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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8年4月至11月举办第四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省扶贫办公室、共青团四川省委共同主办,西南石油大学和新都区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省教育厅厅长朱世宏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高校应成立校级竞赛组织机构,由本校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校预赛以及参加省赛、国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将举办主体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主体赛事在原有基础上新增“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道,奖项专设。同时举办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国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5”是5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及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我省将推荐优秀项目参加以上相关活动。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各高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赛、省赛两级赛制。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参赛报名(2018年4月-8月20日):所有参赛团队都需在国赛报名平台(http://cy.ncss.cn/)上进行报名,参赛团队指导教师每队原则上不超过2人。各高校应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已入选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学校报名数量不低于500项,已入选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学校报名数不低于300项,其余公办本科院校报名数不低于100项、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及省级示范(含培育)以上高职高专院校报名数不低于50项、非示范高职高专院校报名数不低于30项。
大赛报名数将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的重要参考。已入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的高校报名数未达标准,在验收考核时将作为重要的否定性指标,其余高校报名数未达到相应报名数要求,下一年不得申报示范校。
2.校级初赛(2018年8月20日前):校园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各高校组织专家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原则上按照国赛系统内报名数量不高于3%的比例推荐参加省赛,2017年获得优秀组织奖的高校可酌情增加参赛名额。
3.省级复赛(2018年8月下旬)。8月20日前,各高校在省赛报名平台上将拟参加省赛项目推荐进入省赛,同时将该项目计划书及一分钟展示视频上传省级复赛评审专用平台(平台使用说明另行通知)。8月23日开始,大赛组委会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详见大创网),利用赛事评审专用平台以网络评审方式,将主赛道项目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4个大组若干小组进行省级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其中,主赛道评选400个项目进入省级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评选100个项目进入省级复赛。
4.省级决赛(2018年9月上旬)。省级决赛定于9月1日-2日在西南石油大学新都校区举行,主赛道120个项目进行现场赛争夺金、银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40个项目进行现场赛争夺金、银奖。现场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
5.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9月上旬)。在今年和去年评选出的省级金奖项目(去年已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除外)中,按照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通过现场创业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等环节决出参加全国总决赛团队。通过省赛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同一所高校不得超过4个。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教育厅将组织赛前训练营。
九、奖项设置和获奖奖励
(一)奖项设置
大赛主赛道设金奖40个、银奖80个、铜奖280个、优秀指导教师奖80个(金奖项目排名前2位的指导教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60个、优秀指导教师奖20个(金奖项目排名前2位的指导教师)。
设大赛优秀组织奖2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织奖10个。
(二)获奖奖励
1.获奖团队颁发获奖证书,同时给予大赛金奖团队奖金奖励。
2.对获奖团队所涉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协助学生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选择在成都市新都区蜂云谷创新创业中心落地孵化的团队项目,新都区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
3.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学生,各高校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专升本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4.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各高校应根据实际,给予相应工作量认定,并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5.省级决赛获得金、银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教改项目立项程序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6.国家总决赛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在评审中给予倾斜。
7.各高校出台激励政策,积极支持本校师生参赛。
十、宣传发动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333755450,请各高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竞赛工作联系人:
西南石油大学:李媛媛
联系电话:028-83037687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中心
邮政编码:610500
高等教育处:高波、刘晋州
联系电话:028-86110643、86110894(传真)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高教处5楼4号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信箱:scgzjnds@126.com
报名官网:http://cy.ncss.cn/
附件: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 (23.4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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