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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环球设计大奖旨在发掘独具前瞻力、创造力、驱动力、影响力的设计师及优秀设计作品,甄选其中的优秀者加以表彰,同时增强国内外设计界的交流,吸引全球优秀设计师参与深圳的设计事业,鼓励创意设计的产业化发展以及创意设计理念的推广。
本奖项由深圳设计周暨环球设计大奖组委会主办,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发展办公室承办。
一、主题
世界设计 深圳动能
二、参评的资格和条件
参评主体可以为个人、团队或企事业单位。每个参评主体递交的设计作品数量不限,需遵守以下准则:
1)参评作品必须是已建成、已完成、已投放市场或已进入量产阶段。参评作品完成的时间必须是在2021年1月1日(建筑类2019年1月1日)之后及2023年3月24日之前。
2)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技术标准。
3)本奖项不接受概念性作品,或尚未完成施工、或尚未商业开发、或展示类作品,如模型、效果图等。
4)参评作品必须由作品所有权人、或作品设计师、或作品设计团队、或作品设计公司、或委托设计作品的客户申报参评,且同一件作品只能由一个主体申报,若同一件作品出现多主体申报的情况,则需所有相关的申报主体自行协商后提供确认申报主体及奖金分配办法的协议,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5)已参加前两届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的作品不得重复申报。
三、参评类别
本届环球设计大奖面向四大设计门类征集作品,包括城市设计、时尚设计、数字设计、视觉传达。
1.城市设计
城市规划管理及市政服务设计
城市规划设计、智慧城市系统、交通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设计、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设计等;
景观及公共空间设计
园林绿化、街道街区、公共设施、游乐设施、公园、广场、绿道、公共空间中的建筑及装置设计等;
建筑设计
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古迹活化、文化遗产保护、道路、机场、公交车站、停车场、港口设施、火车站等设计;
室内设计
公共及文化空间、商业空间、休闲空间、办公住宅等。
2.时尚设计
服装
包括男装、女装、童装、家居服装、内衣、功能性服装,如安全服及个人防护设备服装、特殊需要服装(长者服装、残障人士服装、婴儿服装)、制服及特殊场合服装等。
配饰
包括皮带、婚礼服饰、珠宝、眼镜、钟表、头饰、帽子、手机及平板配件、围巾、鞋履、智能配件、泳装及装备、钱包等。
箱包
包括手提包、书包、手提箱、背包、旅行用包、公文包、摄影包、购物袋、防水袋等。
3.数字设计
新媒体
包括电子商务、电子杂志、电子报、目标页面、微网站、新闻网站、时事通讯、线上平台、网店、社交媒体、企业网站、公共服务网站、社区/交流网站、应用程序等。
界面及用户体验设计
包括操作系统、屏幕设计、媒体交互、智能家居方案、用户界面、虚拟现实、可穿戴技术方案、数据可视化等。
视频动画
包括游戏、动画、纪录片、电影工艺、影像电影、电影片头、视频、网络电影、短片、电视台或电视节目片头、预告片、电视广告、视觉效果、动态影像等。
4.视觉传达
品牌形象
包括企业形象设计、品牌形象设计等。
宣传推广
包括线上营销、直接营销、形象宣传、综合推广、户外和环境、印刷宣传品、宣传活动、公益宣传、产品和宣传册、营销广告、内容宣传等。
包装
包括唱片、时尚用品、饮品、食品、美容用品、家庭用品、休闲用品、生活产品、电子产品等的包装设计。
出版物及印刷媒体
包括书籍、宣传册、日历、卡片和传单、杂志、年度报告和其他刊物等。
插画
包括广告插画、封面插画、专栏或评论插画等。
海报
包括艺术海报、活动和展览海报、信息图表、系列海报等。
字体设计及标识
包括象形图、图章、标识、符号、导视系统、定位系统、宣传手册、书籍和封面、电影标题、信息系统等。
四、奖项及奖金
(一)大奖设置奖项及奖金(均为人民币)如下:
(二)为强调奖项的社会公益导向以及面向未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定位,面向所有门类特设“可持续发展特别奖”一个,奖金50万元,由各门类的评审团主席和副主席组成特别终审团评出一个获奖者。
特别奖的获奖者,可从所有参赛作品中产生,并不仅限于已经获得其他奖项的作品。特别奖的获奖者,也可同时获得其他奖项。
(三)所有奖金均为人民币税前数额,获奖者均需依法缴纳所得税,或由主办机构代缴代扣所得税后发放奖金。
(四)奖金将在环球大奖颁奖典礼结束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进行发放。奖金发放期约为6个月(由颁奖典礼结束当天开始计算),获奖者须及时向组委会提供奖金发放所需一切材料,如出现材料递交延误或奖金接收方变更等获奖者造成的情况,组委会有权顺延奖金发放时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评审标准
(一)具有原创性、实验性和探索性的设计作品,具备前瞻力,提出未来发展创见;
(二)具有公共性、实用性和环保性的设计作品,具备循环力,提出城市生活理念;
(三)具有开拓性、促进性和革新性的设计作品,具备驱动力,提升产业发展效率;
(四)具有观念性、学术性和综合性的设计作品,具备影响力,引发国际间的广泛关注与影响;
(五)可持续发展特别奖的评审标准,参照联合国发布的15个到2030年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最有利于实现这些目标的产品,可获得该奖项。
六、评审委员会
(一)评审委员会的构成
