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国庆 75 周年」点亮纪念头像
打开微信扫码参加活动
一、参赛资格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对任何中国公民或美国公民、或在中国或美国获得永久合法居留权的个人开放。报名者年龄应在大赛报名起始日时符合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整)或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整)的要求(2017年大赛要求报名者出生日期不早于1977年4月1日并且不晚于1999年4月1日)。参赛者有责任了解其出席并参加此次活动的合法权利,并须携带政府颁发的官方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比赛。参赛者不能为(1)承办单位 [ 即,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英特尔公司和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 ] 的员工,或上述任何实体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员工;(2)上述任何实体的任何一名员工的直系亲属。
二、报名
报名者需通过登录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官方网站(https://www.chinaus-maker.org/)完成团队报名工作。报名者可采用个人或团队方式参赛,所有个人及团队报名时需要选择参赛分赛区,并根据所选分赛区要求统一参赛,同场竞技。大赛将不会为个人或团队单独设立比赛。
三、赛制流程与规则
第一阶段:
大赛启动、参赛选手报名和分赛区选拔赛
2017年4月– 2017年6月
第二阶段:
决赛入围团队打磨作品
2017年7月-2017年8月上旬
第三阶段: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决赛
2017年8月9日-11日
四、参赛团队要求
(1)以团队形式报名时,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含领队),领队为团队的联系人和代表。
(2)直至比赛正式开始前,领队可替换一位或多位成员,领队不可更换。
(3)参赛者可参加到多个团队中,但至多作为其中一支团队的领队。
五、竞赛要求
(1)竞赛主题要求:大赛倡导参赛者以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竞赛主题,关注社区、教育、环保、健康、能源、交通等领域,产生的创意需契合比赛主题,并通过结合创新理念和前沿科技,打造具有社会意义和产业价值的作品。
(2)竞赛创新性要求:团队可在比赛过程中对作品进行持续的改进,提交的解决方案须具有想象力和创新性;大赛组委会和各分赛区选拔赛承办单位将对其产品进行创新性检索,并将检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作为评分参考。
(3)作品呈现要求:作品原型要求基于开源软、硬件平台完成;参赛者需要在比赛现场完成设计并制作出可演示的产品原型;作品原型应呈现为实现一定创新功能的智能硬件或软件。
(4)作品原型要求基于开源软、硬件平台完成。参赛者需要在分赛区预选赛阶段现场完成设计工作,并制作出可演示的产品原型。从分赛区预选赛晋级决赛的团队,需要在决赛阶段现场完成针对产品原型的改进、升级和测试等工作。作品原型应呈现为实现一定创新功能的硬件或软件。
(5)技术平台要求:组委会将提供大赛可采用的竞赛技术平台的参考方案,参赛者也可自行选择技术平台和使用相应的工具和设备。(参考方案请点击技术支持与辅导)。
六、知识产权与作品商业背景要求
(1)参赛者需要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内容符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参赛者对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而导致的请求和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护比赛的举办者、协办方及其承办方、代理人并为其辩解,使其不受任何损失赔偿的请求或追诉。
(2)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但应适当兼顾到竞赛承办单位的权益。此次竞赛的承办单位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免费使用本届参赛作品进行演示、部分或全部出版的权利(不涉及技术细节)。如果竞赛的承办单位以其它目的使用参赛作品,需与参赛团队协商,经参赛团队同意后,签署有关对参赛作品使用的协议。
(3)在竞赛与评审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4)参赛者若在本次大赛结束后将参赛作品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许可给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对参赛作品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置,其均将确保此等行为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书面同意并确认各主办方仍继续拥有对参赛作品的前述免费使用权以及在本声明中涉及的其他任何权利。
(5)参赛者需要对违反前述保证所造成的纠纷或索赔承担全部责任,保证承办单位不因此违反遭受任何损失,并补偿承办单位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
(6)参赛者需要保证参赛项目在参加中美青年创客大赛之前和期间未经商业化(即已完成作品的概念规划和框架设计,且已进入基于市场化运作的项目精细开发阶段)、未获得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私募基金等投资性的资助、奖励、借贷或股权性投资;对于违反此项规则的个人(参赛队)和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禁止其参加比赛,或取消其已经获得的成绩。
七、比赛规则
1.参赛资格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对任何中国公民或美国公民、或在中国或美国获得永久合法居留权的个人开放。参赛者年龄应年满18周岁且是40周岁以下。 参赛者有责任了解其出席并参加此次活动的合法权利。
