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1条 大赛性质
“社科奖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全国范围内的公益性、专业性、群众性高校赛事,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部火炬中心指导、中国市场学会和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主办、全国高校师生共建的面向在校学生包括港澳台地区学生的营销实践技能与创新创业能力竞赛活动。
第2条 大赛主旨
“社科奖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旨在深化教育部“以能力和职业发展为导向”的新兴人才培养要求;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与营销实务教学、以赛促学、以赛促用机制;积极探索“四方联动”合作新模式,促进校企合作、协同创新;推动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营销实践课程体系和内容的改革;倡导“行动学习”,引导和培养高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
第3条 大赛特点
1、实践性:“大赛”作为院校实践课程可有效解决实践教学的三大主要问题:
(1)解决找企业难的问题。大赛可提供合作企业真实营销任务,持续不断为院校提供实践项目,保证实践教学的连续性。实践课由企业指导老师和院校教师共同完成,可减轻院校教师工作量。
(2)解决学生兴趣不高的问题。大赛围绕指定企业的真实营销任务设置了营销策划和销售实践两个比赛项目,要求参赛团队全程不断地进行各种实践,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比流于形式的情景模拟、软件对抗等实践课更具实战性和挑战性,引导学生自主创作方案。为完成任务,学生要主动进行大量理论学习和各种实践活动、并绞尽脑汁想办法解决各类问题,享受知识创造价值的自信感和成就感,学习兴趣自然提高。
(3)解决评价难的问题。科学化、社会化的大赛评价标准是由高校、企业、中国市场学会和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共同制定的、已有效实施多年,符合用人单位需求。企业高管担任评委,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价和指导,并提供实习证明和工作推荐信。
2、专业性:考核参赛学生营销、管理、策划、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实践项目主要考核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进入全国总决赛的获奖学生基本具备如下能力:
(1)多渠道学习能力:通过参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学习能力明显增加,课堂知识往往不够用,需要跑图书馆、购专业书籍、上网查资料、跑企业、论坛、问教师、团队学习以及通过社交媒体和全国的参赛同学交流互动等。他们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渠道宽泛,具备了持续学习的能力。
(2)全面的营销综合工作能力:参赛学生经过初赛、复赛的层层选拔,能够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学生具备的能力包括:营销分析和策划技术;网络营销、推广技术、良好的文字表达和图片、视频、PPT制作技术;商务谈判以及和客户沟通、演讲技术等,即具备了独立完成营销任务的综合能力。
(3)良好的情商和热情的工作态度:营销职业的特点是情商比智商更重要,社科奖横跨一学年,能坚持下来并取得好成绩的学生一定是充满激情和正能量、拥有积极心态并能坚持不懈的人。他们专注而持久,懂得感恩和回报,一心想如何为他人创造价值,是强者的思维模式。
(4)领导力和团队精神:社科奖要求3-5人组队参赛,每个成员都需融入团队并成长,让彼此思想、行动和目标很好地统一。带领团队进入总决赛的队长,一定是有奉献精神,具备分工、协作、激励和妥协等领导力,并有相应的能力和办法来解决团队生存的各种问题。
3、竞争性:大赛竞争性贯穿全程,奖励设置更具特色,包括命题奖项、个人奖项、集体奖项等。精英选手在实战营销的赛场上进行智慧较量、风采展示,挑战自我。
4、收益性:体验帮助企业经营发展的过程,获得一个终身难忘的经历;在学以致用、动手实践中充分了解企业现状和用人需求,更易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企业,并有机会获得风险投资进行创业。
5、趣味性:竞赛过程中,要求参赛团队与指导教师共同参与,趣味性十足。大赛将举办多元化的活动,参赛师生可参与活动的全程设计,颇具乐趣;同时组委会面向参赛师生征集活动创意方案并给予全力支持;同时还可获得深厚友谊、人脉圈、奖金、机会及权威证书。
6、国际性:获胜者将有机会参加国际营销大赛或获得国际交流机会,与国外选手同台竞技和交流学习。
二、组织