每个门类均有各自的评审委员会,每个评审委员会分别有5名评委,负责评选出各自门类的金、银、铜、优秀奖、提名奖获得者。评委由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城市的该设计领域国际顶尖设计师、权威设计机构负责人、权威设计杂志或媒体总编、一流设计院校教授等组成,在全球范围内具备公认权威和杰出专业成就。各评审委员会主席由各门类评审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负责召集各团的每次评审会议、控制评审流程、发布最终结果。各评审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组成特别评审委员会,评出可持续发展特别奖获得者。
(二)评审委员会的产生
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通过支持单位、行业协会、设计院校、设计组织等推荐,建立具有广泛性、权威性、代表性的评审专家库,由深圳设计周暨环球设计大奖学术委员会从专家库中研究提名28位专家(每个门类7位,包括5位正选专家,2位候补专家,候补专家在正选专家无法参加的情况递补成为评委),组成环球设计大奖评审委员会,报组委会办公室确认后正式发出邀请。学术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能担任大奖评委。
(三)评审委员的权利
评审委员会独立于组委会,单独行使评审权利。始终坚持以“独立评审、专业唯一”的专家评审机制。此外,评审实行回避制。即参赛作品如是某位评委设计的作品、或参与设计的作品、或某评委曾经与作品作者合作或现在正在合作的,则该评委不得参与该作品的评审。
七、推荐制度
组委会邀请国际知名设计师、设计院校教授、专业杂志或出版物主编、专业机构推荐参评作品。举荐人及机构名单将适时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八、评审程序
评审主要根据作品实物、图像以及辅助资料进行。评审委员会在深圳召开评审会议,参赛作品实物以及辅助资料将在现场展示供评委评审,部分境外评委将通过网络实时连线的方式参与评审会议,评选出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的所有奖项。
九、日程表
日程安排如下:
十、报名流程
十一、费用说明
登录报名及提交作品无须付费,但参赛者须承担所有的物流、保险、清关等费用。
十二、条款及条件
请详细阅读以下关于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的条款及条件。凡报名参加本次大奖的参赛者及机构,均自动视为接受本活动的所有以下条款及条件。
1.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世界各国的道德和伦理的普遍标准,同时符合本次活动主旨、主题以及规定。组委会办公室有权拒收任何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作品。
2.参赛者确认并保证对所提交作品拥有相关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或是所有权的权利人。如参赛者是作品作者,但不拥有作品的相关权利,参赛者需确保已与权利所有者达成参赛的相关协议或共识,并提交权利转让或许可的协议,以及达成参赛共识的协议等相关证明。
如违反上述条件,参赛者将在第一时间被取消参赛资格,其所有参赛作品也会从候评作品中撤出,其获奖资格(包括奖金)将被取消。组委会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条件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成本以及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组委会及附属单位造成损失的,应由参赛者自行赔偿。
3.参赛者应声明并保证所提交作品是独立或共同原创或委托创作,并没有违反、破坏、损害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财产利益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权利、使用者的权利、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权利)。参赛者自愿同意组委会不承担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而造成的一切赔偿费用。若事后证明已登记或已获奖的参赛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组委会保留取消参赛者资格并撤销其有关奖项的权利。
以上责任条款适用于由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与参赛者参与本奖项有关的一切事宜。
4. 作品有关的所有权利仅归于提交该作品的候选人,组委会对本次大奖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并有权以非商业方式利用所提交作品进行与奖项有关的合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尺寸使用、复制、刊登或出版参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图、工艺图、原图、摄影照片、视频、草稿、幻灯片、雕刻品、模型、原型、印刷或数码资料)于网站、出版物、数码光碟、电脑软件发布、展览及任何其他合适的非商业活动、场合及印刷刊物,不再另外支付酬劳、专利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除组委会和参赛者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参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组委会及作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组委会保留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评审团的决定将为最终决定。本奖项不设上诉机制。
