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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力办好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以下简称三创赛),本届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创赛竞组委)组织有关各方,群策群力,在前十二届三创赛规则的基础上,经反复研讨,特制定第十三届三创赛竞赛规则如下:
第一篇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文件(教高函〔2010〕13号)精神,三创赛是激发大学生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协同实战精神的学科性竞赛。三创赛为高等学校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开展创新教育和实践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之间联系等起到积极示范作用。三创赛是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57项赛事中排名第13位的赛事。第十三届三创赛是在前十二届三创赛的基础上由全国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创新联盟(以下简称产教联盟)、西安交通大学主办的学科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竞赛。
第二条 竞赛目的:强化创新意识、引导创意思维、锻炼创业能力、倡导团队精神。
第三条 竞赛宗旨:学科引领、知行合一、敢想敢干、勇立潮头。
第四条 竞赛赛制:大赛采用校级选拔赛、省级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以下分别简称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赛制,分为常规赛和实战赛两类比赛,实战赛包括跨境电商实战赛、产教融合(BUC)实战赛、乡村振兴实战赛等。竞赛优秀的团队按规则依次晋级获得高一级赛事参赛资格,不能跨级参赛。
第二篇 基本规则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竞赛组织委员会
第五条 竞赛设立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创赛竞组委),负责全国三级赛事的规则制定和实施过程管理,三级赛事的指导、检查、督促和总结等工作。三创赛竞组委通过官网(www.3chuang.net)、公众号(名称:电子商务三创赛,微信号:eccn3chuang)、微信群和现场等O2O模式,对三级竞赛实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
第六条 三创赛竞组委对内向产教联盟负责,对外向指导单位、冠名单位、协办单位和赞助单位负责;指导国赛、省赛、校赛承办单位和合作单位的工作,努力提高三级竞赛水平。
第七条 三创赛竞组委设置秘书处设在西安交通大学,具体负责三创赛的策划、组织、指导、实施、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实现对三创赛的全过程、高质量管理,保证大赛事务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保证大赛的策划、设计、实施和监管的合规运行。
第八条 三创赛竞组委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
第九条 三创赛竞组委委员原则上由电子商务专业领域知名学者、专家、企业家等担任。第十三届三创赛竞组委组成如下:
主 席:李 琪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商教指委)副主任、产教联盟理事长
副主席:覃 征 清华大学教授 电商教指委副主任
孙宝文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电商教指委副主任
陈 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电商教指委副主任
刘兰娟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电商教指委副主任
章剑林 杭州师范大学教授 电商教指委副主任
彭丽芳 厦门大学教授 电商教指委副主任
贺盛瑜 四川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电商教指委副主任
张润彤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 电商教指委秘书长
华 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电商教指委副秘书长
委 员:电商教指委委员、产教联盟副理事长等
第十条 大赛设立企业家指导团和高校教师指导团,在三创赛竞组委领导下,负责对大赛的组织和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参加对三级赛事的参赛团队的指导和评价等工作。
二、大赛秘书处
