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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方:
上海市“创造学会”、同济大学
参赛项目报名表提交:2015年10月08日 00时00分 ——2015年11月13日 23时59分
项目校内审核:2015年11月20日 00时00分 ——2015年11月25日 23时59分
决赛:2015年11月27日 00时00分 ——2015年11月27日 23时59分
(1)“创造杯”大赛申报面向上海市高校相关专业,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不含硕士、博士)。 (2)鼓励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体现创新、实用与社会热点相结合,参赛作品为未在省部级以上同类型比赛中获得过奖项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 (3)“创造杯”大赛项目分土木建筑环境类(A类)、机械电子类(B类)和设计创意类(C类)。其中,A类项目涵盖土木、建筑、城市规划、道路交通以及环境等内容;B类项目涵盖机械、汽车、飞机、计算机、软件等内容;C类涵盖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个人创意特区等内容。 (4)参赛项目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5)每个项目团队学生人数最多为4人,每个项目设一名指导老师,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 (6)每所高校申报项目不超过6项。 (7)参赛学校请下载附件《2015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申报表》,讲电子版瑜2015年5月28日24:00发送至大赛邮箱:18801771986@163.com。 项目涵盖土木、建筑、城市规划、道路交通以及环境等; B类项目涵盖机械、汽车、飞机、计算机、软件等; C类涵盖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个人创意特区等内容。 每个项目组参加的学生不多于4名,鼓励跨专业联合;参赛项目原则上应依托于我校在建或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各参赛组按时间节点下载并填写并提交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报名表。 我校将根据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报送最多6组项目参加市级比赛。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项目由在校学生自己构思、设计和制作;
2.项目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在申报前未曾获得创新类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奖项;
3.决赛时须提交已完成的实物作品;
4.项目具有实用性,或具有潜在的市场前景。
报名表
http://gcxy.shou.edu.cn/uploadimg/201552610811499.doc
1大赛简介 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以下简称“创造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创造学会”协办,旨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
2015.11.09 19:40
为了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敢于挑战的素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服务,上海市创造学会、上…
2014.10.29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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