6.组委会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推迟或提前举行部分或整个活动的权利;组委会并不需要就有关决定向参赛者或提名机构偿还或赔偿任何费用;除作品实物外,所有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
7.参赛者须同意其参赛作品在当届活动结束后一年内, 按组委会决定展出,并同意按组委会要求提供资料以供日后活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宣传推广及展览。
8.获奖者须同意日后应邀协助组委会推广本奖项,并参与相关的推广活动。
9.所有参赛者如拟使用本奖项标志作印刷用途,须事先获得组委会的批准。
10.本细则中的条款及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因本赛事产生的争议具有排他性管辖权。
11.本细则中的条款及条件以中文和英文订立及发布,如有不同甚至冲突,以中文版为准。
1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设计周暨环球设计大奖组委会。
十三、特别条款
个人资料保护
所有递交的个人资料将只用于深圳环球设计大奖赛的评审工作。组委会将确保参赛人的个人资料不外泄或作商业用途。参赛者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查阅及更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防止贿赂条款
组委会提醒参赛者,向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协办单位雇员或评审团输送金钱、礼物等任何利益, 以促使参赛者获得优待,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参赛者有上述贿赂行为,在第一时间取消参赛资格,其所有参赛作品也会从候评作品中撤出,其获奖资格(包括奖金)也将被取消。
十四、作品及资料规格要求及相关安排
1.照片:所有照片均可通过网站提交,每件作品最多可上传不超过 10 张照片,每张尺寸不得大于5Mb, JPEG 或PNG格式,精度300dpi以上。照片必须为实物或实景拍摄。
2.PDF文件:可在线提交,每个文件不得超过12Mb。
3.视频:可在线提交,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24Mb,MP4格式。数字设计大类作品可在线提交不超过2G的视频文件,不限时长,MP4格式。如包含非原创音乐则必须提供著作权使用证明。
4.实物寄送要求如下:
a.作品必须是组装完毕、功能完备状态。组委会办公室原则上不接受需要在现场进行复杂安装或搭建的作品,如必须进行现场组装或搭建,请参赛者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现场自行组装或搭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b.电子类作品须配备转换及变压器,以适应中国内地的电压:220 伏,50 赫兹。
c.体积大于1m x 1m x 1m,或重量超过50KG的超大作品,提交前须事先征询组委会办公室意见。组委会办公室保留不接受超大型作品的权利。
十五、注意事项
a.评审材料中的文字语言必须为英文或中英文双语,非英文材料必须配上必要的英文注释。
b. 如要寄送实物,请在接到“通过材料审核”的通知后再安排,寄送时在包裹外部贴上环球大奖“邮寄唛头”(前往www.s-d-a.org下载)。
c.海报、画册、作品集、展板、USB、易腐物品、液体类物品等一律不退还。(不建议境外参赛者寄送DVD及画册、作品集等印刷品)
d.参赛者需为所提交作品实物购买适当的保险,例如盗险、火险、破碎险和损毁险。
e.参赛者须承担实物运抵组委会办公室指定场所之前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快递、保险、关税、政府部门审批和许可证及有关文件、以及必须的或可能的其他任何费用。活动结束后参赛者如索回实物,也需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f.组委会将采取一切预防措施确保作品获得妥善处理。但不为运送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承担责任,遗失或损坏作品将无法参加评选。
g.参赛作品在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场地将受到合理的看管,但在组委会办公室并无疏忽的情况下,组委会办公室无须为参赛作品所受的任何损坏或遗失负责。为免产生歧义,组委会与参赛者在此同意,任何表面的生锈、氧化、变色、或者其他因受湿气所引致的类似情况,一律不被当作损坏,而是参赛作品的固有物特质,组委会无须为此类情况负责。
h.组委会或指定物流商将会适时通知参赛者取回所提交作品,参赛者须承担作品离开仓库或其他指定场所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参赛者需在收到通知后14日(自然日)内完成取回。如参赛者未在给定期限内取回作品,则由组委会自行处理,参赛者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
i. 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决定的最终裁定权。
十六、产业化扶持及推介
根据深圳市的相关人才引进或产业扶持政策,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为获奖者来深创业发展提供支持与协助;邀请获奖者在深圳开设工作机构,加入深圳设计企业;鼓励深圳企业、机构与获奖者开展合作,采用获奖者设计作品;通过开设个人工作室、项目股权合作、优先进驻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方式协助获奖者在深圳开展业务,开拓市场,为有商业需求的获奖者提供商业配对服务,评估其产品潜力,为有竞争力的优秀产品进入中国和国际市场,提供营销、谈判、税务等方面的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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