第十一条 大赛秘书处在三创赛竞组委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对三创赛竞组委负责。秘书处设在西安交通大学(办公地点在陕西省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重点实验室)。秘书处组成:
秘书长:薛伟宏 西安交通大学副教授
副秘书长:张永忠 西安交通大学教师
徐晓瑜 西安交通大学副教授
秘书:
博士生:李磊、刘帅、吴旷、孙天柱
硕士生:王卢佳、王延京、吴杰、项谦益、王杨楚葳、王发行、史宇星、魏旭媛、周敏鸿、刘雪琦、蔡赢嫣、李沛林。
第十二条 大赛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学校服务部、社会服务部、技术服务部等部门。
1.办公室:直接对三创赛竞组委负责,统筹、协调秘书处工作。
(1)设置外联及财务组,负责企业联系沟通工作以及三创赛所有财务工作。
(2)设置宣传组,负责大赛统一的对外宣传,以及对冠名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单位等的宣传工作等。
2.学校服务部:负责三级竞赛的流程、规则、服务、沟通与各种管理。
3.社会服务部:负责大赛对外合作、大赛联合指导、大赛成果推广和转化等。
4.技术服务部:负责大赛网站开发、运营、维护及网络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以及证书的制作和发放。
三、三级赛事承办单位
第十三条 校赛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高等学校承办,各高校通过大赛官网向三创赛竞组委提出举办校赛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备案后,由大赛秘书处确认并在大赛官网上公布,获得举办校赛资格。承办高校组建的校级选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赛组委会)负责落实赛场、赛事、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四条 省赛承办单位由开设电子商务本科专业的高校自荐或他荐,向三创赛竞组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省级赛承办单位办赛承诺书”,经三创赛竞组委批准后,向该单位授权,以省赛承办单位为主组建该省的省级选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赛组委会)。省赛组委会在三创赛竞组委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落实赛场、赛事、经费、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五条 国赛承办单位由开设电子商务本科专业的高校自荐或他荐,向三创赛竞组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全国总决赛承办单位办赛承诺书》。经三创赛竞组委派专家到该单位实地考察和研究确认,并与该单位签署国赛合作协议后,向该单位授权,由大赛秘书处确认并在三创赛官网上公布,该单位获得承办国赛的资格。在三创赛竞组委指导下,国赛承办单位与三创赛竞组委联合成立全国总决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赛组委会)。国赛组委会在三创赛竞组委的指导下,负责落实赛场、赛事、经费、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四、三级竞赛管理和评委评审
第十六条 竞赛形式、分组和时间。
1.竞赛形式分线上和线下两种,原则上尽量采用线下形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线上形式。
2.在国赛、省赛和校赛中,均可采用小组赛和终极赛(排名赛,各小组第一名进入终极赛)两轮赛制。校赛、省赛的终极赛需要排出团队名次,或者前10名排出名次,为晋级更高级的比赛做准备。小组赛在封闭环境下进行,终极赛在公开环境下进行。
3.小组赛参赛团队演讲8分钟,评委提问与参赛选手回答7分钟,每个团队分组赛为15分钟;终极赛每个团队做8分钟演讲,一般不再安排问答环节。
第十七条 在三级赛事的小组赛中,承办单位从高校和企业邀请具有丰富电子商务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评委。评委经主办和承办单位培训合格后授予评委证,并持证参加评审。三级赛事均实施相关者回避制度。
第十八条 校赛小组赛各组评委5名(教师评委3名,企业评委2名),其中设组长1名。组建省赛评委时,原则上要把参加本省赛的高校至少1名专家纳入其中。省赛各小组评委为5名(教师评委3名,企业评委2名),来自同一单位的评委不超过1名,其中设组长1名。国赛小组赛各组评委为5名(教师评委3名,企业评委2名),其中设组长1名。每级赛事都应列出此次赛事的仲裁组、纪检组、评委及分组名单。例如,分成两组,评审组成员示例如表所示。
评审小组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
