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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鼓励跨院系组建团队。
2.大赛分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各组具体条件是:
(1)创意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所有参赛队员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
(2)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校友(2011 年6 月10 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 年以上(2013 年3 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 年3 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校友(2011 年6 月10 日之后毕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气象、通讯)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合法、健康,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项目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凡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提交材料
所有项目须提交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初创组、成长组还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具体提交材料为:
1.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必要时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技术(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商业模式、项目团队、融资与财务管理、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
2.电子版材料:(1)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Word或PDF文件;(2)项目展示视频,格式不限但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
四、比赛进程安排
1.参赛报名。所有项目需在6月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在线报名:
(1)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2)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仅安卓系统)
(3)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在线报名并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外,还需同时将书面材料交至各院系具体联系人处,校友企业书面材料分别交资产经营公司、校友会指定人员处,由其再统一交至校团委。
2.项目初评。2016年6月中旬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初评,确定决赛项目。
3.项目决赛。2016年6月下旬,参赛团队现场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最后确定校内奖项。
五、大赛奖励
大赛在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及优胜奖若干个。在三个一等奖中评选一项特等奖(可空缺)。学校将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并提供一定的物质奖励。根据大赛比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大赛联系人
团委:王安华 叶耀珍楼313室,65642631
wanganhua@fudan.edu.cn
教务处:黄潇 光华楼西辅楼703室,55665249
huangxiao@fudan.edu.cn
创新创业学院电子邮箱:fdsei@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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