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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湾区协同发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重点工作,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大学生、技能人才、异地务工人员、新型农民、残疾人等各类群体的创业创新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在广东掀起双创热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3家单位共同举办2021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众创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圆众创梦想谱南粤新篇
二、大赛时间
2021年6月至11月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
(二)支持单位: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山大学、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广播电视台。
(三)承办单位(按单项赛事顺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中心、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
(四)支持媒体:南方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都市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报道网等。
四、赛事内容
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的统一名称下,分设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乡村振兴专题赛7个单项赛事进行。每项赛事均设团队组和企业组。
五、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
参赛对象不限户籍、地域并面向港澳台和海外人员,有意向在广东创业和已经在广东创业的均可报名(曾获得广东“众创杯”系列赛事金银铜奖、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除外)。
参赛团队(企业)报名时只能选择“众创杯”七个单项赛事中的一项,不得兼报;企业组参赛项目按注册地登记参赛,团队组参赛项目原则上按所在地登记参赛;参赛时应提交完整报名资料、并对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一)团队组报名条件。
(1)有创业意向或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3)团队成员已年满16周岁;
(4)参赛者须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5)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6)各单项赛结合赛事特点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组报名条件。
(1)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残疾人公益赛可适当放宽登记注册时间);
(2)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该组织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4)各单项赛结合赛事特点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赛事安排(具体时间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和实际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一)大赛报名(2021年6月28日至7月底)。参赛者统一登陆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官方网站报名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zcb/(为期一个月,具体截止时间以大赛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众创杯”各单项赛事执行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参赛的团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众创英雄汇》电视报名赛道同步启动。
(三)开展比赛(2021年8月至10月)。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等阶段进行,采取书面评审、线上线下路演、电视节目直通等方式比赛(鼓励采取全程线上形式进行),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举办各类配套活动。具体由各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
(四)总结暨项目展示会(2021年11月)。与广东广播电视台等机构合作,举办大赛总结颁奖暨项目展示会,并制作专题电视节目在广东卫视播出。
七、奖项设置
“众创杯”七项赛事均设金奖、银奖、铜奖,部分赛事设优胜奖和若干单项奖,金、银、铜奖及优胜奖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其中:企业组金奖20万元、银奖15万元、铜奖10万元;团队组金奖10万元、银奖8万元、铜奖5万元。团队组获奖项目2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后,可分别申请第二阶段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资助。
八、政策支持
除奖金资助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12+N”支持措施。
(一)“众创云”培训。利用线上直播或录播上传等技术手段,适时开设“众创线上云学堂”,免费为参赛项目和企业提供云培训课程,综合提升参赛者的创业创新能力。
(二)“众创云”宣传。与赛事合作新媒体平台开启“众创云宣传”,利用直播带货、短视频播放等形式为参赛项目和企业提供展示、推广创业产品的舞台,助力参赛项目和企业提升社会知名度。
(三)孵化场地保障。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申请入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工信、港澳办、团委等部门建设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含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享受一定年限的减免费场地和孵化服务。大赛金银铜奖项目可免评审、免租金入孵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基地。
(四)创业融资支持。获奖企业或团队有机会获得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旗下子基金及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有意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由承办单位推荐到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中国青创板”、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展示,享受相关投融资对接服务。
(五)创业担保贷款。参赛企业可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3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六)银行专项授信。获奖企业可获得大赛合作银行提供的企业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支持。
(七)能力提升资助。有意愿的获奖团队或企业负责人,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推荐参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知名高校EDP培训课程),并享受1万元学费资助。
(八)政策补贴直补。获奖团队或企业将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策补贴服务,包括专人对接了解情况、精准梳理可享受补贴清单、一次性落实有关补贴等。
(九)职称晋升。获奖项目负责人根据所从事专业领域和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可直接申报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中的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含)以上职称。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团队组获奖项目指导老师可将获得奖项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十)人才评选推荐。获奖项目参赛企业或团队的人员,属留学回国人员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相关资助项目。
(十一)交流对接平台。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申请参加“众创杯”系列项目展示、融资对接、创业沙龙等交流对接活动,获得“众创杯”创业导师辅导服务。
(十二)人力资源服务。符合入户条件的获奖项目核心成员可获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专区服务,包括协调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托管等多项服务。
(十三)其他支持措施。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和合作单位结合职能或自身优势,为参赛企业(团队)提供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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