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国庆 75 周年」点亮纪念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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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引导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作用,根据《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省楚天杯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主题:百年辉煌 照亮前路
含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政策路线,讴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100年来的光辉伟业,传颂红色经典、传播红色故事、传承红色精神,大力弘扬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进一步激发全国各族人民的历史责任感和奋斗精神,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明办、湖北省委网信办、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承办单位:湖北省广告协会
支持单位:湖北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
三、征集范围
活动面向全国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高校以及各类社团组织等热心公益广告事业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四、活动步骤
(一)作品征集
作品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9月20日,活动详情及进展情况等可通过“湖北省公益广告”平台、湖北文明网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广告协会等官方网站查询。作品报送渠道为“湖北省公益广告”平台(网址:https://scjg.hubei.gov.cn/gygg/),作品报送方式及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
(二)作品评审
所有征集作品采取匿名编号待选。邀请相关行业内专家学者、优秀从业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初评、复评、网络投票、终评、对外公示等流程,对投稿作品进行科学严谨评审。评审各阶段相关信息将在“湖北省公益广告”平台公布。
(三)推广宣传
本次活动采取边征集边推广的方式,对所征集作品中内容准、创意新、观点正、版权明的作品利用新媒体发布推广。对评审出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采取集中发布、专题展播、通报奖励等方式加以宣传推广。征集作品纳入“湖北省公益广告”平台作品库,供有公益广告宣传需求的单位和机构浏览选取、下载使用。组织各类广告发布媒介刊播宣传优秀公益广告作品。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网络媒体参与宣传互动。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型
主要分为平面、影视、广播、创新媒体广告四个类别。活动特别鼓励创新媒体广告作品创作报送,主要包括运用H5、APP、公众号等数字交互设计,区别于各类传统媒体的作品。
(二)创作要求
1.主题明确。作品创作主题须紧密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用公益广告的形式生动展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的光辉历史、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及各个历史时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等,追寻建党百年辉煌历程,感悟共产党人初心使命,弘扬传承伟大奋斗精神。
2.导向正确。弘扬主流价值观,观点正确,思想性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作品具有感染力、时代性及与主题的相关性。作品应规范使用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开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指定标识。作品突出公益性,不得含有商业元素和目的。
3.创新特色。创意独特,主题鲜明,寓意深刻,采用广告新思想、新形式、新媒介进行设计和策划,注重作品互动性。鼓励作品与湖北红色历史文化相结合,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群众生活场景相契合,突出荆楚地方文化特色。
4.易传易播。制作精良,表达优美,视听语言运用好。内容引人注意,信息传递清晰,易认易记,说服力强。能够把握现代媒体特征,在媒体融合条件下综合应用、广泛传播效果好。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创作单位或个人须签署原创承诺书,确认具有作品著作权和其他相关权利。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资格及追回所获奖励的权利。
3.作品中不得出现报送单位或个人相关信息。已在国内外公益广告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可参加本次活动,但不参与等次评选。报送者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如因未填报或填写不实,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资格及追回所获奖励的权利。
4.报送作品概不退还。作品一经报送,即表示作者同意主办方有权将作品无偿用于公益宣传、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其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作品将成为“湖北省公益广告”平台作品库稿件无偿供社会用于公益广告宣传。
5.其他未尽注意事项可通过“湖北省公益广告”平台活动专题了解。
六、激励措施
本次活动按照四种类型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原则上按照每种类型各推选一等奖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优秀奖10件,奖励金额1000元至10000元不等(四个类别最终奖励数量和金额可根据实际征集情况合理调整)。同时,根据征集情况可设置优秀组织奖、大学生创新创意奖(对院校作品适当予以倾斜)、大众关注奖等荣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益广告征集推广活动。各级文明办要大力组织媒体单位和文明创建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将活动成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之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广告主体积极性,踊跃投稿、广泛传播。各级网信办组织网络媒体积极参与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创作生产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各级广告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示范作用,组织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公益广告设计创作。
(二)提升作品品质。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报送作品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要求,真正把导向正确、构思巧妙、水平较高、贴近实际的优秀作品推荐上来,尤其大力鼓励适合网络新媒体刊播的创新媒体广告创作。支持各地各单位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优秀公益广告的奖励鼓励政策,激发创作活力,提升创作品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动员,扩大活动影响力。各级文明办要组织媒体开展活动宣传推广,鼓励文明创建单位充分利用“湖北省公益广告”平台资源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各类广告发布单位按照《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履行公益广告发布义务,加大所征集的优秀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各地网信办要组织网络媒体对活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在全媒推送优秀公益广告作品。
联系方式: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027-88701885;
湖北省广告协会,1587280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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