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国庆 75 周年」点亮纪念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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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时间
征集报名及作品提交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
海峡导报社
厦门启达台享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海峡两岸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 ·
“创响中国”福建省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站
厦门越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三、参赛资格
1.年满17周岁以上均可报名。
2.不限性别,学生、社会人士皆可参加,鼓励海峡两岸院校、机构、制造企业及设计师积极参与。
3.可团体报名或个人报名,允许创作者来自不同参赛单位的组合,团体报名人数以5人为上限,且需指定1名代表与主办单位联络。
四、参赛作品说明及参赛要求
设计主题
本次大赛围绕海峡论坛及主题“扩大民间交流、深化融合发展”,需充分结合“海”的logo,体现“两岸一家亲”的理念。
参赛作品名称(吉祥物IP名字)可围绕设计主题自行命名。
海峡论坛logo的造型是草书“海”字作拟人化设计,取自汉代画像砖“两人对坐论道”。寓意海峡两岸人民共同传承中华民族自古善于交流的传统美德,携手共圆“中国梦”。
海峡论坛是专为两岸基层民众交流创设的平台,以扩大民间交流、深化融合发展”为主题,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积极推动各领域交流合作,持续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助力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五、作品内容及要求
参赛作品以吉祥物IP形象为主体。设计需形象生动,主要突显主题内涵,符合征集要求的同时展现新时代人文风貌,传递正能量,充分展现新一代融合发展的朝气。
请根据本活动主题为定位形象进行原创设计,为作品配上平面形象的三视图、主配色与辅助配色、形象命名及设计说明、延伸设计示意1—2类(海报、周边等)或一套应用效果图。
格式要求:提交展示图1张,且为800mm * 600mm的竖式幅面,JPG格式,300dpi 分辨率,大小不超过5M。
“海”logo使用注意事项
“海”logo源文件可通过附件进行下载。此logo作为标识使用时,需遵守以下规则:
1.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缩放而破坏标识的完整性。
2.使用限本次活动,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
3.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注重整体效果。
六、参赛方法
1.请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寄至大赛官方邮箱:dragonempire311@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海派创意设计王】作品名称。
2.附件可下载报名表(及“海”logo源文件)。
3.报名表及作品电子邮件寄出后不可再次修改。规定的作品提交时间截止后,提交的作品不作为参赛评奖作品。
4.一份报名表只能提出一份作品参赛,若有多项作品参赛,请踊跃投稿多件作品。
七、赛程安排
1.启动时间:
自即日起于线上启动
2.受理申报:
参赛者在10月30日前提交报名表与延展创作的吉祥物IP形象。
3.专家评审:
11月,由专家组根据入围者提交的资料、作品及讲解情况,最后评选出获奖名单。
4.颁奖仪式:
12月举办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将适时进行调整并公布。
八、评选标准
组委会邀请业界、产学合作、设计产业、工艺艺术等专业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标准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选:
奖项设置
从所有参赛作品中进行专业评审,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前三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及奖金,具体如下:
海派创意设计王一等奖:2万元(1名)
海派创意设计王二等奖:1万元(1名)
海派创意设计王三等奖:5千元(1名)
备注:
1.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
2.奖金依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税。
九、参赛者须知
1.参赛者保证所填写或提供的资料为真实信息,且未冒用或盗用第三人的资料。如主办单位依参赛者提供的资料及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其得奖时,主办单位概不负责。如因参赛者提供虚假资料致损害于主办单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参赛者应负一切相关责任。
2.参赛作品请自行备份,投稿概不退还。因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参赛作品遗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获奖作品如参与相关展览,获奖团队须配合活动宣传,同时出席授奖并解说作品设计概念。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主办单位协商解决。
4.参赛者应确保其作品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主办单位接到相关投诉,经核实后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如在奖金颁发后发现相关情况的,主办单位有权要求获奖人员退还奖金,并赔偿主办单位因此支出的费用。
5.参赛者确认,如参赛作品获奖,主办单位给予的奖金已包含著作财产权转让费,参赛者领取奖金后,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归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所有。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有权结合各活动对参赛作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设计系列文宣品、广告品,并展示于展览会场、媒体网络、报刊杂志、各相关网站等宣传渠道、发表、出版、营销等与本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宜。
未获奖作品,可修改设计稿后作个人其他使用,但不享有本次比赛“海”logo的使用权。
6.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以任何形式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所有。
7.除本征集启事的奖金外,主办单位不再向获参赛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参赛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主办单位主张分享其参赛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收益。
8.本活动如因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时,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取消、终止、修改或暂停本活动。
9.参赛作品需通过网上提交,主办单位保留法律允许范围内对于大赛相关事宜的解释权。
10.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十、特别声明
(一)知识产权归属
1.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已获得其他大赛奖项的作品,不参加此次活动。
2.获奖作品版权归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所有,海峡论坛主委会办公室有权对获奖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制作发售等。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参赛者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主办单位有权利筛选出不符合参赛精神,或任何攻击性言论字眼的报名提案内容,且不予以该报名作品参赛。
(二)争议处理
1. 如参赛者之间因为参赛事宜或参赛产品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
2. 如果参赛者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大赛主办单位可以从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3. 如其他方对参赛产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者一旦投稿,即视同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主办单位有权选择按本启事规定执行或与参赛者另行签订协议履行。
十一、大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641022421
邮箱:dragonempire311@163.com
附件:
2021第十三届海峡论坛文创IP设计大赛作品征集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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