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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精神,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造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学生高质量创业就业,逐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形势,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贵州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校赛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团委、科技园联合举办。为保证校赛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贵州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 任:向淑文
副主任:邓朝勇
成 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团委、科技园等相关单位领导和各学院分管学科竞赛的院领导组成。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参赛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届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1.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2. 项目要求
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项目来源包括:
(1)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3)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七、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即校赛)、省级复赛(即省赛)、全国总决赛(即国赛)三级赛制。校赛参赛项目要求及参赛对象原则上按“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最新通知执行。
1.报名
参赛团队3-5月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校赛
学校拟于5-6月举办贵州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采用初赛和决赛两级赛制,通过项目计划书评审(初赛),选拔出优秀作品进行现场答辩(决赛)。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奖项设置
校赛设金、银、铜三个等级奖,并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奖项的数量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对获奖者予以奖励。
校赛将按照省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省级复赛。
八、激励政策
1.为激发广大教师和参赛学生的积极性,教育厅将对获第四届贵州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二等奖称号,获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三等奖称号,获铜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贵州省教学改革成果奖优秀奖称号;本届校赛原则上参照执行,以教育厅的具体通知为准。
2.学校对选拔进入省级复赛及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支持经费10000元,用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参赛项目。
3.校级大创项目和SRT项目团队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且获奖项目确系来源于大创项目和SRT项目,获奖项目计划书及相关材料(发文、证书复印件、获奖照片等)可作为结题依据。
九、其他
1.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2.校赛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队;鼓励大创项目和SRT项目、教师科研项目、进入孵化阶段学生创业项目积极报名参赛;各学院要广泛动员研究生、本科生和符合参赛要求的毕业生报名参赛。根据上一届大赛省教育厅对参赛项目数要求,贵州大学参赛项目应不少于200项。学校将按各学院本科学生人数安排参赛项目数,原则上按每150人申报1个项目,少于150人的学院至少申报1个项目,多报不限。
3.国赛、省赛的赛事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另行通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入选省赛、国赛项目进行赛前指导和培训。
4.往届国赛相关通知、报名指南、赛事安排、评审规则及奖项说明、赛事资料下载等相关事宜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5.校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王中杰、余志强
联系电话:0851—88292071;
电子邮箱:jwcsjk08@126.com
校赛交流QQ群:471464256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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