纪检组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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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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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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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组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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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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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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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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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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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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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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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在三级赛事的终极赛中,评委数量应适当增加,所有小组赛的组长必须参加,如有不足的由组员参加(总数不少于7人,应为奇数,至少有3位企业评委)。
第二十条 省赛组委会负责组建纪检组,设组长1名。省赛必须至少邀请1名经三创赛竞组委批准的省外高校专家作为纪检组组长。纪检组负责参赛团队、参赛作品以及评委现场工作的纪律检查,按三创赛的规则检查省赛的参赛团队及作品和评审组是否合规,并按规则给予处理(记录违规内容和处理结果),向三创赛竞组委负责。
第二十一条 省赛组委会负责组建仲裁组,设组长1名。省赛必须至少邀请1名经三创赛竞组委批准的省外高校专家作为仲裁组组长。仲裁组负责解决此次省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争议问题(记录仲裁内容和仲裁结论)并向三创赛竞组委负责。
第二十二条 国赛组委会要组建纪检组和仲裁组以及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主要负责赛事相关法律方面问题的咨询和诉讼工作,以及三创赛竞组委交办的其他法务工作,并向三创赛竞组委负责。
第二十三条 评审基本原则。
1.独立评审原则:每位评委保持独立评审地位,在评审过程中,不与其他评委交流,保持评审专家的独立性,从而更好体现出各专家的独立评审精神和水平;明确给出个人打分并签署自己的名字。
2.组长负责制原则:每个评委组设1名组长,负责本组评审的总体把关和协调。组长对本组评审过程中或结束后出现的矛盾和争议,有权利组织该组评委予以协商,提出解决意见或建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向仲裁组或纪检组及时汇报。
3.回避原则:回避校赛中自己指导的团队;回避省赛和国赛本校团队;回避亲属。比赛时三创赛参赛团队的选手和学校不匿名,但评委姓名不公开。
第二十四条 评分规则。评委必须按大赛评分标准所列的5个分项进行打分,须客观、严谨,不得遗漏,评委全员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该组最终得分。如果在团队得分排名中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评审小组或终极赛的组长要召集该组评委商议并解决同分问题。为了避免重分,组长须在评分时保留两位不重复的小数(例:22.35、9.97),其他组员评分则不需要保留小数。
第二十五条 各级赛事评委须严格遵守大赛评委对评审内容的保密义务,不使用或披露在评审工作中获悉的参赛团队的基本信息、观点、想法、创意、知识产权、智力成果、技术方法、商业计划、财务信息等秘密;严格按照大赛规则和评审基本原则,对参赛选手的提问和交流本着与人为善、语言文明的原则,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未经三创赛竞组委授权,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参赛团队联系,不得以大赛评委名义参与任何与大赛评审无关的活动,也不以大赛评委名义对外发表任何不当言论。在参加评审之日前签署和提交《大赛评委承诺书》。
