参赛队向评委团作PPT演示及答辩(需准备投影仪和电脑);

  C、颁奖礼堂:用于颁奖典礼,可利用作品演示厅;

  承办院校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设置比赛场地,满足功能需求即可。

    5、成立不少于5人的分赛区组委会

      A、由院长以上领导担任组委会主席,并切实督促大赛工作开展;

      B、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赛事联络组织宣传等工作;

C、 组委会成员尽可能的含教务处、团委、宣传部、学工处等部门人员,以利工作开展。

      D、大赛组委会将推荐1名成员加入分赛区组委会。

      E、分赛区组委会中可加入有影响力的合作院校和专家来配合大赛宣传。

    6、成立不少于8人的评审委员会

A、成员须包含至少6名以上其他院校在嵌入式技术领域有影响力的教授、专家和学者(需报请大赛组委会审批通过);

B、 中国电子学会嵌入式与机器人分会委员可协助推荐评审成员参与评审;

    7、关于赛事组织宣传经费及赞助事宜

A、院校自筹赛事宣传组织所需经费约2万元左右;

B、分赛区邀请的赞助企业需报请大赛组委会,原则上不能与大赛主赞助商及主要合作伙伴的业务有明显冲突;

(二)组委会给予的支持

    1、宣传支持

A、博创杯组委会将通过邮件、短信、信件、网络、会议、展会等宣传方式进行同步宣传;

B、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分赛区宣传所需的大赛宣传页、海报等资料;

    2、证书、服装支持

A、大赛组委会为分赛区参赛队提供获奖证书;本科组以实际参赛本科组队伍数为基数,特等奖占15%,一等奖占30%,二等奖占55%;高职组以实际参赛高职组队伍数为基数,特等奖占20%,一等奖占40%,二等奖占40%;如赛区高职组低于5队,赛区组委会可自行根据作品情况分配奖项;

B、大赛组委会为赛区实际参赛队伍的队员统一提供免费队服;

    3、大赛指定竞赛平台支持

大赛组委会指定 魔法师创意竞赛平台 为第十二届“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唯一指定大赛平台,并在价格上给予承办院校优惠政策,有意承办的院校请联系大赛组委会了解详情!

    4、保送名额支持

A、大赛组委会为分赛区承办院校本校参赛队提供本赛区实际参赛总人数5%(最多不超过3队)的保送名额进入决赛(此项支持如学校在提交进决名单时不做说明视为自动放弃);

B、为承办院校提供一名总决赛评审和颁奖名额(建议为院长以上领导或专家);;

    5、大赛具体工作指导

A、大赛组委会会对分赛区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审核;

B、大赛组委会协助分赛区对评委进行甄选,根据情况可推荐专家协助评审工作;

C、大赛组委会为分赛区提供赛事组织所需的所有文档和设计文件模板;

(三)承办申请

     1、赛区设置

东北赛区、华北赛区、华东赛区、华南赛区、华中赛区、西北赛区、西南赛区、综合赛区(未设置赛区省份归入此类),如有必要,各省也可单独申请设立赛区。

    2、承办申请办法和程序

A、承办院校在仔细阅读大赛相关规定后根据本校情况如实填写承办申请表;

B、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确认赛区资格并签订承办协议。(承办申请表和协议请见附件)

C、分赛区提交策划方案(含组委会预设名单、宣传、招商等);

D、赛区区域申请可根据承办能力选择单个省市也可选择多个省市。

E、2015年承办大赛的院校在自愿基础上,可继续承办2016年赛事,但仍须报送申报材料。

请将承办申请表于2015年12月30日前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四)、大赛进程安排

  

(五)、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 010-82121265   传真:010-82110741/2/3转825  

E-mail:contest@cie-eec.org     大赛官网:www.cie-eec.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中航科技大厦4层401室,100098

 

附件1:第十二届“博创杯”大赛赛合作邀请函 

附件2:分赛区承办合作协议

附件3:分赛区承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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