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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题:设计赋能·智造升级
二、时间:2022年3月—7月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二)组委会
主 任:凌 文 副省长
副主任:张海波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王 健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王 晓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孔庆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白 皓 省教育厅副厅长
崔宗涛 省财政厅副厅长
于智勇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魏 勇 省总工会副主席
盛 夏 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
徐龙河 山东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三)专业机构
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评审专家工作组:邀请省内外负责省部级以上工业设计或科研领域奖项评审的专家成立工作组,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在各评审阶段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判和打分,提出各阶段入围产品(作品)及获奖建议名单。
3.监督仲裁工作组: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厅政策法规处及厅法律顾问组成,负责组织监督和仲裁等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发挥党内监督作用,负责监督执纪问责。
四、组织形式
(一)山东省第四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采取分类、分区域征集、综合评审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征集,有关部门鼓励省内院校、科研单位积极参与。
(二)设置官方网站(www.sdgcup-id.com),通过网络系统填报申报资料,组织线上评审、开展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新闻宣传推广等工作。
(三)大赛总体上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分别采取线上初评、现场实物复评、现场实物终评答辩形式。特设纺织服装分赛。通过新闻发布会、组织评审、现场展示、颁奖活动、专题对接活动等推广宣传我省工业设计创新成果。
(四)颁奖典礼同期举办获奖产品(作品)展览展示、企业与设计对接会等系列活动。
五、参赛对象
(一)在山东省内注册的企业,工业设计相关企业、机构和服务平台。
(二)山东省内院校(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师生。
(三)在山东省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四)与山东省内企业在设计领域开展合作、形成产品的国内外设计机构、设计师。
六、参赛产品(作品)要求
(一)参赛产品(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
(二)应按照时间要求线上填报《山东省第四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并按照其中填写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每个产品(作品)只能申报一个行业领域,逾期不予申报。
(三)参赛产品(作品)须是2020年1月1日后上市或完成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七、组别与领域
(一)组别划分
分为产品组、概念组两个组别。产品组以企业为主,所报产品需为近两年内上市的产品;概念组以院校为主,所报作品需为近两年内设计的概念作品(鼓励模型参评)。所有参赛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产品组或概念组。
(二)行业领域
按照国民经济分类行业,参照山东省“十强”产业及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及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现状,分为20个行业领域:机械装备、航空航天、海洋工程、交通工具;智能机器人、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软件及信息化平台、智能终端;绿色化工和节能环保;新材料及新工艺、金属制品;医疗健康和应急防护产品、特殊人群及特种领域用品、文化办公体育及娱乐用品;公共设施、乡村振兴、精品旅游及文化创意、泛家居类(包括家电、家具制造、厨卫等);食品、包装等。纺织服装领域特设分赛。
八、纺织服装专项分赛
为提升我省纺织服装产业创意设计水平,在全省选拔一批优秀纺织服装设计师和设计作品,营造鼓励创新、注重创意、重视设计的良好氛围,实现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特设置纺织服装专项分赛。分赛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第一届纺织服装分赛工作方案》。
九、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设置
1.设立山东省第四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50名,共80名。
2.设立大赛新星奖50个(仅限在校学生、青年教师及设计师)。
3.其他进入复赛的产品(作品)均作为优秀奖。
4.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宣传、评选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组委会进行通报表扬。
(二)奖励内容
1.对获得金奖的主创设计者个人(在校学生除外),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2.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新星奖的团体或个人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2万元、5千元的资金奖励。不重复奖励。
3.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产品(作品),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推荐参加世界工业设计大会相关展览展示。
4.对获得院校“新星奖”的在校学生,优先向山东省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重点工业设计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就业机会。
5.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奖杯或证书。
十、时间安排
(一)征集阶段:2022年3月30日-5月10日
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完成参赛产品(作品)征集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初赛阶段:5月中旬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产品(作品)进行初评。参赛产品(作品)按照组别和行业领域兼顾的原则分配给评审专家线上评审,最终优选不超过260个产品(作品)进入复赛。纺织服装分赛获奖产品(含35个金银铜奖及排名前5位的新星奖,共40个)直接参加“省长杯”大赛复赛阶段。
(三)复赛阶段:6月中旬
进入复赛的单位或个人,在指定时间内将产品(作品)运送到复赛现场,做好调试和展示。专家现场进行评审,提出不超过80个产品(作品)建议名单进入终赛,并提出不超过50个“新星奖”建议名单。
(四)终赛与公示阶段:6月下旬
进入终赛的单位或个人需在现场进行答辩,答辩者一般为主创设计者本人。评审专家根据实物与答辩效果打分,根据分数排名评选出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50名。在官网向社会公示得奖情况。
(五)表彰及展示阶段:7月上旬
举办大赛颁奖典礼,为80名“省长杯”大赛及35名纺织服装分赛金、银、铜奖获奖单位(个人)进行现场颁奖,为“省长杯”大赛10名及纺织服装分赛3名金奖主创者颁发“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不重复奖励)。
(六)成果推广阶段:2022年7月-12月
举办工业设计周、“工业设计进百企”系列活动,鼓励企业与设计团队开展合作,推动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十一、工业设计周
对“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纺织服装分赛全部获奖作品进行为期一周的展览展示。通过举办设计创新高峰论坛、产业对接、主题推广等各种形式的产业对接活动,引导大赛成果与创投基金、社会资本、品牌企业等资源对接。工业设计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比赛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做好本届大赛工作方案的统筹组织工作,负责大赛相关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加强对各单位、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加强与组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以及各环节流程的运行协调。
2.省教育厅负责省内高等院校师生参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3.省财政厅负责“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相关经费支持工作。
4.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宣贯,对参赛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指导支持工作。
5.省总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参赛的组织发动工作,以及省五一劳动奖章认定和颁发。
6.团省委负责团员青年的参赛动员工作,对比赛中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青年选手,按程序推荐申报相关荣誉。
7.省广播电视台负责协调相关媒体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做好大赛新闻发布、实时宣传、大赛成果跟踪报道等,提升宣传推介效果。
(二)协办单位负责大赛组织征集、成果对接等工作。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相关企业、机构、高校和个人积极参赛,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展览展示等有关活动。各市教育、财政、市场监管、总工会、团委、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单位积极配合。省工业设计协会负责组织“工业设计进百企”活动,推动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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