第二十六条 大赛纪检、仲裁成员须认真落实三创赛竞组委要求,聚焦大赛各项筹备与组织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勇于担当,坚决维护大赛规则的严肃性,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秉公执纪,严格执行三创赛纪律检查、仲裁规则,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身、他人以及所在工作机构谋得利益。未经三创赛竞组委授权,纪检、仲裁成员不以大赛纪检、仲裁名义参与任何与大赛评选无关的活动,也不以大赛纪检、仲裁名义对外发表任何不当言论。在参加纪检、仲裁之日前签署和提交《大赛纪检成员承诺书》、《大赛仲裁成员承诺书》。
第二章 竞赛管理细则
一、校级选拔赛
第二十七条 举办校赛的高校应在大赛报名期限内组建好校赛组委会,争取社会(政府、企业等)的支持,对本校参赛团队和指导老师给予尽可能的指导、支持和帮助,通过鼓励政策、保障措施等激励学生和教师参赛。
第二十八条 企业支持三创赛的方式分为冠名、协办、赞助,合作具体内容可参看合作细则。若有冠名单位,必须以“第××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杯××校赛”的形式对外进行宣传,否则三创赛竞组委不承认校赛资格和结果。
第二十九条 举办校赛的高校须在团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在三创赛官网完成学校注册。首次申办高校注册时须提交《校赛备案申请书》(加盖校级公章)。审核通过后,校赛组委会对本校参赛团队进行管理和审核,审核工作应在审核期限内完成。负责人需在校赛开始之日前提交《校赛单位负责人承诺书》。
第三十条 校赛组委会须将《校赛计划书》在校赛开始10个工作日前提交省赛组委会。对校赛所有参赛团队和作品必须按照大赛规则进行合规检查,对不合规者不允许参赛。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校赛组委会负责。
第三十一条 校赛组委会可以向三创赛竞组委或者省赛竞组委提出选派指导老师和教师评委及企业家评委的申请,三创赛竞组委或省赛竞组委将协助其从企业和高校中选派指导老师和评委参与到该校的校赛指导和评审中。所有评委都需要参加培训,逐步达到持证上岗。对于指导老师也要加大培训力度。
第三十二条 校赛组委会须按照校赛计划书,在3月1日(官网公布的)校赛截止日期前,参照三创赛竞赛规则和评分表完成校内竞赛,并在校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校赛成绩和名次录入官网。校赛成绩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生效。校级赛终极赛应有录像存档。
二、省级选拔赛
第三十三条 省赛承办单位须在大赛官网上注册申请承办资格,并提交省赛承办申请书和省赛承办单位及负责人承诺书。三创赛竞组委收到申请后,考察申请单位的经费、场地、组织等方面条件,据此确定审核结果。三创赛竞组委秘书处在官网上公示省赛承办单位授权书。
第三十四条 三创赛竞组委对已经获得批准的省赛承办单位,尽可能指定三创赛竞组委的指导专家。省赛承办单位应在大赛报名期内组建好省赛组委会,负责省内校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和省赛工作。省赛组委会要及时对校赛计划书做合规检查。对不合规者要提出修改意见,指导校赛组委会修改到位。对校赛组委会没有按时提交计划书或者没有修改到位就进行了校赛的,一经查实则被认定为该校赛无效。省赛承办单位应积极争取社会(政府、企业等)的支持,对参赛学校给予尽可能的指导、支持和帮助,通过鼓励政策、保障措施等激励学生和教师参赛。
第三十五条 省赛承办单位应主动与本省(市、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汇报沟通省赛事宜,努力争取教育厅支持,通过教育厅发文鼓励所在赛区高校积极报名参加比赛。
第三十六条 省赛承办单位应主动与企业沟通合作事宜,努力争取企业支持。企业支持方式分为冠名、协办、赞助,合作具体内容可参见第四篇合作细则;若有冠名单位,必须以“第××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省××杯选拔赛”的形式报经三创赛竞组委同意,然后对外进行宣传,否则三创赛竞组委不承认省赛资格和结果。
第三十七条 省赛组委会须将省级选拔赛计划书(可从大赛官网下载标准计划书并做修改)在省赛开始前15天将word版省赛计划书报送三创赛竞组委秘书处,经三创赛竞组委审查通过(必要时需要该省省赛组委会再修改)后,才能按计划组织省赛。对逾期不报者或修改不到位就举办省赛者,三创赛竞组委不承认该省的省赛结果。
第三十八条 省赛组委会在三创赛竞组委指导专家的指导下,在省赛计划书中必须包括两名省外专家(可以自己推荐,也可以请大赛竞组委推荐),经三创赛竞组委审查同意,聘请他们分别作为该省赛的纪检组组长和仲裁组组长。聘请的外省专家作为评委的不能超过两位,原则上本省有电子商务类专业的学校和参赛团队的学校都应聘请教师评委,承办单位的评委不超过两位,企业评委原则上应由各学校推荐,由省赛组委会统筹,否则三创赛竞组委不承认该省的省赛结果。
第三十九条 各高校参加省赛的团队数量是按省赛组委会下达的指标数确定的,校赛组委会应以校赛团队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推荐,最多不超过15支。对省赛所有参赛团队和作品必须按照大赛规则进行合规检查,对不合规者不允许参赛。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省赛组委会负责。
