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大赛性质
2015年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实战大赛是一场面向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群众性、公益性高校赛事,由校导网、创业联盟联合主办,加多宝集团赞助,全国高校师生共同参与的面向所有在校学生(含港澳台地区)营销实践技能与创业实战能力竞赛活动。
第2条 大赛主旨
2015年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实战大赛以"寻找百名校园创业之星"为主题,旨在响应政府号召,促进高校实践教学,通过"项目方案评审"与"项目答辩实战"的竞赛方式,提升大学生实战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真正走向创业之路。
第3条 大赛特点
1、公益性:所有在校大学生全部可以免费参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2、实战性:大赛鼓励参赛团队及项目真正实体化运作,提供公司注册、投资服务、创业辅导等支持,帮助大学生真正实战创业。
3、奖励性:大赛为参赛团队提供总计20万元的现金奖励和总计不少于500万元的创业投资邀请,全国前100强均可获得奖励,全国十强团队并真正实战创业的团队均可申请创业投资。
4、竞争性:大赛竞争性贯穿全程,分为初赛、区域赛和全国总决赛,并根据参赛团队实力及项目可行性表现进行各级别排名,增强参赛大学生的竞争意识。
5、自由性:与理论性和限制性居多的创业大赛不同,本次创业大赛允许所有参赛团队纯粹以创业为目标进行自由实战,不限制类别与方向,让创业团队尽可能自由发挥。
第4条 2015年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实战大赛是由校导网、创业联盟主办,加多宝集团赞助的一场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选拔比赛,本次大赛设立20万元现金大奖,联合红石诚金、众生资本等投资机构,以"寻找百名校园创业之星"为口号,寻找并选拔优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奖金、投资、创业辅导等支持,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成功率,帮助大学生真正走向创业实战的道路。
第5条 大赛的初赛、区域赛、总决赛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监督工作由监督委员会负责。参加本赛事各项工作的相关专家由大赛组委会聘任。
第6条 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2016年1月9日,分为报名、初赛、区域赛和全国总决赛四个阶段,所有参赛团队必须经过各阶段赛事胜出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第7条 比赛内容
本届大赛的以创业项目参赛,不限制类别与方向,选手可从TMT、O2O、生物医药、在线教育、微电影或其他领域选取方向,各参赛团队根据自身创意及资源策划提交商业计划书,大赛组委会根据项目可行性及团队答辩评选。
第8条 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的创始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
2、为保证真实性、统一竞赛管理标准,所有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官网报名,不得未报名参赛。
第9条 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大赛官网公示。
第10条 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初赛、大区复赛和全国总决赛的竞赛情况进行分别评奖,其中区域赛设冠、亚军、季军各一个,总决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创业之星、创业之星标兵总计十三个。
第11条 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一律不得参加评审或决定获奖名次等相关工作。大赛评审专家不得参加对本校代表队的评审工作。
第12条 对违反竞赛章程的参赛团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获得的成绩无效。
第13条 对违反比赛评比(评奖)工作规定的评奖结果,大赛组委会不予承认。
第14条 2015年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实战大赛未尽事宜将另行制定,具体解释权归全国大学生创业实战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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