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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在文创领域的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平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文创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地区融合、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发展、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促进岭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文化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结合工作实际,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创联盟承办的“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将于2021年2月至11月在珠海举行。
一、主题
创意改变生活 文化提升品位
二、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
2021年2月至6月27日18:00止
(二)作品评选
初评: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
公示:202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
终评:2021年8月9日至8月10日
公示:2021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三、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宣传文体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
主办单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珠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创联盟
四、大赛内容
参赛对象
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中国内地及港澳地 区合法设立的政府部门、机构和事业单位;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合法设立的非法人组织;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公民;或上述主体之间组成的团队。
五、征集方向
1、文化旅游类创意产品设计
依托广东省及港澳地区的城市IP、文化内涵、自然景观、人文风情等地域文化特色,以及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城市标志性建筑、农业旅游和工业旅游产业等资源进行创造性开发和运用。
设计作品要求:设计具有“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收藏性”“独特性”“时尚性”的产品。
作品呈现形式:(1)产品实物类(纪念品、工艺品、名优特产类等);(2)平面视觉及产品设计类(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2、 文化遗产创意产品设计
充分利用广东省及港澳地区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等各级文化文物单位馆藏 的文化资源及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文化遗产游径资源、南粤古驿道历史资源、红色文化遗产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海上丝绸之路资源?以及广东省及港澳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人故居、会馆商号等资源,以文创视野的角度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激发创意创新转化,促进文化遗产资源焕发活力,以文创设计为媒促进“文化与生活”“传统与当代”的有机融合与创新发展。
设计作品要求:依托广东省及港澳地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注重文化遗产元素与生活用品的广泛融合,注重传统工艺的创新发展,开发并设计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让文化遗产焕发新的生机 和活力。
作品呈现形式:(1)产品实物类;(2)平面视觉及产品设计类(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3、 文化主题创意产品设计——生态文明环保类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和“健康中国”的发展战略,深入理解和把握历史背景与深刻道理。依托广东省及港澳地区的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垃圾分类等元素进行文创产品设计,让环保与文创同行。以设计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全民关爱自然,关注健康。
设计作品要求:围绕生态文明主题,设计具有环保特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价值的文创产品,体现生态文明、节能低碳、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环保理念。
作品呈现形式:(1)产品实物类;(2)平面视觉及产品设计类(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六、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单位、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
参赛者须按要求真实完整的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信息错填或漏填导致申报不成功或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参赛作品既可以是实物作品,也可以是设计方案;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
参赛作品应紧扣大赛主题和征集方向,突出粤港澳大湾区的文化和旅游元素,彰显深厚的文化内涵、应贴近生活、具有实用与可生产性,不得出现黄色、暴力、宣扬邪教或迷信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等内容。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对外公开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已投入市场的产品、已参加过各类评审、其他竞赛或曾经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赛。凡参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4、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5、 参赛作品除参赛者在提交参赛作品申报时特别注明要求退还的实物作品外概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需退还的实物作品若入围获奖,大赛组委会将在大赛作品成果展结束后进行退还。需退还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按参赛者申报时所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退还,如上述联系方式和信息有误致无法退还的,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予以免费保留60天,并由参赛者在此期间自行前来领取或另行约定邮寄退还;逾期未领取或未约定另行邮寄退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实物作品,并同意授权大赛组委会全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大赛组委会免责。
6、有意向纳入文创成果转化环节的参赛作品及项目须具备创新性、产业落地性、文化价值型等。大赛组委会将以初审、培训、考察等形式,选出重点项目及项目路演名单。
7、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遵守大赛相关规定。
七、作品征集方式
1、作品征集途径
大赛统一采用官方网站(www.GBAwcsjds.com)注册报名。参赛单位须仔细填写申报信息并下载参赛作品申报表打印后盖章(单位)或签字(团队、个人),扫描转为PDF格式,与参赛作品资料及信息按规定要求以电子文档格式通过大赛官方网站上传提交。
所有入围作品大赛组委会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决赛入围通知书》和相关要求至参赛申报表提供的电子邮箱,参赛者在收到《决赛入围通知书》后均须寄送参赛作品实物(或模型)至大赛组委会,用于大赛作品成果展。参赛作品原作或模型需自制实木材质的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不易损坏,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参赛作品申报表)。
2、提交形式及格式
(1)产品实物类作品
实物作品图片要求多角度、有参照物、能体现作品原貌,并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cm),图片电子文件统一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M,作品图片数量不超过8张。
(2)平面视觉及产品设计类作品
设计文件统一为JPG格式,色彩模式CMYK,规格A3( 297*42O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M,作品图片数量不超8张。
八、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参赛获奖者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和奖金,奖金发放和个税扣缴按规定办理。
1、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奖项: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2、文化遗产创意产品设计奖项: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3、文化主题创意 产品设计——生态文明环保类奖项: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4、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特别奖:
凸显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及相关资源深度交汇融合的创意设计作品3名。
5、十佳文化创意产品(2018-2020):
大赛成果转化和联盟成员单位在2018年至2020年,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创意特色的文创产品10名。
九、相关事项
(一)大赛将全程引入专业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及法律顾问单位为大赛各环节提供服务。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为目的的发行、成果展览、表演、信息网络传播、摄制、翻译、汇编、宣传、推广、推介、评选等权利,且不需支付报酬。
(二)如有需要,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奖项设置。
(三)大赛组委会将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建议参赛者在申报作品时,进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登记,如参赛者未在公开展示前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申请,造成专利新颖性丧失,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参赛作品的成果转化、知识产杈保护登记、商业化开发使用等具体事宜可另行与相关方签订协议。
(五)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65号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强、柯雪如
邮编:519000
咨询电话:
0756-2636612
0756-3230007
大赛官方网站网址:www.GBAwcsj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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