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国庆 75 周年」点亮纪念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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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
二、参赛形式
可个人参加,也可组队(5人以内)参加
三、作品要求
作品应当包括创新创业学院视觉形象标识(Logo)彩色样稿、创意说明及院训涵义说明,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一)视觉形象标识(Logo)
1.体现“创新创业”的特性和理念,配有中文“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和英文“College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Ningxia University”,以及创办时间“2016”字样。
2.图案构思新颖,主题鲜明,简洁庄重、富有层次感和视觉感染力,对比度适中,具有深厚的创新创业文化底蕴和鲜明的时代特色。
3.图案便于识别和制作,适用于创新创业学院对内对外宣传。
(二)院训
1.高度凝聚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的精神理念,集中体现宁夏大学特色。
2.内容积极,有一定的创造性、激励性,突出时代特点,简明扼要,便于记忆,富有感召力。
3.采用中文、英文或中英文相结合,中英文字数在10字以内。
四、投稿要求及截止日期
(一)提供创新创业学院视觉形象标识(Logo)彩色样稿、创意说明各一份(尺寸采用标准A4纸),附图案整体和各部分寓意的详细文字诠释;院训及涵义说明一份。
(二)运用计算机图像处理软件制作,提供矢量格式源文件和转化成的JPG文件(JPG文件大小A4,像素大小300DPI)各一份,直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来稿不退,设计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另附一页。
(四)投稿日期截止于2016年7月1日24点。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2061019
电子邮箱:476461833@qq.com
六、评选方式
(一)创新创业学院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
(二)聘请专家给所有作品评分。
(三)在学校相关微信公众平台中予以展示,征求师生意见。
(四)确定获奖作品,向全校师生公布。
七、奖励办法
(一)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元。
(二)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元。
(三)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人民币300元。
(四)优秀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
八、其它
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视觉形象标识(Logo)和院训著作权归宁夏大学所有,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宁夏大学。
宁夏大学创新创学院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简介
创新创业学院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附件: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简介
创新创业学院是全面负责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机构,行使学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指导、服务、咨询、教育和管理等职能,与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合署办公。
创新创业学院在校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下,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同,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引导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切实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创新创业学院作为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试验田,倡导全新的运行模式,努力让全校的创新创业资源效益得以最大化释放,让全校的创新创业能量得以尽情迸发。
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院两级创客空间的认定及管理,开展全校性创新创业教育讲座和竞赛活动,组织创新创业类课程的理论教学、指导和研究工作,搭建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以及校内外实践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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