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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大学校园文化,鼓励大学生用摄影作品讴歌“美丽中国”,展现对“中国梦”的追求与向往,引导大学生提高摄影专业能力和创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提高指导教师能力水平,经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7年5月至11月举办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竞赛主题为“浙?水”,旨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启发年轻学子的创造性、创新性思维,鼓励大学生用镜头见证我省“五水共治”的成果,以影像记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浙江实践。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教育专业委员会、浙江日报视频影像部、都市快报快拍快拍
竞赛设置竞赛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
竞赛委员会:在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竞赛组织工作,负责确定竞赛程序、竞赛形式、认定评审结果,对有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对竞赛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竞赛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浙江传媒学院。秘书处在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及竞赛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竞赛工作。
专家委员会:建立由省外高校专业教师和业界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委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作品评选。专家委员会设组长3名、委员12名。专家委员会采取回避制,直系亲属和所指导的学生参赛者须自行回避不担任竞赛评委。
仲裁委员会:赛事成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对投诉意见的审议、作品的复议和获奖裁定等工作。
三、参赛对象
本届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网络组、手机摄影组。
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17届毕业生),参赛作品由各高校统一寄送,不接受个人投稿。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摄影专业和摄影专业方向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除专业组参赛对象外的高校其他专业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可自愿参加专业组比赛,专业组参赛对象不得参加非专业组比赛。
网络组、手机摄影组参赛对象为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17届毕业生),通过指定邮箱或网站自由投稿。
四、投稿细则(见附件)
五、评比方式和奖项设置(见附件)
六、参赛要求(见附件)
七、参赛费用
专业组、非专业组参赛费用由参赛学生所在院校承担,每件参赛作品收取70元参赛费;网络组、手机摄影组不收取参赛费用。复赛答辩的来往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各校自理。
参赛费用由参赛单位统一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到竞赛指定账号(在电汇或转账单上请务必注明“某学校摄影竞赛报名费”),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必须写全称):浙江传媒学院
银行:建行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17735056000023
八、申诉和处理
比赛结束后在竞赛网站上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在发现违反竞赛规则或竞赛不公的行为后,参赛院校和个人可以向摄影竞赛委员会进行申诉。申诉报告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并且要有申诉者签名及所在学校盖章,由仲裁委员会对申诉复核后进行再次评定。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的学校和参赛作者,如有抄袭、弄虚作假等现象,将被取消竞赛成绩,并通报学生所在高校,情节严重的建议按校纪校规处分。
九、竞赛日程
2017年5月,开始作品征集。
2017年9月20日,截稿。
2017年10月上旬,完成初赛评选,公布初赛结果。
2017年10月下旬,复赛答辩,公示获奖名单、作品。(复赛日程及名单另行通知)
2017年11月,在丽水摄影节举办获奖作品展览。
十、宣传平台
发布竞赛通知、公告等信息:http://www.zjcontest.net
网络组投稿邮箱:2160079510@qq.com
手机组投稿网站:http://www.kpkpw.com
微信公众平台: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微信号:zjsdxssyjs)
高校教师QQ群: 292610025
十一、竞赛秘书处及联系方式
竞赛秘书处设在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浙江传媒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电 话:0573-89390292 ,18698580190
Email:407696662@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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