参赛者不能为(1)承办单位(即,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英特尔公司和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的员工,或上述任何实体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员工;(2)上述任何实体的任何一名员工的直系亲属。
2.报名
本次比赛的参赛者到各分赛区选拔赛承办机构报名,并在分赛区承办机构的指导下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naus-maker.org 或http://www.chinaus-maker.cn)完成在线注册。参赛者可采用个人或团队方式参赛,所有参赛个人及团队将同台竞技。比赛将不单设个人或团队比赛及奖励。
3.参赛团队要求:
(1)团队成员不得超过(包括)5人,含领队。领队为团队的联系人和代表。
(2)直至比赛正式开始前,领队可替换一位或多位成员,领队不可更换。
(3)参赛者可参加到多个团队中,但至多作为其中一支团队的领队。
4.比赛要求
(1)基于比赛官方网站发布的主题方向,采取命题和自主选题结合的方式进行。
创意契合比赛主题,提交的作品应关注社区、教育、环保、健康、能源、交通等可持续发展领域,结合创新理念和前沿科技,打造具有社会意义和产业价值、通过原型机实现一定创新功能的智能硬件或软件。团队可在比赛过程中对成果进行持续的改进,提交的解决方案须具有想象力和创新性;大赛组委会和各分赛区选拔赛承办单位将对其产品进行创新性检索,并将检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作为评分参考。
参赛者需要在现场完成设计并制作出可演示的产品原型。
原型要求基于开源软、硬件平台完成。
大赛谢绝已经商业化的(即已完成作品的概念规划和框架设计,而已进入基于市场化运作的项目精细开发阶段)或者已经获得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私募基金等投资性的资助、奖励、借贷或股权性投资的项目参赛;大赛组委会对于违反此项规则的团队和作品,有权禁止其参加比赛,或取消其已经获得的成绩。
组委会将提供大赛可采用的竞赛技术平台及设备工具的参考方案,参赛者也可自行选择技术平台和使用相应的工具和设备。(详见中美青年创客大赛推荐技术平台清单)
(2)知识产权
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内容符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参赛者同意对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而遭致的请求和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护比赛的举办者、协办方及其承办方、代理人并为其辩解,使其不受任何损失赔偿的请求或追诉。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但应适当兼顾到竞赛主办和承办单位的权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清华大学、英特尔公司和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作为此次大赛的承办单位,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免费使用本届参赛作品进行演示、部分或全部出版的权利(不涉及技术细节),大赛承办单位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也拥有上述权利。如果大赛承办单位以其它目的使用参赛作品,需与参赛团队协商,经参赛团队同意后,签署有关对参赛作品使用的协议。每个参赛者均须携带政府颁发的官方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此次活动。在可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赛组委会保留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八、评审标准
评审委员会将评价并为所有项目作品打分。每个项目作品的得分均基于以下评判标准:
分赛区选拔赛
分赛区选拔赛评分标准为百分制,评委根据不同评分标准,结合作品自身特点进行打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选标准 | 参考评价 | 权衡 |
---|---|---|
创新创意优势 |
|
最高50分 |
作品的完整性 |
|
最高30分 |
作品应用前景 |
|
最高20分 |
决赛
决赛评审流程:决赛入围作品为基于分赛区选拔赛推荐的,经过完善和提升后的作品。评审将分为两轮,第一轮选拔出24支团队晋级,第二轮选拔出最终获奖团队。
决赛评分标准:评分标准为百分制,评分规则如下:
评选标准 | 参考评价 | 权衡 |
---|---|---|
创新创意优势 |
|
最高40分 |
作品的完整性 |
|
最高40分 |
作品应用前景 |
|
最高20分 |
回避原则
大赛决赛将严格遵循回避原则,其内容如下:
当参赛团队中一名或多名成员,就读的学校或就职的单位,与任何评委就职的学校或单位相同的情况下,该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回避此团队,不为其打分。
在分赛区选拔赛承办机构就职的评委,回避其赛区选拔推荐的团队,不为其打分。
联系我们
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inaus-maker.org 或http://www.chinaus-maker.cn
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发送邮件至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邸欣晨
邮箱:xinchenx.di@intel.com
电话:010-5751-6298
暂时没有相关通知公告~
还木有评论,赶快抢个沙发!
非常抱歉!本站不支持旧版本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10/IE11/Chrome/Firefox/Safari等高级浏览器浏览。
庆祝「国庆 75 周年」点亮纪念头像
打开微信扫码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