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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目的
秉持“崇尚科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面向未来”的理念,营造大学生积极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浓厚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探索意识和实践能力,发现和扶持一批有创新潜质和研究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冠名支持。设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目前我省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在校学生,不含在职学生及成人教育学生。鼓励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组建团队。
四、大赛总体安排
本届大赛由参赛团队自主选题,参赛项目能够与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紧密结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
(一)项目组别。
项目组别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在读学段确定,分为研究生组、本科组。
(二)项目类别。
1.新一代信息技术类,包括人工智能、云计算、集成电路、网络与信息安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等;
2.高端装备类,包括机械、电子产品、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装备、石油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及装备等;
3.新能源新材料类,包括清洁能源、智能电网、核电装备、先进高分子材料、光电子材料、高端金属材料等;
4.现代海洋类,包括海上粮仓、海洋牧场、深远海渔业、深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天然气水合物开采、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高端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制造、海洋金融、海洋信息、涉海商务等;
5.医养健康类,包括医疗服务、健康教育与管理、健康养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与装备、中医中药、体育健身、健康旅游、健康食品和健康大数据;
6.高端化工类,包括石油炼化一体化、煤基精细化学品、高端专用化学品、氟硅新材料等;
7.现代高效农业类,包括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现代种业、畜牧良种培育、农业装备制造等;
8.文化创意类,包括动漫游戏、设计服务、现代传媒、教育培训、文化休闲旅游和文化会展等;
9.精品旅游类,包括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房车露营等;
10.现代金融类,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担保和金融信息咨询等。
(三)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分为创意创新、实物创新、实验创新、生产创新四类,参赛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创意创新”是指大学生基于独特的思维、新颖的构思和创造性的想法,以现有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设计出具有一定科技含量,能够满足学习、科研、生活、生产等需求的创意方案、概念描述等,需以二维或三维设计图例形式呈现;“实物创新”是指大学生以独特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的新颖思路,利用现有的知识和条件,对已有产品进行改造升级或创造性地设计并制造出新的产品,需以实物或模型形式呈现;“实验创新”是指大学生在参与实验教学过程中,对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和实验过程,产生有价值的创意和创新想法,提出自己的创新思路和方法,优选实验材料,改进实验方案,优化实验流程,达到降低成本、节约能耗、缩短时间、提高效率等目的,须基于真实课程教学中的实验教学,且通过实际验证已经取得成功;“生产创新”是指大学生在参与生产实训实习的过程中,对生产任务、生产方式、生产过程产生有价值的创意和创新想法,提出自己的创新思路和方法,优选生产材料、改变生产方式、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达到降低成本、节约能耗、缩短时间、提高效率等目的,必须基于真实的企业生产过程,且通过实际验证已经取得成功。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上传涉密信息。
(二)每个项目的参赛成员不超过5 人(含团队负责人),且所有成员均须对项目有实际贡献。指导教师不超过2 人。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赛的项目最多1 项,但可以作为其他项目的团队成员。
(三)参赛项目须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研究创新成果,有一定科学价值、创新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10月28日8时-11月25日17时,所有参赛项目均需通过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dedsc.cn/index),点击“‘建行杯”第九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模块进行注册报名。
(二)校级初赛
各高校自行评判,开展初赛。
(三)省级复赛
12月上旬,以网络评审方式,开展复赛。
(四)省级决赛
12月中下旬,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决赛。
七、山东省科技创新大赛奖励设置
大赛设优秀项目奖、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奖。其中,优秀项目奖数量为:一等奖100 项、二等奖200 项、三等奖300 项;一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 人,下同)为“金牌指导教师”,二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银牌指导教师”,三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铜牌指导教师”。对获奖项目和优秀指导教师(团队)颁发证书。同时,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教高字〔2021〕7 号)规定,对获得一等奖的项目每项奖励1.5 万元,对获得二等奖的项目每项奖励1.2 万元,且分配给参赛学生(团队)的奖励资金不低于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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