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亚太地区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由北京图象图形学学会主办,校苑数模承办的亚太地区大学生学科类竞赛,竞赛由亚太地区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第二条 竞赛宗旨:激励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建立数学模型和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开拓知识面,培养创造精神及合作意识。
第三条 组织机构
竞赛设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发起单位的人员组成。如有赞助,当届赛事的主要赞助单位可推荐一名代表加入当届组委会。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主任委员由主办单位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为主办单位具体负责本赛事的人员、秘书处挂靠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赛事提供重大支持的赞助方负责人可担任当届组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专家委员会由各主办单位推荐从事数学建模相关研究与教学的教师组成。
第四条 组委会职责
(一)审议修改竞赛章程、实施办法和评审规则等文件;
(二)审议并确定每届赛事工作方案;
(三)通过竞赛获奖名单;
(四)审议秘书处提交的财务报告;
(五)议决竞赛的冠名、赞助、支持单位等相关问题;
(六)议决组织工作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组委会委员若连续两次不参加组委会活动,则其所在单位视为自动退出组委会,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备案。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命题原则,征集并拟定赛题;
(二)制定评审规则,组织专家网上评审及专家会议评审;
(三)评审参赛作品,向组委会提交拟获奖名单;
(四)受组委会委托终审有关评审结果相关异议;
(五)组织优秀作品展示与交流。
第六条 秘书处职责
(一)受组委会委托,提出竞赛章程等相关制度的修改意见;负责对每届竞赛工作方案初审,并报组委会终审;
(二)全面了解、掌握竞赛的当前工作动态和进度;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竞赛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组委会讨论;
(三)根据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例,提出优秀组织奖候选名单并报组委会审批;
(四)负责竞赛官方网站的建设、维护与日常运行;
(五)负责参赛队伍的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竞赛论文的网上在线提交等工作;
(六)完成组委会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赛程赛制
(一)竞赛每年举办一届,一般在每年下半年开始(11 月中旬至 12 月初)。
(二)全国统一竞赛题目,采取通讯竞赛方式,鼓励各校以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
(三)大学生以队为单位参赛,每队 2-3 人,专业不限。
第八条 竞赛内容
(一) 竞赛题目一般来源于工程与管理、统计等领域的实际问题,并经过提炼加工,不要求参赛者预先掌握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 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应为一篇包括模型假设、模型建立、模型求解、模型改进以及结果分析与检验等内容的论文。作品评审的标准主要为模型及其假设与结果的合理性、创造性、文字表述的规范性。
第九条 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第十条 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
第十一条 竞赛开始后,赛题将公布在指定的网址供参赛队下载,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并准时交卷。
第十二条 竞赛论文若引用其他文献、图片、图表、数据应给予明确说明。
第十三条 竞赛设等级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第十四条 获得等级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的单位及个人均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 拟获奖名单在竞赛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 接受各校师生举报与申诉。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举报与申诉的调查、仲裁与回复。公示结束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第十六条 参赛作品除用于大赛评审、官方网站学术交流与展览等大赛相关工作外,未经作者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任何人不得私自盗用参赛作品成果。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 2019 年 11 月起执行,其解释和修改权属于北京图象图形学学会和亚太地区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
北京图象图形学学会
亚太地区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
非常抱歉!本站不支持旧版本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10/IE11/Chrome/Firefox/Safari等高级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