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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
共青团北京市委、北京市教育厅
组织申报阶段:2015年03月01日 00时00分 ——2015年05月10日 23时59分
3月初至4月30日:各高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校作品的征集、汇总、初评、推荐及资格审查等工作; 5月1日至5月10日:各高校将本校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三)及各项目作品申报书(一式五份)整理分类,哲学社会科学类报送至北京联合大学竞赛办公室,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类报送至中国农业大学竞赛办公室。同时通知本校申报者登陆首都“挑战杯”网页(bj.tiaozhanbei.net),按要求进行作品申报,不再上交纸质版作品文本及相关书面材料(具体上报要求另行通知)。
网络评审阶段:2015年05月11日 00时00分 ——2015年05月25日 23时59分
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网上评审,评选出本届竞赛一、二、三等奖并公布入围特等奖答辩的作品名单,本届竞赛特等奖将通过特等奖答辩产生。
特等奖答辩阶段:2015年05月26日 00时00分 ——2015年05月31日 23时59分
入围特等奖答辩的参赛团队继续完善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特等奖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两个环节,评选出特等奖作品,未通过特等奖答辩的作品获一等奖。
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06月01日 00时00分 ——2015年06月30日 23时59分
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各级总结表彰工作。做好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申报、组团参赛等相关工作。 拟举办作品展览展示和成果推介会,集中展示大学生的科技成果,充分发挥首都高科技产业集群集中的优势,深化与中关村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的合作,邀请科技水平高、实力强的企业参与到首都“挑战杯”中来,帮扶重点项目投入市场,完善良性循环的产学研转化体系。同时,依据企业需求及人才培养需要,做好参赛学生与企业的互动对接。
1.凡在201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社会力量创办的高等院校)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含留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3.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包括调查报告、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为使这类作品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一般应在《第八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选题建议》(具体建议另行下发)范围内选题。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采用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作品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相关鉴定材料。 4.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5.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是承担了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相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作品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谁是第一作者的作品,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作品进行评审。 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从该参赛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7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6.参赛作品涉及以下内容时,申报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7.参赛作品必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并经推荐者所在单位确认。 8.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9.经参赛高校初评,各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5件。每类作品应有适当比例。每人限报一件作品,每类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该类申报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研究生作品总数的1/2。
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申报书统一使用《第八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附件1),由竞赛组织委员会下发。
2.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3.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作品申报书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并在网络提交时上传研究报告、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电子版。
4.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作品字数超过限额50%的将直接淘汰。
5.参赛作品的相关书面材料通过网络(bj.tiaozhanbei.net)上传。其中自行上传的材料中禁止以任何形式显示作者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和内容。纸质作品申报书(一式五份)在作品申报截止日之前报送至竞赛办公室。
6.入围特等奖答辩的参赛作品需提交纸质书面材料以及实物作品,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7.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撰写文章。
各高校团委:第十四届“挑战杯”中航工业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将于2015年11月16日至21日在广东工业大学举行,并于11月21日至22日在香港…
2015.11.19 11:56
各高校团委: 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自然科学类作品复评已于2015年8月5日至9日在广州举行,哲学社会科学类…
2015.11.19 11:55
各高校团委:按照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有关安排,作品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宜作进一步强调和说明,具体如下。一、“挑战杯”竞赛作…
2015.11.19 11:55
各学校: 第八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答辩已圆满结束,按照资格审查、网络评审、决赛答辩等成绩,现将参赛作品获奖名…
2015.11.1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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