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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助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参赛自愿、理念先进、公开公平”的原则,我市将举办首届“泰山杯”工业设计大赛。为保障活动顺利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设计创新赋能 智能智造泰安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8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和承办
主办单位:泰安市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支持单位: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安市科学技术局、泰安市教育局、泰安市财政局、泰安市市场监管局、泰安市总工会、共青团泰安市委、泰安市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泰山科技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泰安技师学院、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泰安校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泰山校区、山东省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泰安校区)、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山东万维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二)大赛组委会
本次大赛设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 姜 宁 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主 任:黄正玉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建蔚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蔡建宁 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执行会长
成 员: 胡圣金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
孙迎胜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四级调研员
刘兴成 泰安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西才 泰安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刘建广 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长举 泰安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刘荣星 共青团泰安市委副书记
亓修举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胡圣金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大赛形式
大赛采取社会征集、综合评审、线上展示及后续宣传等方式进行。
(一)作品征集。大赛组委会发布通知,采取分类、分县(市、区)征集的方式,线上线下申报。通过各县(市、区)征集参赛作品,鼓励各院校积极参与,市民也可以个人身份提交作品。
(二)奖项评审。主要采取线上评审、现场实物评审、答辩评审的形式(对体量巨大的参赛产品,采取提供模型、视频、图片介绍的形式进行评审)。
(三)颁奖展示。召开颁奖仪式,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市级主要媒体对颁奖仪式、论坛进行现场直播。
(四)后续宣传。市级主要媒体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陆续开展宣传报道。设置官方网站,在线长期展示获奖作品。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在泰安市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内各院校设计类专业师生;在泰安市从事工业设计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二)参赛条件。所有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在功能、结构、色彩、形态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无知识产权纠纷,且未在国家和省内工业设计比赛获奖。以单位名义参赛的,营业执照住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须在泰安市;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身份证住址须在泰安市,或由符合前款条件的单位出具推荐函。如出现参赛者使用、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主办单位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也将原额追回。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次大赛期间及相关活动中享有展示权、印刷权、宣传权、优先受让权和推荐到其他活动比赛等权利。
(三)其他要求。参赛对象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填报《泰安市首届“泰山杯”工业设计大赛申报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大赛组别及申报流程
(一)大赛组别
本届工业设计大赛分为产品组、概念组两大组别。产品组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之后)已量产或已完成开发的产品。分为13个类别:新一代信息技术类、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类、新材料类、新能源类、医养健康和应急防护类、食品类、高端化工类、纺织服装类、现代物流类、旅游文创类、泛家居类、包装类、其他类。概念组为尚未量产或产业化的概念设计作品(分类同产品组)。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请参赛单位和个人自2022年4月28日起,登录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taian.gov.cn/),点击进入“泰山杯”窗口,进行网上申报,并对真实性负责。各级各部门及院校要广泛发动,通知并组织本辖区企业和个人规范提报作品,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泰山区、肥城市、高新区提交作品不低于40件,其他县市区提交作品不低于30件;职业院校提报作品数量另计。请各参赛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一个账号可以报多个产品(作品),每个产品(作品)只能申报一个行业领域,逾期不予申报。
2.纸质申报。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线申报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带有序号的《申报书》,并在承诺书上签字。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及院校初审后,在《申报书》上加盖公章,并于2022年6月5日前,将参赛作品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或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4047房间,电话:6999100)。
七、评审
(一)评审标准
1.先导性。产品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引领行业发展。
2.创新性。产品是否属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新产品,是否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解决社会问题。
3.实用性。产品是否功能结构合理,性能稳定,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要求,已经或适合批量生产制造。
4.人机工学特性。产品是否舒适、便捷、高效、易识别、人机关系协调。
5.美学效果。产品是否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
6.品质。产品是否材料运用合理,工艺品质精良,作品质量可靠。
7.环保性。产品是否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并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8.经济性。产品的工业设计因素是否对提高实物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
(二)评审程序
拟委托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邀请省内外知名工业设计专家,组成评审工作组,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工作组负责按照评审标准进行作品评审。评审分为初评、终评和公示三个阶段。
1.资格审查。由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2.初评。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作品均可进入初评,参赛作品按照领域和组别兼顾的原则由评审专家分别进行线上评审打分。
3.终评。根据专家打分,确定进入终评环节的作品名单。参赛单位或个人需要提供实物(或模型),评审专家根据实物打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提出金、银、铜等奖获奖建议名单。
4.公示。获奖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查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八、表彰和奖励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金奖不超过3名,银奖不超过10名,铜奖不超过15名,优秀奖若干,颁发“泰山杯”奖杯或证书。
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优先推荐获奖企业申报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参加国家和省工业设计大赛。
另设优秀组织奖,对本次大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九、时间安排
(一)大赛启动阶段(2月—4月)
1.经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大赛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组织机构,并启动申报工作。
2.组织新闻媒体对大赛进行宣传,广泛发动。
(二)作品征集阶段(4月下旬—5月底)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完成参赛作品征集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作品评审阶段(6月—7月)
1.作品初评。6月完成初评,由评审工作组确定入围终评作品,通知申报者准备实物(或模型)参加终评。
2.作品终评。7月完成终评,由评审工作组分别按产品组和概念组进行评审,根据综合得分结果向组委会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3.作品公示。7月中旬由组委会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颁奖展示阶段(8月)
8月份,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表彰,并对优秀作品进行线上展览展示。
(五)后续宣传及成果推广阶段(9月—12月)
制作大赛作品集和宣传网页,并组织新闻媒体对大赛成果进行宣传报道,鼓励企业与设计团队开展合作,推动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十、责任分工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做好大赛的统筹组织工作,负责大赛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与指导单位的沟通联系,以及各环节流程的运行协调。
2.市科技局负责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单位参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市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师生参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大赛有关资金保障支持工作。
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宣贯,对参赛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指导支持工作。
6.泰安市总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参赛的组织发动工作。
7.共青团泰安市委负责团员青年的参赛动员工作。
8.泰安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大赛和获奖作品(产品)的宣传推广,做好大赛新闻发布、实时宣传、大赛成果跟踪报道等,提升宣传推介效果。
十一、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类院校,要积极组织相关企业、机构和个人参赛,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大赛有关活动。
2.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要充分发挥平台渠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推介效果,努力营造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参与工业设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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