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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造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学生高质量创业就业,逐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形势,学校决定举办贵州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组织机构
校赛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团委、科技园联合举办。为保证校赛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贵州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名单如下:
主 任:向淑文
副主任:邓朝勇 杜 滨 郭林桦 惠淑林 陈前林 龙 汶 张小彬
成 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团委、科技园相关领导和各学院分管学科竞赛的院领导组成。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赛事安排
(一)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要求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4 年 3 月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 6 月 10 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4 年 3 月 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 年 6 月10 日之后毕业)。
(二)校赛报名。校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前两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拟参赛团队须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前将报名材料(附件 1)纸质版和电子版(含扫描件)交所在学院。学院指定专人对报名材料进行汇总,根据学生报名情况,遴选推荐参加校赛的团队项目,并填写《贵州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 2),并于 2017 年 3月 10 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秘书处邮箱。
(三)校赛评审
学校拟于 3 月下旬举办贵州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每个参赛队需进行现场答辩,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校赛设金、银、铜三个等级奖,并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奖项的数量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对获奖者予以奖励。金奖:奖金 5000 元,银奖:奖金 3000 元,铜奖:奖金 1000 元,优秀指导教师奖:奖金 3000元,优秀组织奖:奖金 3000 元。对参加省获的项目原则上支持10000 元项目建设经费,参加国赛项目将适当追加项目建设经费。
校赛将按照省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省级复赛。
五、激励政策
为激发广大教师和参赛学生的积极性,教育厅将对获第二届贵州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二等奖称号,获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三等奖称号,获铜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优秀奖称号;对获得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给予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特等奖称号,获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给予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一等奖称号、获铜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将给予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二等奖称号。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则上参照执行,以教育厅的具体通知为准。
六、其他
1.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2.有大创项目的学院原则上至少申报一项;
3.校赛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队;
4. 国赛、省赛的赛事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另行通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入选省赛、国赛项目进行赛前专门指导和培训。
5.往届国赛相关通知、报名指南、赛事安排、评审及奖项说明、赛事资料下载等相关事宜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6.校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王中杰、余志强
联系电话:0851—88292071;
电子邮箱:jwcsjk08@126.com
校赛交流 QQ 群:47146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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