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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
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教育厅
组织发动阶段:2015年04月01日 00时00分 ——2015年04月10日 23时59分
制定校级预赛实施计划,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宣传,组织作品申报。
校级初赛阶段:2015年04月23日 00时00分 ——2015年04月28日 23时59分
学校将于4月28日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湖北省参加全省决赛。
省级比赛阶段:2015年05月11日 00时00分 ——2015年05月31日 23时59分
湖北省团委将于5月中旬对各高校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进入终审决赛作品,于5月下旬组织终审决赛,并对进入终审决赛作品的作者进行问辩。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各学部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组成由学部党总支牵头,分团委、学部教务、教师等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 (二)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部分团委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和普遍性,要通过运用媒体手段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有条件的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 (三)坚持宗旨,完善机制。各学部分团委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部分团委要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在学部中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作品奖励
特等奖:3%
一等奖:8%
二等奖:24%
三等奖:65%
入围奖: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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