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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将于2023年在苏州举办,为营造浓厚的大会氛围,发掘智能交通领域先进技术和优秀作品,培养智能交通领域青年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州市人民政府、江苏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联合主办第29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姑苏杯”青年智能交通创新技术应用大赛。
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以“未来交通,数字赋能”为主题,围绕智能驾驶、出行服务、数据分析、智能管理、创新应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整合行业创新资源,集聚行业专家智慧,营造行业创新氛围,发展基于智能化、数字化的未来交通创新技术,探寻交通强国创新思路,培育交通智能化、数字化产业。以大赛为纽带,打造富有活力、具备潜力、具有影响力与号召力的智能交通创新青年人才队伍,为智能交通领域的创新发展提供动力,推动智能交通行业持续发展。
参赛对象
1.专业组:从事公路、水运、轨道交通、航空、城市交通等专业领域智能交通研究、设计、实施、管理、产品研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高校的青年人才(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学生组:主要包括院校师生团队或在校学生。参赛团队不超过10人(含本数),每个参赛团队应明确第一完成人。有多个单位人员组团参赛的,以主要人员所在单位报名或独立命名团队名称后报名。参赛作品通过初赛后人员不得变更。
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人、载运工具、基础设施、运行环境方面有应用价值的技术、产品、应用系统等,参赛作品应是参赛团队自主研发,符合大赛主题,且参赛团队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每个参赛作品仅可参与一项专题赛,重复报名视作无效报名。
参赛作品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组委会保证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都会得到切实保障。
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拟于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举办,分为专题赛承办征集、参赛报名、集中宣贯、初赛、复赛、决赛等六个阶段。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专题赛承办征集阶段
时间:2021年6月。
发布新一届大赛赛事安排、赛事规则、奖项设置等,征集大赛专题赛承办单位。
(2)参赛报名阶段
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
本次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报名参赛的企业与个人登录第29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姑苏杯”青年智能交通创新技术应用大赛官网(http://www.itscxds.cn/)注册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3)集中宣贯阶段
时间:2021年7月起。
加强赛前宣传推广,落实工作开展,召集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相关产业协会,召开一次赛前宣贯会。
(4)初赛阶段
时间:2021年10月中旬。
初赛采用赛道制专题赛形式。由专题赛承办单位在大赛组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开展,选拔结果经大赛组委会审核确认后,公布晋级复赛作品名单。
(5)复赛阶段
时间:2021年10月下旬。
复赛采用专家现场评审或采用网络评审形式。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复赛的作品开展评审,评审结果经大赛组委会审核确认后,公布晋级决赛作品名单。
(6)决赛阶段
时间:2021年11月中旬。
决赛采用现场评审形式。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对晋级决赛作品进行理论测试和现场评审,包括介绍、演示、问答、测试、答辩等,评委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性、成熟性等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确定获奖作品名单。
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15名(如参赛作品数量少于200件或多于300件奖项将作适当调整),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获奖作品优先获得第29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全会期VIP注册名额及世界大会展位,具体奖励办法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制定。
(二)荣誉称号
1.获得大赛第1名的项目组第一完成人,按申报程序由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2.获得大赛前3名的项目组第一完成人,按申报程序由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
3.获得大赛前6名的项目组第一完成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有关规定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特等奖第一完成人,经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考核认定后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大赛获奖的项目组第一完成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前6名选手,按申报程序由团省委授予“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5.大赛获奖的项目组第一完成人为女性的前6名选手,按申报程序由省妇联授予“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6.获得大赛前10名的项目组第一完成人,由省交通运输厅按有关规定授予“江苏省交通技术能手”称号。
7.大赛获奖的项目组第一完成人,按程序推荐1名选手由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授予“青年科技奖”。
8.大赛获奖的项目组第一完成人,在申报江苏省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时,所获奖项可作为其申报资格相对应的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的重要依据。
9.获奖人员须在参赛团队中第一完成人中推荐产生,参赛团队中第一完成人根据项目分工原则上不超过3人,排序不分先后。其中:参赛人数在5人以下(含本数)的团队,第一完成人人数不超过1人;参赛人数在6—8人(含本数)的团队,第一完成人人数不超过2人;参赛人数在9—10人(含本数)的团队,第一完成人人数不超过3人。获奖人员曾获以上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授奖。奖项方案由大赛组委会根据比赛结果,依据文件规定专题研究确定。
10.上述荣誉称号原则上授予江苏省各类单位的在职职工;如授予省级荣誉称号的人员中,涉及处级干部和公务员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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