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充分展示广大职工群众拼博进取、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主旋律,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投身实现“十三五”宏伟蓝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决定举办“中国梦·劳动美”第二届全省职工摄影大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展主题
本次摄影大展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力求通过摄影爱好者独特的视角,展示我省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各条战线劳动模范的时代风采;诠释劳动的美丽、劳动的价值、劳动者的自豪与光荣;讴歌新时期各条战线劳动者的火热生活、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赞美广大职工为深化改革、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美丽山西所做的突出贡献。
二、大展时间和地点
大展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参展作品征集阶段
时间:2016年5月15日至7月15日
第二阶段:评委评审阶段
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10日
第三阶段:大展获奖作品展出阶段
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5日
地点:山西省平遥县古城县衙
第四阶段:大展获奖作品展出阶段
时间:2016年国庆节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山西职工画廊(太原工人文化宫东西长廊)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组织机构
摄影大展成立大展组委会和评委会。
五、活动内容
(一)图片展览。在平遥国际摄影大展期间开辟专区展出获奖作品。
(二)开展仪式。
1、2016年9月19日至25日在平遥国际摄影大展期间举办“中国梦.劳动美”第二届全省职工摄影大展开展仪式;
2、2016年国庆节期间,在山西职工画廊举办“中国梦 劳动美”第二届全省职工摄影大展开展仪式,届时邀请有关方面领导、嘉宾及参展单位代表出席。
(三)宣传报道
展出期间,组织中央及地方各媒体对展出内容和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职工摄影大展的社会影响。
六、作品征集
(一)征稿时间: 2016年5月15日至2016年7月15日。
(二)征稿对象:全省广大职工、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工会干部及围绕本次摄影大展主题进行创作的社会公众。
(三)送稿要求:
1、参展作品以各市总工会、各省产业工会和各市摄影家协会为单位报送,各单位报送数量均不少于100幅(组照为一幅),并填写《全省职工摄影大赛统计表》。社会公众可以个人直接报送作品。
2、参展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黑白照片不限。同一作者限报作品五幅。作品一律接受数码图像文件,可直接发送邮件。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G(JPEG)或RAW文件格式(作品数据量不得小于5M);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特殊要求另行通知。
3、参展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简介等作品相关信息)等内容,组照须编明作品顺序。没有注明相关信息的作品不参加评比。
4、参展作品不收参赛费,组委会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支付稿酬。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
5、凡已在省级以上影展、影赛获奖的作品均不得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大展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评比奖励
(一)组织评选
在组委会领导下组织省内摄影界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次大展参展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展出期间公布,并编辑出版《第二届“中国梦 劳动美”全省职工摄影优秀作品集》。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6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4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优秀奖20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以上奖项分别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八、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东缉虎营街1号(第二届“中国梦·劳动美”大展组委会办公室),邮编:030009;
联系人:原全保 电话13007097907
白秀峰 电话15110325056
QQ邮箱:20383447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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