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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杜甫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
征集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杜甫文学奖由河南省文联、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河南广播电视台、郑州市委宣传部主办,河南省作家协会承办的专业文学奖。杜甫文学奖以“诗圣”杜甫命名,为促进文学创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而设立。第三届杜甫文学奖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第三届杜甫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杜甫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年度杰出作家奖(1人),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散文和非虚构奖、诗歌奖、网络文学奖,每个奖项获奖作品3篇(部),其中首奖1篇(部),获奖作品2篇(部)。
二、评选标准
1.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体现时代精神、彰显人文精神,反映现实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2.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民族优秀文学传统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以及反映中国现代化建设实践、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3.鼓励现实主义创作。评选作品对全国文学创作具有导向和引领作用。
三、征集范围
1.第三届杜甫文学奖参评年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内,我国大陆地区公开发表的汉语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散文和非虚构、诗歌和网络文学作品,均可参评。用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创作的小说作品,须以汉语译本参加评奖。
2.杜甫文学奖年度杰出作家奖旨在奖励评奖期限内创作成就在全国文坛获得重大影响的优秀作家,参评作家需提交包括长篇小说在内的全部代表性作品。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形式参评,散文和非虚构、诗歌、网络文学以成书参评。网络文学作品须为在国内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络文学网站首发,并已全部完成的作品,尤其关注现实主义题材网络文学佳作。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作品参评。
4.申报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和网站首次发表或出版,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5.中篇小说篇幅在2万字以上、8万字以下;短篇小说篇幅在2万字以下;年度杰出作家作品字数不限。推荐材料中须注明字数。
四、征集办法
1.由熟悉当代文学创作的审读委成员每人推荐一定数量的参评作家和作品。
2.评奖办公室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各方包括国内主要文学团体、出版单位、文学杂志社、部分高校等发出通知征集参评作家和作品。
3.作家和读者个人可以关注河南省文联公众号和新闻媒体了解相关信息,并通过河南省作家协会专用邮箱(henanzuojia@163.com)自荐或推荐作家和作品,同时须提供参评作品电子版文本,注明发表期刊、作者简介和联系方式。以成书参评的,邮寄样书2册至评奖办公室。
4.征集时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五、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评奖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34号河南省作家协会(邮编:450013)
联系人:陈宏伟 尚 攀
电话:0371—6393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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