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单位:政治学院实验中心
地 点:犀浦校区模拟法庭5403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
比赛时间:2015年4月24日 预赛
2015年5月 8日 决赛
活动宗旨:
模拟法庭竞赛是法学本科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许多国家早已成为法学教育的重要手段,并在国际和国内举办各种形式的模拟法庭比赛。本次比赛的初衷,即在于通过模拟法庭竞赛性实验,提高学生学习法学理论的兴趣,增强专业认同感和专业荣誉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法律专业学生处理实际法律事务的能力,为发现、培养出色的法律人才提供广阔的舞台。这样的活动可以帮助即将步出校园踏入社会的法律学子有熟悉实务工作的经验与机会,借此活动,鼓励同学从不同方面学习,加强自己的能力与经验。同时本次活动还能促进法律问题的思辩以及法庭辩论活动的研究与精进。
参赛队伍:
本次比赛限我校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自由组队,没有专业限制。
每一参赛队伍成员不超过12人,其中包括领队一名。领队对外代表该队并负责与大赛组委会联络相关事项。参赛队伍应有指导老师。参赛队伍一经组织者确定,队员不得更换,报名时应附带各参赛人员在模拟法庭中的角色分配。各参赛人员应在比赛当日携带学生证等身份证明,以供组委会核实身份。
参赛要求:
本比赛所有相关赛务,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书状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皆应由参赛队员单独或合作完成。
参赛队员可以接受指导老师以及其它人员的指导。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书状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
除各队的指导老师外,参赛队伍也可以向其他专家和学者进行咨询,但咨询内容以法律基本知识为限。
参赛队伍也可运用图书馆、网络或其它渠道进行相关资源的搜寻与运用,但不得抄袭或剽窃。如有违反学术规范的抄袭行为,有关参赛队伍的资格将被取消。
参赛报名:
各参赛队伍应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填妥交给组织者,逾期不予受理,完成报名手续后,大赛组委会即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赛队编号。
赛制:
本次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
评审与特别嘉宾:
1、学院评审专家组、专业教师以及特邀司法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
2、各参赛队伍的指导老师不得担任评审。
比赛规则:
1、由组委会确定案例。
2、各参赛队伍自行组织人员,分配角色,准备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或由组委会提供),模拟庭审现场,再现庭审全部流程。不得使用简易程序。
3、各参赛队伍参赛顺序和场地顺序由抽签决定。
4、各参赛队伍在比赛前将案情简要说明书(A4纸)、双方所持观点、辩论焦点等材料以电子版本的形式并附带九份打印件交于大赛组委会,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时所用的材料应与向组委会提交的材料一致,不能有太大的变动。
5、每场比赛时间应不超过1.5小时。
6、本次大赛采用现场评分制,最终以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大赛根据评委的打分计算平均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其平均分。
评分规则:
1、书状评分(见附件一)(共50分)
(1)专业造诣(对事实与法律的了解)(10分)
(2)逻辑推理(适当与清楚的分析)(10分)
(3)资料搜集与运用能力(10分)
(4)书状架构的清晰程度与组织能力(10分)
(5)书状格式(10分)
2、法庭表现评分(见附件二)(共50分)
(1)专业程序规范性、正确性(10)
(2)创造、思考与应对能力(8分)
(3)言辞表达能力(8分)
(4)举止态度冷静沉着、亲切有礼(8分)
(5)时间控管(8分)
(6)组织能力(8分)
备注与说明:
本实验竞赛方案根据报名情况以及学院、学校或其他情况可能会有调整。最终方案以竞赛组委会最终确定并公示的方案为准。
政治学院实验中心
2015年3月20日
活动承办:政治学院实验中心
组长:林伯海
副组长:陈家宏 杨成良
组织:许义文 郑彭 邓君韬 邓大鸣 申瑢 张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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