第四十条 省赛组委会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省赛。赛前须组织评委培训,然后组织封闭式的分组赛和开放式的终极赛(决出前三名和其他特等奖的名次)。省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赛成绩、名次录入至大赛官网并上传省赛新闻报道稿件。省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省赛工作总结(模板可在大赛官网“资料下载”处下载)。省赛成绩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 省赛组委会在上传工作总结后,要保持与三创赛竞组委的联系,待全国省赛结束后,由三创赛竞组委按规则分配给该省赛组委会参加国赛的参赛团队指标数。
第四十二条 省赛承办单位在接到三创赛竞组委给予的参加国赛团队的指标数后,立即按省赛排名收集晋级国赛团队的作品,并对该作品进行合规检查。然后将合规作品及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三创赛竞组委秘书处。秘书处将对晋级团队作品进行二次合规检查,违规团队将取消晋级资格。省赛的终极赛应有录像存档,并上传发送给三创赛竞组委秘书处备查。
三、全国总决赛
第四十三条 国赛承办单位应在三创赛竞组委的指导下尽早组建好国赛组委会,负责落实全国总决赛所需要的人、财、物等条件,争取社会(政府、企业等)的支持。与三创赛竞组委签订三创赛全国总决赛合作协议,商讨确定三创赛全国总决赛工作方案。
第四十四条 国赛组委会应在国赛开始前45天将全国总决赛计划书(组织机构、评审专家组、竞赛方式、日期和地点等)上报三创赛竞组委秘书处,经三创赛竞组委审查通过(有必要时需要承办单位再修改)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按计划书执行。
第四十五条 各省赛组委会按三创赛竞组委下达的指标,以省赛的获奖成绩团队得分数从高到低推荐参加国赛的团队,每个学校参加国赛的团队数不超过5支。
第四十六条 国赛组委会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竞赛规则和评分表,组织封闭式的分组赛和开放式的终极赛,终极赛决出名次。国赛承办单位要组织全国总决赛的开幕式和闭幕式。国赛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国赛组委会要将竞赛成绩(评委评审表、小组成绩汇总表、终极赛评委评审表、汇总成绩表等)情况扫描上传发送给三创赛竞组委,并将全国总决赛的新闻宣传稿件、总结报告等上报给三创赛竞组委秘书处备案。国赛的分组赛和终极赛均要录像存档。
第四十七条 三创赛竞组委将在全国总决赛7天公示完成后,通过大赛官网向全国总决赛获奖队伍发放证书(电子版)。
第三章 团队参赛细则
一、参赛队伍
第四十八条 参赛选手须在三创赛官网上报名,选手须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大学生(本科、专科、研究生均可,专业不限),经所在学校教务处等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参赛资格。高校教师既可以作为学生队的指导老师也可以作为混合队的队长或队员(但一个“混合队”中参赛团队的教师总数不能超过学生总数)。参赛团队需在3月1日(官网公布的)校赛开始之日前提交“参赛团队承诺与说明书”。
第四十九条 参赛选手每人可以同期参加一个常规赛和一个实战赛(同一团队如果参加两个比赛也必须注册两个团队ID号)。参赛队成员应包括3〜5名学生,其中一名为队长;0〜2名高校指导老师,0〜2名企业指导老师。高校指导老师需在校赛开始之日前提交《团队高校指导老师承诺书》。
第五十条 参赛队伍分两种。第一种是学生队,队长和队员须全部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第二种是师生混合队,队长必须为教师,队员中学生数量必须多于教师。可以跨校组队,以队长所在学校为报名学校。队员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由队长负责。大赛提倡参赛队员合理分工、学科交叉、优势互补。
二、参赛题目与作品
第五十一条 大赛提倡选题多元化,促进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和创业能力的提高,作品选题可以来自行业、企业的需求,也可以由参赛团队自拟。
第五十二条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团队的原创作品且首次参加比赛(属于第一类“原始创新”);如果该作品已经参加过其他比赛,但在满足下列三个附加条件时可以参赛(属于第二类“迭代创新”,但等同于第一类):
1.提交的新作品对原参赛作品做了明显地再创新;
2.提交原参赛作品;
3.提交新旧作品的比较说明(对迭代创新的主要内容给予说明)。
第五十三条 参赛团队在官网报名时填写的团队名和作品名内容应当充满正能量、符合主旋律,不能含有色情、暴力和低俗等内容,更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拒绝虚假信息和与事实不符的证据、材料等内容。
第五十四条 参赛者应拥有作品著作权,三创赛竞组委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团队承担。参赛队如果出现侵权行为,三创赛竞组委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力。
