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国庆 75 周年」点亮纪念头像
打开微信扫码参加活动
各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驻津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搭建高校设计专业领域学习、借鉴、交流的平台,促进天津创意产业与高校人才的有效对接,按照《市教委关于举办 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8〕19号)部署,市教委决定举办2018年第十一届天津市大学生工业与艺术设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二、竞赛主题
和谐 共享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一)各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合作组队报名参赛。
(三)以团队为单位参赛。每个团队1-3人,每名学生最多参加2个队;每队可设指导教师1人,指导教师必须为现岗相关专业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队伍不能超过3个队。
四、作品提交形式
作品分为工业设计与艺术设计两大类。
(一)工业设计类:平面图版(包括设计构思草图、设计说明、设计预想图、渲染图等内容)及电子文档;纸质申报书、著作权声明;尺寸为900mm×1200mm喷绘图板。
(二)艺术设计类:平面图版(包括设计效果图、设计说明、模型图片等内容)及电子文档;纸质申报书、著作权声明;尺寸为(A1)594 mm×840mm喷绘图板。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5月18日(周五)17:00前,各高校将本校该项赛事的学校负责人的联系信息(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108961546@qq.com;联系人:安鹏,联系电话: 022-26675784。
(二)6月4日(周一)—6月8日(周五)期间,各高校统一提交下列材料:
1.学校参赛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2.申报书及著作权声明(见附件4);
3.喷绘图(竖版)及电子文档(以校为单位刻录光盘一张,电子文档格式为.JPG;喷绘图模板),格式请严格按照附件5完成;
上述材料须以学校为单位,其中工业设计作品送至天津商业大学老图书馆三楼设计专业教室,联系人:常瑜,电话18222768768;艺术设计作品送至:天津工业大学金工车间,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 13820778641。未按时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作品材料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三)决赛时间为6月16日(周六),地点:工业设计组,天津商业大学老图书馆三楼工会会议室;艺术设计组,天津商业大学新图书馆二楼会议室弘毅厅。参赛选手以参赛作品为内容制作PPT以备决赛现场答辩之用,时长不超过5分钟。
六、竞赛规则
(一)评审标准
按照作品设计创意及创新性、设计表达效果、可实现性及应用性等条件进行评审。
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本次竞赛的评委。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3%,二等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7%,三等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10%,优秀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10%。
对广泛动员学生参赛,积极扩大竞赛受益面,竞赛组织工作严谨,竞赛成绩良好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比例不超过参加学校总数的1/3。
七、申诉与仲裁
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性,作品必须是未参加过其它市级以上竞赛的原创作品。凡发现有抄袭和剽窃行为、违背竞赛主题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学生个人承担。
大赛实行公示和举报制度。在竞赛过程及在成绩公示期间,对成绩有异议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抄袭作品来源的复印件等),由学生本人、指导教师签字,所在学校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裁决同时将结果上报市教委备案。举报实行实名制,匿名举报不受理。
八、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束后,竞赛结果将在竞赛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市教委公布竞赛结果。所有获奖证书将在比赛全部结束后,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安排统一发放。
竞赛其它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 2018年第十一届天津市大学生工业与艺术设计竞赛相关材料。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高等教育处
2018年5月11日
暂时没有相关通知公告~
还木有评论,赶快抢个沙发!
非常抱歉!本站不支持旧版本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10/IE11/Chrome/Firefox/Safari等高级浏览器浏览。
庆祝「国庆 75 周年」点亮纪念头像
打开微信扫码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