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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诗词是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之所在。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是“首届中华诗词大奖赛”的延续,旨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进一步落实党的会议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催生更多的诗词精品,为时代立传,为人民放歌。以诗词讴歌祖国、礼赞生活、纪颂英雄、壮吟新时代;用美丽的中国文字演绎中华雄风、盛世气象,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由诗刊社、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中国诗书画网、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联合举办,即日起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一、主办单位
诗刊社
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
中国诗书画网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
二、承办单位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
三、支持单位
中国楹联学会、中国诗歌网、中华诗词论坛、发现之旅《精彩世界》栏目、《诗意中国》栏目、中国人民解放军红叶诗社、北京诗词学会、河南诗词学会、陕西诗词学会、山西诗词学会、江西诗词学会、深圳诗词学会、香港诗词学会、台北市诗词学会、诗词家杂志社、诗词之友杂志社、黄河散曲社
四、特别鸣谢
北京润泽园茶业有限公司
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
北京梦起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中视文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征稿及要求
1、风格、题材不限,要求思想健康、格调高雅,充满正能量。
2、体裁限格律诗词。新韵、旧韵不限,但不能混用。用新韵者请注明“新韵”。
3、每位作者限投三首,多投无效。谢绝化名、重复投送。
4、已获各类奖项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征集。
5、投稿方式
(1)中国诗书画网在线投稿。
(2)邮箱投稿请发送至征集专用邮箱:834719009@qq.com,并在“主题”栏注明“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字样,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名依照 “作者姓名-所在城市-作品名称.doc”格式填写。
6、投稿即表示:授权组委会对该作品享有结集、出版、点评、书写、碑刻等权利。组委会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新媒体进行传播。
7、本次征集活动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文责作者自负。凡被举报并经核实的抄袭作品,一律取消所获奖项,追回所获奖金,并在媒体曝光。
8、征集时间:2018年6月15日——2018年8月31日。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税前)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0元(税前)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0元(税前)
优秀奖90名,奖金各1000元(税前)
入围奖200名,奖金各300元(税前)
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
七、评 审
1.组委会将邀请中华诗词名家组成评审团,评审结果将在诗刊、中国民族博览、中国诗书画网等相关媒体权威发布。届时在北京举行颁奖仪式,同时特邀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出席。
2.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公平、公正性,整个评审过程将在国家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顾问、评委、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得参与征集。
八、公证机构
北京长安公证处
九、法律顾问
李 青(北京桂佳律师事务所)
十、活动官方咨询电话
010-84002766(刘女士)
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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