第五十五条 参赛团队须在提交参赛作品(包括作品的Word、PDF等电子版和纸质版)和演讲内容(包括PPT电子版和纸质版)时签署和附带《参赛团队承诺与说明书》
第五十六条 参赛队伍须在校赛开始前10个工作日在大赛官网上传参赛作品摘要,摘要内容须包括项目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主要成果及该项目的主要创新、创意及创业三方面的标志性内容,字数在100~300字以内,校赛开始后不得修改。
第五十七条 为保证各级竞赛的一致性,参赛题目、人员组成(包括参赛学生、高校指导老师以及企业指导老师)、成员排序等基本信息,3月1日(官网公布)校赛开始之日后一律不得修改。校赛、省赛、国赛获奖证书仅以三创赛官网信息为准。
第四章 竞赛评分细则
第五十八条 竞赛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5项积分制) |
评分说明 |
常规赛分值 |
实战赛分值 |
1.创新 |
参赛项目具备了明确的创新点: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服务等方面至少有一个明确的创新点。 |
0~25 |
0~15 |
2.创意 |
进行了较好的、创新性的项目商务策划和可行性分析。商务策划主要是对业务模式、营销模式、技术模式、财务支持等进行的设计。项目可行性分析主要是对经济、管理、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
0~25 |
0~15 |
3.创业 |
开展了一定的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业的准备、注册公司或与公司合作、电商营销、经营效果等,并需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
0~25 |
0~45 |
4.演讲 |
团队组织合理、分工合作、配合得当;服装整洁,举止文明,表达清楚;有问必答,回答合理。 |
0~15 |
0~15 |
5.文案 |
提交的文案和演讲PPT逻辑结构合理,内容介绍完整、严谨,文字、图表清晰通顺,附录充分。 |
0~10 |
0~10 |
合并得分 |
0~100 |
0~100 |
第三篇 奖励规则
第五十九条 校赛、省赛、国赛获奖证书由三创赛竞组委秘书处统一发放。在三级赛结束后,秘书处根据竞赛结果(校赛、省赛、国赛录入的成绩与获奖信息)在官网上为参加了各级竞赛未获奖的团队提供对应级别的参赛证书,为获奖团队提供竞赛获奖证书。参赛学校和参赛团队可在官网上直接下载本校或本团队的获奖证书。各级赛事承办单位可以按贡献大小对校内举办赛事的部门进行奖励。省赛组委会可以按贡献大小对参加本省级赛的学校进行奖励。三创赛竞组委可以按贡献大小为参加本届国赛的多个省赛承办单位进行奖励。
第六十条 获奖证书载明获奖等级(或单项奖)、获奖题目、获奖学校、参赛团队成员姓名(包括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参赛团队成员信息仅以团队在官网报名信息为准。
第六十一条 校赛奖项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共四个等级,原则上特等奖不超过有效参赛团队数量的5%(可空缺,要排出名次),一等奖不超过有效参赛团队数量的10%,二等奖不超过有效参赛团队数量20%,三等奖不超过有效参赛团队数量的30%。校赛设最佳创新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创业奖等单项奖若干名。向获得特等奖团队指导老师授予最佳指导老师奖,向获得一等奖团队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奖。
第六十二条 省赛奖项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共四个等级,原则上特等奖不超过有效参赛团队数量的5%(可空缺,要排出名次),一等奖不超过有效参赛团队数量的10%,二等奖不超过有效参赛团队数量的20%,三等奖不超过有效参赛团队数量的30%。省赛设最佳创新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创业奖等单项奖若干名。向获得特等奖团队指导老师授予最佳指导老师奖,向获得一等奖团队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奖。省赛设校赛优秀组织奖(数量和质量都好的)若干名。
第六十三条 国赛奖项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共四个等级,另设最佳创新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创业奖等单项奖若干名。向获得特等奖团队指导老师授予最佳指导老师奖,向获得一等奖团队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奖,向承办省级赛的规模大和质量高的单位授予省级赛优秀组织奖,向组织国赛表现优秀的承办单位授予国赛优秀组织奖。
第六十四条 国赛承办单位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可以为特等奖获奖团队提供奖金,额度多少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四篇 合作规则
