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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76号),2018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将继续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六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1.企业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注册成立,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8年1月1日(含)以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2012年晋级首届国家大赛决赛获得名次、历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企业不能参加本届大赛。
二、报名方式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xcyds.com/)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企业对所填报的注册信息与报名材料的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6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6月15日。
三、资格确认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加强宣传,积极发动,组织企业参赛,并及时做好参赛企业资格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还要统筹、指导、管理好本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机构的参赛资格确认工作。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6月22日。
四、其他事项
1.鼓励各设区市举办本市范围以“第六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分赛区)”统一冠名的设区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按照统一的参赛条件,依托“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网络平台开展比赛。福建大赛组委会将在大赛相关配套扶持政策中予以一定的支持。有意举办分赛区赛的设区市请于4月20日前向福建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递交书面申请。
2.大赛坚持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3.本届大赛组织方案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曾志森
电 话:0591-87810353
电子邮箱:fjcxcyds@163.com
为便捷各地区企业参赛,加强参赛指导,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通过各种方式也公布本机构联系方式,接受参赛咨询。
附件下载:通知原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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