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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开创教育改革新局面。通过“ 以赛促教、赛教融合”模式,提升学生应用技能、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大赛秉承“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教、以赛促业”的宗旨,为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高校和学生搭建展示、交流、互动的平台,促进应用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师生实践技能和“双创”竞争力。
二、参赛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 。
三、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初赛、决赛两级赛制。
初赛阶段,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学校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并公布入围决赛的学校名单。
决赛阶段由作品演示、现场答辩、实操考试等环节组成,评比产生大赛各奖项。
具体竞赛科目及各科目比赛说明详见大赛官网(www.uec.org.cn)。
四、赛程安排
(一)提交参赛回执(7月20日至10月22日)
团体赛以学校/院系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将《大赛参赛学校回执》报送至组委会邮箱(dasai@uec.org.cn)。
个人赛直接注册个人账号即可报名参赛。
(二)在线报名参赛(7月20日至10月22日)
获得账号的参赛人员登录大赛报名系统,在“院校/个人中心,增加队伍”模块填报信息。具体报名流程详见大赛官网参赛流程(www.uec.org.cn)及微信公众号(ATCP001)。
(三)提交作品(截至10月31日)
参赛团队在规定时间内,按比赛科目要求完成作品设计。
(四)作品评审(11月1日-11月15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决赛及颁奖(12月10-11日)
举行颁奖仪式,予以表彰奖励。
如因疫情影响,决赛时间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五、大赛奖励
本届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针对参赛院校另设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若干。
六、参赛须知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2.每所学校可以组织多支团队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限参加一个竞赛科目。由学校负责对本校全部参赛团队进行统一管理。
3.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秀秀,010-66083178,83121560
Q Q 群:教师群,834343310 259243574
学生群,592022858 562735277
传 真: 010-66083178
邮 箱: dasai@ue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
及时了解大赛动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大赛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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