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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上午9时,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西铁院”)电气工程学院院长王秀丽、副书记马纪、办公室副主任闫丽芳、自动化专业教师张京一、大二年级组辅导员董涛涛和田雨潼教师一行,莅临赛氪西安运营中心及天树探界西安运营部进行访问交流。
2025-12-16
作为全球首届全面对标世界技能大赛的具身智能领域顶级赛事,2025全球开发者先锋大会暨国际具身智能技能大赛(Global Developer Pioneer Summit,简称GDPS)于12月12日至14日在上海张江科学会堂隆重举行。
2025-12-14
中华民族文化传承数字艺术赛道契合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精神,引导高等院校学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上,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中华民族文化传承数字艺术赛道,具体赛项如下:
民族非遗文创设计赛项:考核参赛选手基于计算机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技能,以及对民族非遗文化的理解,设计并创造具有独特创意和文化价值的民族非遗文创作品。评估标准包括设计创新性、艺术表现力和文化传承程度。
数字舞蹈编排赛项:考核参赛选手结合计算机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技能,运用数字技术进行民族舞蹈编排和舞台效果设计。评估标准包括编排创意、舞蹈技巧和对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表达。
民族数字绘画赛项:考核参赛选手运用计算机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技能,利用数字绘画软件创作具有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特色的数字绘画作品。评估标准包括艺术表现力、创造性和对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表达。
数字音乐创作赛项:参赛选手需要基于计算机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技能,运用数字音乐制作软件创作融合民族音乐元素的数字音乐作品。评估标准包括创意性、音乐表达和对中华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
虚拟展览设计赛项:参赛选手需要利用计算机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技能,设计并建立一个虚拟展览,展现中华民族文化传承。评估标准包括展览布局、展品呈现、交互体验和对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展示能力。
竞赛为团队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1. 每支参赛队伍人数最多不超过 3 人,允许跨年级、跨专业组队,不允许跨校组队。
2. 每人只能参加一支队伍,每支队伍允许最多有2 名指导老师,指导教师须为在职高校教师。
3. 团队名单与指导教师报名后一旦确定则不可更改。
竞赛分为初赛(院校赛)、复赛和决赛。
2024年10月28日~2025年4月30日
由团队所在学校负责推选。
2025年5月11~ 12日
由大赛本赛道统一组织。复赛由专家组按照评审规则对提交材料进行评判,并公布结果。
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由大赛本赛道统一组织。决赛为线上赛事,分为答辩和提问两个环节,由专家组按照评审规则进行评判。
各赛项要求见下表:
|
序 号 |
赛项 |
组别 |
校赛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 |
|
1 |
民族非遗文创设计赛项 |
本科院校组 高职院校组 |
提交作品:参赛选手运用数字技术,创作展现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特色的数字文创作品(电子版)。 |
|
2 |
数字舞蹈编排赛项 |
本科院校组 高职院校组 |
提交作品:参赛选手利用数字技术,编排一段具有民族特色的数字舞蹈,结合舞蹈动作和特效展现中华民族文化传承。 |
|
3 |
民族数字绘画赛项 |
本科院校组 高职院校组 |
提交作品:参赛选手运用数字技术,创作展现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特色的数字艺术作品。 |
|
4 |
数字音乐创作赛项 |
本科院校组 高职院校组 |
提交作品:参赛选手运用数字音乐制作软件,创作具有民族特色的数字音乐作品,展现民族音乐的魅力。 |
|
5 |
虚拟展览设计赛项 |
本科院校组 高职院校组 |
提交作品:参赛选手利用虚拟现实技术,设计并建立一个展示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虚拟展览,包括展览布局、展品呈现及交互体验等方面。 |
初赛(院校赛)以院校为单位组织竞赛并组成参赛队,独立学院可以单独组成参赛队。
校赛同一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赛项且限报1个作品。
2.复赛竞赛规则
复赛由专家组根据提交作品资料评判,并通知获奖团队所在院校。
复赛同一组别同一赛项筛选40%入围决赛,同一赛项参加复赛团队数低于3个团队的院校将无法参与院校团体奖的评选。
3.决赛竞赛规则
决赛按赛项分别确定一、二、三等奖。
决赛为线上答辩,由专家组现场评判,每组决赛答辩总体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8~10分钟演讲和展示环节,其余评委提问答辩环节。
大赛奖项设置包括参赛团队奖项、参赛院校奖项和参赛指导教师奖项。
决赛一、二、三等奖设置如下:
(1)一等奖,获奖人数为各组别、各赛项参加决赛总人数的15%;
(2)二等奖,获奖人数为各组别、各赛项参加决赛总人数的35%;
(3)三等奖,获奖人数为各组别、各赛项参加决赛总人数的50%。
2.参赛院校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为参赛院校总数的10%,根据参赛院校组织报名校赛的人数评比产生。
(2)院校团体奖
院校团体奖按参赛队队员决赛成绩的平均分确定,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3.参赛指导教师奖项设置
按照指导教师指导的参赛选手获奖成绩评比产生,同赛项一名教师指导多名参赛选手获奖,则按其指导的参赛选手所获最高奖项获奖,不重复获奖。
咨询QQ群(群号:92393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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