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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科技局关于举办2021年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的通知》(津科区[2021]58号)部署,现将赛事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法及截止日期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或团队登录天津市科技创新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tem.com.cn)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或团队收取任何费用。
注册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二、赛事阶段及评选方式
大赛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团队。企业组初赛采用网络评审,复赛、决赛通过线下或网上路演方式进行,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团队组比赛分预赛、决赛二个阶段,通过线下或网上路演方式进行,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获奖企业可被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企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在2011年1月1日(含)以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往届我市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应具有原创性技术、产品或经管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5.参赛项目应具有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6.参赛选手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开发背景及较强创新能力,并为创业团队第一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
四、服务政策
1.获得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可获得1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获得优秀奖的企业可获得5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
2.参赛企业获得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或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可评价为天津市雏鹰企业,并获得相关打包贷款政策支持。
3.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团队,支持申报“项目+团队”项目,入选后按相关规定可享受相关支持和服务政策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可推荐入选企业家“111”工程。
4.在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相关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核心创新能力和核心专利产品的获奖企业或团队,对天津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或补链作用,创造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经推荐符合条件的可获得高成长初创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最高千万元投资支持。
5.团队组获奖团队在我市注册企业后可优先获得天使投资支持并推荐更多投资机构。
6.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期间将组织配套活动,为企业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培训辅导、融资路演、展览展示、大企业对接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楠
联系电话:66878918,13820685178
邮箱地址:xunan@te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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