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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进程
1.征集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7年2月26日;
2.评奖公布时间:2017年3月20日前后。
二、活动内容
广大自媒体和网友,聚焦海口双创建设,从美食、购物、交通出行、休闲娱乐、民俗文化、旅游观光等六大主题切入,发现海口之变,发现海口活力,创作推广与“活力海口”相关的创意作品,进行评比。
三、参赛对象
全国自媒体、网友个人均可参赛。
四、组织机构
主办:海口市委宣传部
承办: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全国活跃自媒体
全国重点网站联盟
中央驻琼及省内各媒体
海南自媒体联盟主要成员单位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五、投稿方式
自媒体:自媒体可自行发布参赛作品,只需在规定时间上传作品和将作品的阅读数、转发数、点赞数截屏发送评委会指定邮箱即可参评。
在官方平台发布作品参赛,有以下四种渠道投稿:
1.网络投稿:原作者可通过“活力海口——海口首届自媒体创意作品大赛”官网(http://hd.hinews.cn/2/hlhk_dsjs.php?from=timeline)直接提交相关作品,较大的文件可通过邮箱上传。
2. 客户端投稿:扫描二维码,下载南海网客户端,进入活动页面,按操作要求以“活力海口+自拟题目”的形式上传参赛作品,其余较大的文件可通过邮箱上传。
3.微信投稿:扫描二维码关注南海网微信公众号,点击下面菜单里的活力海口按钮,按操作要求以“活力海口+自拟题目”的形式上传参赛作品。其余较大的文件可通过邮箱上传。
4.邮箱投稿:以附件形式,将参赛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huolihaikou@126.com)。(标题形式:活力海口+自拟题目)
作品审核: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如作品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组委会有权拒绝发布作品,有权取消其评奖资格。
六、作品要求
作品形式
原创摄影(含手机摄影)、视频(含微视频)、文字、美术作品(含漫画等)、音乐、诗歌,微信图文、H5专题、微场景,以及其他能准确、形象展示活力海口形象的任何艺术种类均可。
七、评比办法
原作者应将原作品的阅读数、转发数、点赞数、作品数量等相关数据截屏发送至评委会指定邮箱,作为评奖依据之一,评委将据此以及作品的质量评出相关奖项。
八、获奖作品权益
1.活动组委会相关机构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并无需另行支付稿费。
2.活动组委会相关机构使用获奖作品时,需保证作者署名权。
3.作者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一切权利。
九、奖项设置
1.作品奖月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证书。
2.年度奖奖项设置
⑴自媒体传播影响力奖
10名 奖金5000元,并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⑵作品奖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十、评奖时间
1.月奖
每月作品的截稿时间为次月的14日24点;作品的阅读数、转发数、点赞数统计时间,截止至次月的24日24点;参赛者将作品的阅读数、转发数、点赞数截屏在25日24时前,发送至评委会指定邮箱;评委会在30日前评出各奖项。
举例:11月份参赛作品截稿时间为12月14日24点;作品的阅读数、转发数、点赞数统计时间,截止至12月24日24点;截屏发送至组委会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24点;获奖作品公布时间为12月30日前后。
2.年奖
十大传播影响力自媒体奖
所有参赛的自媒体均可进入年终十大传播影响力自媒体奖评比。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作品发布数量、作品阅读数、转发数、点赞数、作品质量评出等次奖。
获得月奖的网友和自媒体均有资格进入年奖等次奖评比。
组委会将在2017年3月20日前后,根据参赛者作品阅读数、转发数、点赞数、投票数和作品质量评出相应奖项。
参加年度评选的作者均需将作品发送至组委会官方平台展示,接受网友投票,网友投票数是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1日0时——2017年3月15日24时;此前月度投票全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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