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国庆 75 周年」点亮纪念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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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1、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实现“中国梦”提供精神力量。
2、弘扬孔繁森精神,引导社会正能量的广泛传播。进一步提高孔繁森同志纪念馆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凝聚正能量群体,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市文明办 市总工会 共青团聊城市委 市妇联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聊城报业传媒集团 聊城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 市文物局
协办单位:聊城大学美术学院 聊城市作家协会 聊城市诗人协会
承办单位:孔繁森同志纪念馆 聊城新闻网
三、具体要求
1、参赛内容:
(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理想信念、精神追求等内容进行创作,特别欢迎弘扬孔繁森精神和聊城本地优秀文化内容的作品。
(2)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创意新颖,语句精炼,琅琅上口,易读易记易懂,便于各种媒介传播。
2、征集范围:海内外
3、投稿要求:参赛公益广告语字数限制在20字以内,每人限投1次,不超过3条。
4、投稿方式:
(1)微信投稿:
关注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公众号,访问公众号点击“互动→公益广告词”在线投稿;
(2)网上投稿:
登录孔繁森同志纪念馆网站www.kongfansen.cn或聊城新闻网www.lcxw.cn 点击首页“公益广告词征集大赛”专栏投稿。
5、奖项设置:
一等奖:奖金500元+证书+纪念品(5名)
二等奖:奖金300元+证书+纪念品(10名)
三等奖:奖金200元+证书+纪念品(20名)
优秀奖:证书+纪念品(50名)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
四、法律事项
1、所有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未曾在任何比赛、评选活动中获奖及应用,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内容,否则所引起的版权及利益纠纷由投稿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有权对所有来稿作品及文字进行宣传、出版、展览、修改和使用等。
3、参赛者投寄的有关资料、文件恕不退还。
4、应征者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同意以上法律事项。
5、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孔繁森同志纪念馆所有。
五、投稿时间:
2018年6月20日——7月20日
六、评选程序:
活动开展同时开启大众评审报名通道,投稿截止后,将在大众评审报名者中抽取3人和特邀评审专家一起,参加2018年7月28日于孔繁森同志纪念馆举行的现场评审。在入选作品中评选出各级奖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艳
联系电话:0635-8421662
手机:1996350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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