三创赛竞组委向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广泛征集冠名、协办和赞助单位。
一、冠名、协办与赞助单位定义
第六十五条 冠名单位。冠名单位是指冠名大赛的一个或多个层次(大赛的全程宣传与参与,或单独参与国赛、省赛、校赛某一级赛事)的竞赛活动,并且给予经费支持的单位(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全面全程冠名,二是主题全程冠名。国赛和省赛冠名必须经过三创赛竞组委同意。
第六十六条 协办单位。协办单位是指协助大赛的一个或多个层次(大赛的全程宣传与参与,或单独参与国赛、省赛、校赛某一级赛事)的竞赛组织、指导、巡讲、评审、总结等工作,并且给予经费支持的单位(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
第六十七条 赞助单位。赞助单位是指赞助大赛的一个或多个层次(大赛的全程宣传与参与,或单独参与国赛、省赛、校赛某一级赛事)的竞赛,但不参与大赛的具体组织、评审等工作,只给予经费支持的单位(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
二、冠名单位权利
第六十八条 在大赛(大赛的全程宣传与参与,或单独参与国赛、省赛、校赛某一级赛事)的竞赛网站(以及对应层次的现场宣传媒介等)中出现冠名单位的名称、Logo和简介,并且可以根据企业需求冠名其所支持的主题赛或全国总决赛(有多个冠名单位时,排名顺序根据协议达成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第六十九条 在相应的竞赛现场按统一规则为冠名单位提供真实的宣传。
第七十条 可以根据企业需求提出1〜5个竞赛题目,并且可以根据其需求在官网公布竞赛题目征集参赛团队,以及进行不同层次的现场宣讲。
第七十一条 参与对应层次的组织、指导、巡讲、评审、总结以及提供特别奖资助等工作。
第七十二条 可优先选择本单位支持的参赛选手到本单位实习或就业。
三、协办单位权利
第七十三条 可以在大赛(大赛的全程宣传与参与,或单独参与国赛、省赛、校赛某一级赛事)的竞赛网站(以及对应层次的现场宣传媒介等)中出现协办单位的名称、Logo和简介(有多个协办单位时,排名顺序根据协议达成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第七十四条 在相应的竞赛现场按统一规则为协办单位提供真实的宣传。
第七十五条 介绍协办单位提出的竞赛题目以及希望支持的参赛学校和参赛队伍的条件。
第七十六条 参与对应层次的组织、指导、巡讲、评审、总结等工作。
第七十七条 可优先选择本单位支持的参赛选手到本单位实习或就业。
四、赞助单位权利
第七十八条 可以在大赛(大赛的全程宣传与参与,或单独参与国赛、省赛、校赛某一级赛事)的竞赛网站(以及对应层次的现场宣传媒介等)中出现赞助单位的名称、Logo和简介(有多个赞助单位时,排名顺序根据协议达成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第七十九条 在相应的竞赛现场按统一规则为赞助单位提供真实的宣传。
第八十条 可优先选择对应赞助层次的参赛选手到本单位实习或就业。
五、冠名、协办与赞助单位义务
第八十一条 提供对应层次的经费,具体经费金额可协商确定。
第八十二条 遵守三创赛竞组委制定的有关规则,维护大赛的形象和声誉。
六、冠名、协办与赞助单位申请
第八十三条 登录大赛官网,下载并填写冠名/协办/赞助单位申请表;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扫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三创赛竞组委秘书处邮箱,并注明“冠名/协办(或赞助)单位申请”字样。
第八十四条 三创赛竞组委秘书处审核后于3个工作日之内反馈,若逾期未收到反馈,可电话咨询秘书处。
第八十五条 申请成功后大赛官方网站将在相应位置发布冠名/协办/赞助单位Logo以及发布感谢冠名/协办/赞助通知。
第五篇 违规处理规则
第八十六条 评委职责。在校赛、省赛和国赛中,评委必须严格依据三创赛竞赛规则对团队和参赛作品进行评价,对违规团队进行鉴别并告知违规原因,同时形成评委书面鉴别意见,提交各级赛事组委会,备案备查。
第八十七条 纪检职责。在校赛、省赛和国赛中,纪检工作人员负责监督评委和参赛团队的作品以及现场纪律,督促赛场工作人员维持赛场秩序。
第八十八条 仲裁职责。在校赛、省赛和国赛中,仲裁组受理参赛团队的申诉和评审组有争议的评审意见,仲裁组根据三创赛竞赛规则给出最终裁定。
第八十九条 法律顾问职责。在校赛、省级赛和国赛中,法律顾问为大赛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代理三创赛竞组委解决涉及法律的诉讼问题。
第九十条 对违规团队,取消其竞赛成绩。
第六篇 其他
第九十一条 如遇特殊情况,对规则做了修改,三创赛竞组委将会在官方网站提示修改内容。如果参赛团队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大赛。如果参赛团队继续参加比赛,则视为接受所有变动内容。
第九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三创赛竞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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