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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承办方:
CSARA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艺术体操分会
报名:2015年09月12日 00时00分 ——2015年10月10日 00时00分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每项目比赛限报教练员1-2人,领队1人。 2、参赛运动员在网上注册终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用户须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项 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健美操 刘学龄 15208210210 csarajmc@163.com. 艺术体操 段雅屏 13551003391 csaraystc@163.com 3、比赛将实行网络一次报名:各参赛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已审核通过的网络报名表下载,同时将参赛的MP3格式自选套路音乐(规定套路音乐大会统一提供)一并发送至以下各单项联系人邮箱。 4、参赛单位简介、参赛单位教练和队员资料、两张高清度本队集体训练或比赛的情景照片发送至统一信箱:csara2015@163.com;联系人:王雪卉,联系电话:15208203580,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咨询:邱建钢028-85071081,13908089700 (二)网上报名信息将在参赛手册、证书等各类比赛文件中出现,确认提交后,不得擅自修改,如有修改,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如出现信息漏报、错报、多报等,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三)报到地点:淳安县体育馆(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开发路435号)。 1、报到时间:11月3日(全天)-4日(中午12点前)。 2、参加本届比赛的所有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和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加比赛。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的运动员证件有:身份证、学生证、保险公司保险单据。 3、网上查询:本次大赛竞赛规程、报名表请到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ports.edu.cn查阅下载。 (四)报名日期至2015年10月10日截止,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五)具体比赛日程安排:待报名时间截止后网上通知。 (六)参赛报名费于赛前报到时现场收取。
竞赛:2015年11月05日 00时00分 ——2015年11月07日 23时59分
比赛时间:2015年11月5日---7日 比赛地点:淳安县体育馆
报名参加本届全国大学生活力大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且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含2015应届毕业生),在1987年9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 (二)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并在报名表加盖医院公章。 (三)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经审核通过者。 (四)属于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参赛运动员不受上述(一)、(三)条限制。 (六)为加强监督,参赛运动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在中国学生体育网(http://www.sports.edu.cn)予以公示。
奖项类别名称
优秀省区联络处10个:颁发证书及奖匾
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奖10个:颁发证书及奖匾
优秀教练员奖10个:颁发证书及奖匾
优秀裁判员奖10个:颁发证书及奖匾
仲裁与资格审查
(一)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领导下,仲裁委员会全权负责对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运动队的赛纪赛风、技术代表、临场裁判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等。竞赛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人选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聘任。
(二)为体现比赛的育人宗旨,请各校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各队领队、教练要对运动员资格确实负责。
(三)为了本届比赛工作的顺利进行,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届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临场裁判工作
(一)由裁判长、副裁判长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正、副裁判长、竞赛长、记录长、检录长和裁判员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二)各参赛队可提前申报一名随队裁判员,但必须经CSARA专业裁判培训,并持有CSARA(2013-2017)周期执裁资格证书的人员,最终随队裁判人员经CSARA各项目专项委员会审核上报CSARA竞赛裁判委员会确认后,方可参与裁判工作。(随队裁判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凡担任本次大赛的裁判员必须参加赛前学习和考试,经考试通过后,抽签决定是否上场进行评判工作。
(四)裁判员须自带裁判装备(装备不规范者,自动放弃执裁资格):
男士:白衬衣,深蓝色西服套装,领带,佩戴徽章;
女士:白衬衣、深蓝色西服套装(裙),佩戴徽章;
报到日期、联席会议及参赛证
(一)报到日期:
1.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于比赛前两天报到。
2.仲裁委员、裁判长(副裁判长)于比赛前三天报到。
3.裁判员于比赛前两天报到。
(二)赛前联席会议:比赛前一天下午15:00召开赛前联席会,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两操分会、承办单位有关人员、各队领队、教练员、队长、仲裁委员、裁判长等参加。
(三)全体裁判员会议将于比赛前一天上午10:00举行
(四)参赛证:凡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在参赛期间必须佩戴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参赛证。
竞赛纪律与规定
执行由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制定的《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一)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为端正赛风,防止发生非体育道德行为,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各运动队报到时须缴纳保证金 3000 元,对无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的运动队,赛后归还保证金。
(三)关于申诉:各运动队对于有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享有申诉权,申诉时,须写正式书面材料由领队签名并缴纳申诉费2000元,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定者,归还其申诉费。
经费规定
(一)所有人员的往返差旅费自理。
(二)报名费:会员学校每人每项80 元,非会员学校每人每项120 元(非会员学校可在http://nssc.org.cn或赛会期间办理入会手续(会员单位1000元/年)。
(三)食宿费: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随队裁判员食宿、交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标准为:180 元/人/天,超编人员每人每天220元,交通费100元/人(所有参赛单位承办方负责从杭州市机场、火车站接送)。
(四)以上费用请于报到时向承办单位支付。
(五)各参赛单位报到前告知达到杭州市的交通信息,以便大赛会务组安排接站。联系人:徐老师 13989829665;
附件
附件1:《第11届中国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暨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锦标赛总规程》(http://www.sports.edu.cn/UserFiles/files/2015CSARA第11届中国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总规程-确定版.docx)
附件2:2015年中国大学生健美操锦标赛竞赛规程(http://www.sports.edu.cn/UserFiles/files/2015CSARA第11届中国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各项目竞赛规程--修改5_27.doc)
附件3:2015年中国大学生艺术体操锦标赛规程(http://www.sports.edu.cn/UserFiles/files/2015CSARA第11届中国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各项目竞赛规程--修改5_27(1).doc)
附件4: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学校体育艺术类项目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http://www.sports.edu.cn/UserFiles/files/2015CSARA第11届中国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各项目竞赛规程--修改5_2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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