第4条 “社科奖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由大赛组委会统筹安排,组委会由主办部门、承办机构、各省CMC(市场营销课程标准开发中心)分中心和院校及企业等有关人员组成,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市场学会。
第5条 大赛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监督工作由监督委员会负责。参加本赛事各项工作的相关专家由大赛组委会聘任。
三、方式
第6条 大赛进度安排
大赛分笔试、初赛、复赛、全国总决赛、国际营销大赛五个阶段。原则性安排如下。
1、笔试:即参赛学生资格考试,每年5月、11月组织两次考试,考试通过者具备参赛获奖资格。由参赛院校组织报名,指导教材《中国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教材》。
2、初赛:参赛学生组队后,在大赛官网注册报名。鼓励参赛院校组织校内初赛,初赛须将大赛组委会公布的合作企业作为参赛对象。参赛团队根据大赛要求撰写《营销策划案》并开展策划实施,由参赛院校专家对作品和实践结果进行评选,确定进入区域复赛的名单。
对于未组织校内赛的院校,参赛团队将大赛组委会公布的合作企业作为参赛对象,并与其联系参赛,根据大赛要求撰写《营销策划案》并开展策划实施,参与区域复赛。
3、区域复赛:进入区域复赛的参赛团队参加所在省份(或地区)的区域复赛,参赛团队应进一步完善《营销策划案》并继续开展策划实施。
为保证大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域复赛阶段将邀请企业人士现场评审,区域复赛组委会根据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名额及各院校参赛情况择优推荐获奖团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区域复赛可设一、二、三等奖。
4、全国总决赛:经区域复赛组委会推荐的优秀团队参加全国总决赛;总决赛前,参赛团队应进一步完善《营销策划案》并继续开展策划实施。参赛团队进行现场(或远程)答辩。全国总决赛可在承办单位所在地或其他地点进行。
为丰富大赛内容,在全国总决赛期间还将举行领袖精英午餐会、沙龙、联谊会、学术交流等具备学术性、创新性、专业性和趣味性的活动。
第7条 比赛内容
本届大赛的比赛内容共包括营销策划项目、销售实践创业项目和若干临时性项目。
第8条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原创作品不必为首创作品。
2、为保证真实性、统一竞赛评价标准,参赛团队的参赛作品所选企业来源范围须经大赛组委会指定并在官网公示。参赛作品及实践活动总结内容须依据大赛《项目命题单》要求完成。
第9条 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大赛官网公示。
第10条 参赛院校应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如院系)负责组织学生参赛报名与竞赛过程等工作,并协助填写和提交《参赛报名表(盖章)》。
第11条 参赛作品的版权由参赛团队、合作企业和大赛组委会共同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将作品重制、出版或于本活动相关活动中发表。参赛作品可以分别由参赛团队、合作企业或大赛组委会的名义发表,或以版权所有人共同的名义发表。
四、评奖
第12条 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统一标准从参与全国总决赛的作品中分别评出特等奖、一、二和三等奖。另设集体奖项:最具魅力团队奖、最幸运团队奖、最佳展示团队奖、优秀组织奖、营销实践教学示范奖、特殊贡献奖等若干。大赛组委会根据大赛进程、品牌业绩等可增设奖项和奖金。
第13条 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一律不得参加评审及决策等相关工作。大赛评审专家不得参加对本校代表队的评审工作。
第14条 对违反竞赛章程的参赛团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获得的成绩无效。
第15条 对违反比赛评比(评奖)工作规定的评奖结果,大赛组委会不予承认。
五、经费
第16 条 参赛学生除缴纳大赛资格考试费20元/人外,无其他参赛费用;CMAT、PMAT、SMAT等资格证书持有者免考试。
第17条 大赛由合作企业向大赛提供经费或其他形式的捐赠和资助。欢迎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向大赛提供经费或其他形式的捐赠和资助。
第18条 大赛属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大学生实践技能竞赛活动,所得经费仅以满足大赛赛事的各项基本需要为度。
六、附则
第19条 “社科奖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未尽事宜将另行制定,具体解释权归社科奖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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