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评审实施细则依据《2016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章程》制定。竞赛有关资格审查、计分评审事宜均必须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条 凡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不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第三条 参赛选手须通过个人选拔赛成绩合格,方有资格进入个人决赛和团体赛。已取得《中国条码技术资格证书》或《中国条码技术资格(高级)证书》的报名选手,无需参加个人选拔赛,可直接进入个人决赛。
第四条 个人选拔赛成绩合格,并交纳¥200元《中国条码技术资格证书》或¥300元《中国条码技术资格(高级)证书》认证费,可进入个人决赛。
第五条 个人报名参赛的选手需提交证明本人在校学生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当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方可进入个人决赛。
第六条 团体赛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团队2-4人,每位选手限报1个团队,团体赛分为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
第七条 拥有个人决赛资格方可组队参加团体赛。团队一经组成,不得更换或增减队员,不得更换辅导老师。
第八条 团体选拔赛高职高专组论文成绩得分最高的前20个团队获奖,获奖团队的前9名有资格入围团体总决赛;本科组论文成绩得分最高的前6个团队获奖,入围团体总决赛。
第三章 关于成绩审查
第九条 个人选拔赛和个人决赛在线答题,必须由选手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否则成绩无效。组委会视竞赛进展情况对组织参赛的高校进行巡考。
第十条 团体赛提交的论文必须由参赛团队独立完成或在辅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参考和引用内容不得超过30%,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第十一条 个人选拔赛内容参照《中国条码技术资格证书》或《中国条码技术资格(高级)证书》培训大纲设置。题型全部是客观题,80道题,共计100分,系统计时60分钟。其中单选题30道每题1分,多选题20道每题2分,判断题30道每题1分。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系统自动阅卷,成绩即时产生。成绩60分(含)以上,即通过个人选拔赛。
第十二条 个人决赛内容为条码自动识别基础知识40%,条码自动识别专业知识40%,拓展知识20%。题型为客观题+主观题,共计200分。其中单选题55道每题1分,多选题25道每题2分,判断题55道每题1分,主观题4道每题10分,系统计时60分钟,试题由系统按上述比例随机抽取。
第十三条 团体选拔赛成绩为“条码技术的创新应用”论文成绩。
“条码技术的创新应用”论文,由团队成员独立完成或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合作共同完成。参赛论文必须为原创作品,该作品尚未出版或在传媒(包括网络)发表,未参加任何正在举办尚未公布结果的竞赛活动,也未曾在任何比赛中获过任何奖项,作品摘录和引用部分不得超过3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成绩按0分计。
竞赛专家组对有效作品,依据论文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规范性等原则进行评审,论文满分100分。创新性40分、科学性30分、实用性20分、规范性10分。个人决赛成绩不计入团体赛。
1)创新性40分,论文提出的观点富于创见,弥补前人的不足或深化前人的观点;根据已有的观点推导出新的应用方式;运用现有的理论、思想于新的领域,并做出新的阐释;采用新的、更快捷简便科学的方法和材料解决一些旧的问题。
2)科学性30分,论文以可靠的数据、真实的现象和正确的理论为理论依据,内容真实可靠,结论正确无误。
3)实用性20分,论文中提出的观点、技术、方法在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可以应用;用成熟的技术、常用的设备实现新的行业、领域的应用。
4)规范性10分,方案的体例格式、插图表格、量及单位、数学公式、数字用法、参考文献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团体总决赛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名。分别评出团体赛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金、银、铜奖。论文成绩计入决赛,团体决赛成绩由现场表现和论文成绩组成,权重为9:1。
团体决赛现场竞赛流程和评分标准见《团体总决赛秩序册》。
第十五条 个人选拔赛不计排名,成绩60分(含)以上既为通过,有资格进入个人赛决赛。
第十六条 个人决赛和团体选拔赛排名的原则为:按成绩排名,得分越高,排名越靠前。
第十七条 个人决赛成绩得分相同时,排名依据以下原则:
1、 通过在线考试时间早,排名在前;
2、 报名时间早,排名在前;
3、 授权学校学生,排名在前。
第十八条 团体选拔赛高职高专组成绩前20名获奖,排名前9名入围决赛(每校不得超过2个团队);本科组成绩前6名获奖,入围决赛(每校不得超过2个团队),如有团队弃权,不进行依次递补。
第十九条 团体选拔赛论文成绩得分相同时,排名依据以下原则:
1、 提交报告时间早,排名在前;
2、 组队时间早,排名在前;
3、 授权学校团队,排名在前。
第二十条 竞赛组委会免费提供团体赛决赛团队及带队辅导教师(1人),集中决赛期间(2天)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团队往返交通费自理。
第二十一条 团体决赛团队中的贫困生队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组委会酌情给予一定的路费资助,原则上不高于队员学校与团体总决赛举办地城市间普快火车硬座的往返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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